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明发展党员工作的纪律
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政治工作。各级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坚决执行和严格遵守发展党员工作的纪律。
1.要严格履行接收新党员的手续
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入党手续的规定,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程序问题,更是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堵塞可能出现的漏洞,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措施。发展党员,必须本人自愿申请,分别履行入党手续。党支部大会讨论前,党支部委员会要注意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预审合格后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党支部大会经过讨论,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预备党员转正,必须经上级党委审批。一些基层党组织平时不注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在临近节日、年终或者临毕业、退伍时,为了完成“计划”,凑数发展,有的甚至拿“入党”送人情,搞临时“强化”培养,连必要的政治审查也不进行,草率地办理入党手续。这些做法必须坚决予以纠正。《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具备发展党员条件但长期不做发展党员工作的基层党组织,上级党委应当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必要时对其进行组织整顿。
2.要认真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也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环节。《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此作了具体规定。党组织要按照这些规定的要求,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要防止和纠正平时不教育、不考察,到期草率转正,或者随意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错误做法。
同时,预备党员的转正必须严格履行程序,由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而后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的基础上,由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然后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最后报上级党委审批。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3.要坚决纠正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严肃纪律是关键。加入党组织是一个人政治生命的起点,决不能搞庸俗化,搞不正之风。《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严肃发展党员纪律作出一系列明确规定: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典型案例应当及时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要设置“高压线”,对那些在入党问题上“开后门”、做交易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