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他提出对于所谓“格物致知”的主观唯心主义的解释。他认为,致知不是寻求对于外在事物的知识。而只是达到本来固有的良知。格物不是考察客观的事物,而只是改正自己的所思所念。他认为,所谓“物”就是主观意识所注意的内容,即所思所念。“格”是改正,格物即改正那些不正当的思念。
王守仁否认事物的客观性,反对探求事物的客观规律,专讲反省内求,主张“向里寻求”,“从自己心上体认”。
但他也不得不承认,只求之于心,不能得到关于具体事物的知识。他说过:“圣人无所不知,只是知个天理;无所不能,只是能个天理。”不是致得良知以后,对于天下事物“都便知得,便做得来也”。“天下事物,如名物度数。草木鸟兽之类,不胜其烦”,圣人虽然良知明白,“亦何缘能尽知得?但不必知的,圣人自不消求知,其所当知的,圣人自能问人”。所谓致良知,只是对于封建道德的原则有一定的认识,并不是认识事物的规律。关于特殊事物的知识,还是不能从所谓良知、天理中推出来,需要问别人。由此可见,唯心主义的先验论是不可能不自相矛盾的。
王守仁认为,认识都来自内心,不承认外在世界是认识的源泉,当然不会承认实践是认识的基础。但他又提出“知行合一”,这在他的主观唯心主义认识论中是不矛盾的,而且是他的先验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他所谓知行合一不是认识与实践的统一,而是把知行“合二而一”,以知为行。他反对程朱学派的知先行后论,强调知与行的不能分离。他曾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
知是行的主导,行是知的体现;知是行的开端,行又是知的完成;知中含行,行中含知。这些话只是强调知行二者不可分离的关系。他的知行合一论就是把知行说成一件,其主旨在于消行归知,以知为行,把行说成为“一念发动”,完全抹杀了真正的行的客观意义。他从知行的不能相离,进而认为知行只是一事的两方面。只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切实用力的方面叫做行,觉悟理解的方面叫做知,两者是不能分开的。这也就是他说的:“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知行功夫本不可离。”
王守仁认为,物就是事。“凡意之所发必有其事,意所在之事谓之物。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这样,所谓物只是意念之所在。王守仁还讲过:所谓致知格物,就是把我心的良知推致到事事物物上。我心的良知就是天理。把良知的天理推致到事事物物上,那么事事物物就都合理了。致我心的良知是致知,事事物物都合理就是格物,这是合心与理而为一的。“所谓致知格物者,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也。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广者也。”
致知格物不是探求客观事物的客观规律,而是把心中固有的天理贯彻到事事物物中去,这里所讲又与康德所谓“心为自然界立法”的思想相似。这所谓事事物物不是离开心而独立的,而是依靠心而存在的,事事皆得其理,也就是心中所思所念的内容都符合封建道德的原则。王守仁把良知说成是一切知识的来源,同时,良知也是一切是非善恶的唯一标准,他说“良知之外,别无知矣”,又说:“凡所识善恶之机,真妄之辩者,舍吾心之良知,亦将何所致其体察乎。”
这就是说,除良知外,别无任何知识,是非善恶,离开了良知,也就无法得到衡量,一切都离不开个人心的良知。王守仁在这里,完全取消了事物的客观独立性,取消了知识的客观内容,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的先验论。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论否认了行与知的区别,完全抹杀了作为实践的行的重要意义。他明确地说:“外心以求理,此知行所以二也;求理于吾心,此圣门知行合一之教。”
“知行合一”,就是“求理于吾心”,这也就是说把知和行在主观内心合一起来,而不是统一于客观物质世界。所以,王守仁所谓知行合一,也就是他所谓的致良知,良知是知,致的功夫就是行。他所谓的知指的是道德意识,不是我们所谓认识;他所谓的行指的是内心世界的道德修养,不是我们所谓实践。
王守仁所以提倡主观唯心主义的“知行合一”,其用意也是十分明确的。他说:“今人学问,只因知行分作两件,故有一念发动,虽是不善,然却未曾行,却不去禁止。我今说个知行合一,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发动处有不善,就将这不善的念克倒了。需要彻根彻底不使那一念不善潜伏在胸中,此是我立言宗旨。”
王守仁特别强调行只是一种好恶爱憎的情感。他说:“《大学》指个真知行与人看,说如好好色,如恶恶臭。见好色属知,好好色属行,只见那好色时已自好了,不是见了后又立个心去好;闻恶臭属知,恶恶臭属行,只闻那恶臭时已自恶了,不是闻了后别立个心去恶。”这样,好恶的情感即是行,不必身体有所活动,只要心中有所爱憎,就是行了。于是,他更进一步提出“一念发下国家是个方。絮矩则知方之不正,由矩之不正也;是以只去正矩,却不在方上求矩正,则方正矣。方正则成格矣”。
这即是说,“格”就是量度事物的意思,或者是使事物成为一定格式的意思。量方就要用矩,只有先使得矩正,才能量得方正,方正了也才能符合一定的格式。而王守仁认为吾身即为矩,天下国家是方,所以只有吾身正才能使得天下国家正,即“修身立本也,立本安身也”。那么“格物”的“物”又应怎样解释呢,王守仁说“格物之物即物有本末之物”,“身与天下国家一物也,惟一物而有本末之谓”,“身也者,天地万物之本也;天地万物,末也”。
他认为,只有本立才能末治,所以又说:“安身者,立天下之大本也。”而安身正己的具体内容则在于反求诸己,“止至善”。他说:“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反己是格物的功夫。其身正而天下归之,正己而物正也。”又说:“知修身是天下国家之本,则以天地万物依于己,不以己依于天地万物。格物却正是止至善。”由此可见,王守仁的格物说完全是一种用主观修养去决定客观世界的主观唯心主义,以至唯我主义的理论,他是为其“安身立本”、“正己修身治国平天下”的政治主张作理论论证的。
在认识论上,王守仁从他的主观唯心主义的观点提出“致良知”的学说,这是一种先验论。他否认客观物质世界,否认客观规律,当然不承认人的认识来自对于客观世界的感觉经验。
六、“万物一体”的修养境界
陆九渊讲“发明本心”,王守仁讲“致良知”,良知就是本心。王守仁的致良知学说,是他的主观唯心论的哲学思想,也是他的人性论与伦理学说。
他认为,人人都生来就有分别是非善恶的良知,这就是人的本性。王守仁的一些弟子们曾经把王守仁的学说概括为四句话:“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主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
陆王心学受佛教禅宗的影响很深,这里所谓“无善无恶心之体”,更和禅宗一致了。他认为,心本来是超乎善恶对立的,所以是无善无恶;意念发动,便有善恶之分;良知自然能分别善恶;道德修养就在于为善去恶。这良知也就是所谓是非之心,也就是好恶的情感。他说:“良知只是个是非之心,是非只是个好恶,只好恶就尽了是非,只是非就尽了万事万变。”王守仁这种学说就是认为,人们有共同的超阶级的是非标准。什么是对的,什么是不对的,人们有共同的理解,而这个理解也就是一种好恶的情感,这情感是天生的,是生来固有的。这生来固有的是是非非,好善恶恶的情感即是道德的根源。其实,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好恶情感,有不同的是非标准,而且每个阶级的好恶情感或是非标准也都不是生来固有的,而是从实践经验中得来的。
王守仁以“万物一体”为修养的最高境界,他讲什么“圣人之心,以天地万物为一体”,对于天下的人,不论内外远近,都看做昆弟赤子之亲,“莫不欲安全而教养之”。
在《大学问》中他更详述了这种精神状态,认为这种境界也就是“视天下犹一家,中国犹一人”。他的这些话是剥削阶级最虚伪的说教,目的是用来麻痹人民的斗争意识。他所谓“安全教养”,实际上就是让天下人民更驯服地接受封建道德的约束,不使一个人有反抗封建统治的意念。他虽讲“万物一体”,却又反对爱无差等,强调“厚薄”之分的合理。他讲“道理自有厚薄,比如身是一体,把手足捍头目。岂是偏要薄手足,其道理合如此。禽兽与韦木同是爱的,把草木去养禽兽,又忍得。人与禽兽同是爱的,宰禽兽以养亲,与供祭祀宴宾客,心又忍得”。厚薄的分别是“良知上自然的条理,不可逾越”。
王守仁认为,心的内容就是“天理”。他所谓的天理只是封建道德的基本原则,而封建道德只是封建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的反映。他是把封建主义的社会制度当做天理,当做天经地义,当做永恒不变的最高原则。而他所谓的“人欲”则是一切违背封建制度的思想感情和行为。“存天理去人欲”的说教,主要乃是反对劳动人民的反抗封建压迫、要求提高政治和经济地位的阶级斗争。
他说:“此心无私欲之蔽,即是天理,不须外面添一分。以此纯乎天理之心,发之事父便是孝,发之事君便是忠,发之交友治民便是信与仁。”良知也就是心中的天理的自我认识。但人除了良知之外还有私欲,私欲就能遮蔽良知。于是他特别强调“存天理去人欲”,他说:“只要去人欲存天理方是功夫。静时念念去人欲存天理,动时念念去人欲存天理。”去尽人欲,纯是天理,就是圣人了。“圣人之所以为圣,只是此心纯乎天理而无人欲之杂。”他要求“将好色好货好名等私欲逐一追究搜寻出来,定要拔去病根,永不复起,方始为快”。
王守仁认为,只要能“致良知”,那就不必死记关于封建道德的教条,而一切行为自然就合乎封建道德的标准,到什么时候应该怎样做,良知自会知道,不必背诵传统的礼节仪式等。良知对于传统的那些随时变通的礼节仪式的关系,就好像规矩尺度对于具体的方圆长短的关系一样,“夫良知之于节目时变,犹规矩尺度之于方圆长短也”。有了规矩尺度,自然能测定方圆长短;有了良知,就自然可以随机应变。所以他自以为他的修养方法是“简易直截”的。在王守仁看来,程朱的理学过于烦难,不易被一般人所了解,不易起麻痹人民意识的作用。所以,他提出一个以简易为特点的主观唯心主义体系,以便于更有效地愚弄人民。王守仁讲“致良知”的先验论,必然要宣扬天才论,他认为,人与人之间天生的“才质”是有差别的。他说:“人之气质清浊粹驳,有中人以上,有中人以下。”
他以精金喻圣,认为“圣人之所以为圣,只是其心纯乎天理,而无人欲之杂,犹精金之所以为精,但以其成色足,而无铜铅之杂也”。圣人好比精金,成色足,无铜铅之杂;而一般人好比金为“锡铅钢铁”所杂,因此,精金的圣人应该做统治者,而才质低下的老百姓就应该安于受剥削的地位,“其才质之下者,则安其农工商贾之分,各勤其业”。这是露骨的为封建等级制度作辩护的反动言论。
他这种主观唯心主义,特别强调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富于诱惑性和吸引力,在明代后期发生了很大的影响。在晚明时期,陆王学派的心学广泛流行,一度几乎取代了程朱理学的地位。陆王心学和程朱理学都是封建地主阶级的世界观,他们的争论是唯心主义阵营内部的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