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了顿,繁华继续说道:“明天中午是我和落幕成亲的日子,我希望你能来日月教,做我婚礼的见证。”
繁华的脸上,是一抹幸福的笑意。
她本就是温柔婉约的女子,就是那么坐着,也想让人好好疼爱。
因为她的柔情,和知书达礼。
今日一见,千亦初才明白,为何繁华让孤独风云念念不忘。
换做谁,都不可能把心给了这样的一个女子后,再有余力去爱别人的。
“好,我会来。”千亦出点头,反正今天他们也不会去找深海之心。
明天参加完两人的婚礼后,再去找也不迟,时间还很多。
“谢谢你。”繁华的脸上,笑意更深了。
她的手,猛的抱住千亦初,由此可见,是多么的希望她能够去。
“那些孩子,教主已经挨家挨户的送回去了。”漫步知道千亦初接下来要说什么,就率先把结果说了出来。
“我猜到了。”繁华既然活了,那九十七个孩子,也没有存在的必要。
“千亦初,难道你就不想知道些什么?”云端对漫步的态度,弄得很不舒服。
喜欢一个人,连表白的勇气都没有,说什么欣赏!
真要是欣赏,男女间还谈什么爱情,只要欣赏就可以了,还生什么孩子。
作为他的兄弟,真为漫步感到耻辱,他能不能学学自己,喜欢什么,就要想尽办法的得到。
没有说,又怎么知道不会朝自己所想的方面发展。
“我该知道什么?”千亦初皱了皱眉,对云端的话,表示难以理解。
“……”是啊,她该知道什么,漫步的心里,虽然早就放弃了,他从来就没有想过要从千亦初身上获得什么。
要千亦初怎么选择?她身边的白衣男子,宛如帝王一样的尊贵,他们两个刚刚手牵着手进来,千亦初脸色的红晕,即使把醉竹给糊弄过去了,怕是连繁华都知道她和深渊做了什么。
难道要千亦初放弃深渊,和他在一起?才几天,短短三天时间,三十六个时辰,他就说自己爱上了千亦初。
别说云端当初惊讶,就连自己也觉得不可相信。
直到,这一刻,漫步才发现,那纯粹是一种欣赏,就像一副出神入化的画一样,你看着它,是十分的喜欢,十分的爱不释手。
但是,你能说你想要和一幅画结婚生子,地老天荒吗?
“云端,千姑娘该知道的都已经知道了,你还想说一些什么你的事是她所不知道的。”看着好有那僵硬的表情,漫步释怀了。
只是他弄错了对千亦初的感情,他不知道什么是爱,误以为对千亦初的特色,就是人们所说那永垂不朽的爱情。
现在,才发现,欣赏和心动,是完全不同的。
要是她的身边,没有一个优秀的男子,或许,他会考虑和千亦初有些什么,但现在,不会了。
“能有什么,无非就是我那些花花草草的事情罢了。”两人在一起的时间那么久,既然漫步不想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