我准备离开酒店,这个叫楠的男人挡住我的路,他勾起嘴角一抹玩味的笑意,睇着我脸颊上的疤痕,说道:“这道疤,有意思。”
据调查,脸上有疤痕的男人比较能吸引女人的注意,可见,这个调查弄反了性别。
我白了一眼他,头也不回地走进酒店门口的旋转大门。我吃饱了,外面也雨停了,我也该启程,而不是浪费时间跟这样一个男孩子纠缠不清。
春雨清洗过的城市,明亮又干净,我顿时又复活了,当然,更重要是肚子已饱,身上淋湿的衣服也已半干,我知道这样对身体不好,可现下,我找不到落脚的地方,只能漫无目的地在城市游荡。
仰起头,几幢高耸的大厦几乎围绕这家星级酒店,我该何处何从。
“为什么是这间房?”
“因为可以看到那个地方。”记忆中,莫晋翀指了指远处的大厦。
我顺势眺望,又想起莫晋翀的话:“那栋大厦里面有郑晓江的律师事务所,那家伙的事务所就在大厦的二十楼,我去过,很气派,就是有些沉闷,不过正好符合那家伙的性格。”
“郑先生的事务所。”我长吁一口气,若有所思地呢喃。
忽然就想起了这句话,忽然就决定了这个方向,忽然就迈开步子朝着这栋大厦走去。我想,我不应该这样的,明明一开始我就拒绝了,如果现在我投奔郑先生,岂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可是,我能去哪里?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城市,我身无分文,根本就无法立足。
收敛的雨势休息了片刻,再落下的雨滴大概是看我可怜,倒也不至于倾盆。人们都举着伞,只有我冒着风雨行走,像个苦行僧,看着特别扎眼。
“雪禾,你跟我走。”
“雪禾,你不能嫁给莫晋翀,现在马上跟我走。”
“雪禾,为什么不肯跟我一起离开?”
“雪禾,我只想带你离开这个地方。”
郑晓江的每一句话,我都想起来了,我噙着泪,驻足在路中央,雨水洗净我的自尊,我很害怕见到郑晓江,我这个落魄的样子,如果出现了,他会怎么想。
我转身,犹豫地往回走两步,我就这样消失,再也不会见到郑晓江。我真的不想见他吗?越是自问,我的心越是纠结,因为我知道,我根本就忍不住想他,想见到他。
那就偷偷地躲起来,见他一面之后再想办法回家。
想到此,于是我停下来转身,还是朝着大厦的方向靠近。
从酒店仰望耸立的大厦倒是不觉得距离多远,可当真走起来,这两点的距离还有些路程,关键我还不熟悉地形,如果走错,我得马上原路返回,再从另一个路口过对面街,反反复复地确定和坚持,我再望去,大厦的面貌越发地清晰,所以这次我应该走对了路。
不多久,无论人流还是车辆更加密集,天色渐沉,下了班的男男女女匆忙赶回自己的家。
家,是中国人永恒的概念,自小就根深蒂固,这个能给与安全感的地方,永远都充满向往。
“等下我们去那条街吃点东西。”
“好啊,听说新开的菜馆挺不错的。”
我等红绿灯的时候,听到身边路人的谈笑,涉及到吃,我想起这座城市也是以美食出名。
“咕咕——”我吓得捂住肚子,生怕被人听到我的尴尬,没想到,我的胃听到美食也跟着造反。中午偷吃了点心,虽然饱了午餐,可是晚餐还没有找落,更重要是,天色变黑我得找地方睡觉了。
这些问题真是令我一个头两个大,要生存下去,我必须想办法解决面前的两大难题。
最后一段路经过一些餐饮店,飘出来的香味令我的胃里不停地翻腾捣鼓,我只能加快脚步,可是加快脚步后,我的身体不适,胃里往上涌出酸水。
“呕——”我站在垃圾桶旁,干呕两下就足以瓦解我虚弱的身子。
那个时候的我,在举目无亲的城市过了两天流浪的生活,有了这两天的流浪经历,于是之后的我想尽一切办法要在这里生活下去,那就必须努力,否则就会被这所城市抛弃。
街边很多出来行乞的人,各式各样的理由都被他们摆出来行乞,且不说他们的真假,我倒是从未想过要这么做,老爸说过,嗟来之食不可取,至于中午的那餐,也是凭自己本事蹭来的,在我心里倒不觉得是行乞得来,我只有这样安慰自己,才不会难过。
到了傍晚,雨势变大后,我无奈之下只能找个地方躲雨。我不想躲在饭店门口,免得看进出的人吃饱喝足的样子,心里更不舒服,于是我过了街,躲在了对面的桥底下。
沿着桥底,我走了一小截路,可是路不通,我到不了那栋大厦,错综复杂的路段令我头疼,我本就是个路痴,加上对这里的路段不熟悉,所以一时间没找到方向倒是令我挺失望的。
“诶,护士小姐。”有人抓住我的衣服,我吓得跳起来,转身警觉地注视她,她是个年轻的妇人,皮肤黝黑又双眼无神,但无神的眼珠子里,有我的影子。
“有什么事?”我缓一口气,平静地问。
“护士小姐,麻烦你帮我看看我女儿,她吃了饭不知道怎么就……”她再次说话,显得有些紧张。她指向桥下绿化带,里面铺了一些被褥,中间躺着一个小女孩。
我犹豫地走过去,因为她的眼神中好不容易有了希望,我不想跟她说我不是护士,让她继续陷入无神的状态。
躺着的小女孩很困难地呼吸着,她的小手揉着脖子以下的部位,我蹲下来将她抱起,脸朝下,然后拍了拍她的后背,其实我也不知道她怎么回事,但是她痛苦的样子倒是跟我以前被饭菜噎住时相似。
“呕,咳咳……”女孩吐了一口,清咳两声。妇女抱着她,一边安抚一边念叨:“真的是噎住了,哎哟,你真是的,又没有人跟你抢食,你说你怎么这么不小心。”
其实女孩的母亲也怀疑她被噎住了,但看到我穿着护士服,所以更想由专业的人来解救自己的女儿。我站起来拍了拍自己的衣服,邝医生为我挑选的护士服,还真是个自找麻烦的衣服。
我退后两步转身,看到不远处的大厦,于是想起一点事,便又转过去,刚要开口,岂料妇女先一步抢在我之前说道:“护士小姐,真是太谢谢你了。”
“举手之劳。”我勉强一笑,顺势又问,“对了,大姐,你知道怎么去那栋大厦吗?”
妇女朝着我手指的方向望去,皱起眉头,思虑地嘀咕:“那边是金融中心,你去办事吗?”
我犹豫地点了点头,她又说:“来,我告诉你,你呢,过马路后往前走,看到有个地下隧道,然后从地下隧道过去那边的大厦,地下隧道有四个方向的路标,那栋大厦好像是在东方路。”
“谢谢。”
“诶,护士小姐,现在外面下雨,你没有带伞吗?”
我摇了摇头,妇女莞尔一笑,立刻从那一堆杂物中翻出一把看起来比较干净的雨伞,她递给我,微笑地说:“这把伞送给你。”
“可是……”
“没关系,反正也是我捡来的。”
“你捡的?”
“呵呵,不怕你笑话,这里的东西都是我捡来的,哎,没办法,我和我女儿都要饿死了,不捡点儿东西真是不行的。”
“可是你为什么不回老家呢?”
“实不相瞒,我来这里,是来找人的。”妇女沉了脸色,扭头凝视自己的女儿,显得格外忧心忡忡。
她是来找人的,而我,也是来找人的,但是我不想变成她那样,我走时,没有跟他们打招呼,这把伞,我放在桥下的草丛中,反正我全身湿透,淋不淋雨都没关系,而她们比我更需要这把伞的庇佑。
在妇女的指引下,我找到了东方路,我的心情又开始蠢蠢欲动,我几乎是跋山涉水,穿越了好几条街才找到这栋大厦,听说,这栋大厦有一个我想见的人,只为了见他一面,我此生无憾,无憾地离开这所城市。
华灯初上,这条街道人流不多,略显安静。我靠近大厦前坪广场,在外面徘徊时,看到里面的保安,他用谨慎的眼神打量我,我心虚地逃离,快速走到另一边。
“叭叭——”另一边又是车库的出口,驶出的小轿车吓得我连连后退,由于太突然没站稳,我摔倒在地上,手掌撑在地板上,不小心划破了皮,还渗出一点血迹。
我不怪司机,只怪我太鲁莽,太不适合这里。我爬起来,环顾四周,宏伟屹立的大厦亮起了耀眼的明灯,它是这座城市的骄傲,却使得我这样的人只配有望尘莫及的感慨。
在车库外,我等了很久,直到饿感消失无踪,我也没有等到郑先生,我猜想,如果他在这栋楼办公,那么他一定会开车出入,然而想法是好,却等不来我想见的人。
“他走了吗?”我心里咯噔一沉,我怎么给忘了,丁菲菲和薛先生都要千方百计地带走郑晓江,莫非他抛下这边的所有,早已经离开这所城市?
“还是那句话,我等你。”闪过一句他丢给我的承诺,我暗自肯定,他不会离开的,他等着我,他就不会离开的。
今夜,我在大厦前面花园里的木凳上席地而睡,接近凌晨的时候,又是大雨瓢盆,我淋得狼狈不堪,赶紧想办法躲避雷雨的摧残,说真心话,那个时候我没被春雷劈中也是命大,我就像颗小草,顽强而拼命地活着。
翌日清晨,雨水还是肆无忌惮,开始有车辆驶进大厦的车库,我依然站在一旁,片刻不敢耽误,双眼一眨不眨地盯着每一辆过往的车辆。
一辆从车库驶出的黑色轿车出现了,车上的人也出现了,即便雨水模糊了我的眸光,可我还是锁定了他的容颜,那是一张我今生今世魂牵梦绕的容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