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对不起,恕在下唐突了,敢问姑娘芳名?”面前这位英俊的少年施礼问道。
这是秦天香自从加入了土匪军之后,第一次以女儿之身出现在大庭广众之下,更是第一次被这么一个英俊不凡的少爷主动搭讪,小女孩的天性,让她有些慌乱。
见女孩不说话,少年紧接着说道:“姑娘,如若不弃,请到前面凉亭一叙。”
“这个……”秦天香犹豫了,她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姑娘,请。”少年十分的殷勤。
但是秦天香还是不想过去,与陌生男子交谈,不是她的风格,但是就在这时,只见不远处河中央有一艘漂亮的船,在那些喜欢灯红酒绿之人口中,这种船叫做“花船”,在船上喝的酒水叫做“花酒”,而这种船上多半会有一两个漂亮的胭脂女子,这也就罢了,最关键的是,秦天香能隐隐约约的看到花船之上的人正是萧飞和李师师。
“哼,这个该死的萧飞!”秦天香暗骂一声,赌气似的向少年所指的凉亭走去。
少年冲着在凉亭等候的几位公子哥比划了一个手势,告诉他们他成功了。
这位少年不识别人,正是胡总司令的外甥李天德,在舅舅胡总司令手下担任参军一职,深得重用,并且得到舅舅胡总司令保媒,与江宁城督军金少华的掌上明珠结成姻亲,尤其是胡长清背叛叔叔,投靠土匪之后,膝下无子的胡百万更加重用这个外甥。
李天德外表温文尔雅,实则包藏祸心,与胡百万沆瀣一气,狼狈为奸,要不是生性耿直的督军金少华执法严明,耿正不阿,李天德更加会爪牙张狂。
加之,李天德垂涎未婚妻金婉瑜的美色,忌惮老丈人的权威,他平日也不敢胡来。
不过,在背后的时候,那可就难说了。
这不,今天晚上,花好月圆,李天德招呼来一帮狐朋狗友,加之一些驻华公使的公子少爷们,一起占用了秦淮河最豪华的凉亭。
他们这些人远远的便看见秦天香这么一个美丽不可方物的女孩形单影只的行走在秦淮河边,这些人便打赌谁要是有能力将这位小妞拉到凉亭喝上几杯,便输给他一百两黄金,如果能一亲芳泽的话,所有人便每人输给他五百两黄金。
结果,李天德大言不惭自以为是的说道,他不仅能一亲芳泽,而且还能将其拉到床上。
海口一出,所有人都跟着起哄,他们便顶下赌约,如果李天德真的能将这位姑娘拉到床上去,所有人每人输给他一千两黄金,如果他输了,他便输给每个人一千两黄金。
李天德这才夹着尾巴主动向秦天香献殷勤。
但是,要不是秦天香跟萧飞赌气,李天德根本就没有能力将秦天香邀请到凉亭去,他就会输定了。
秦天香一来到凉亭就有点后悔了,在这里坐着的都是一些阔少爷,里面还有一些大鼻梁蓝眼睛、黄头发、白皮肤,Cao着不同国家语言的家伙,都在看着她的身体指指点点,活像一只只看到骨头的狗一样。
另外,还有几个涂脂抹粉的小姐和外国小妞。
秦天香刚要转身,却听李天德说道:“姑娘请坐,这些都是在下的一些朋友,哦,还有一些外国友人,他们全都是敬仰我们华夏文明而来的。”
秦天香拗不过李天德的热情,只好坐下来,反正只是坐坐,应该没什么事的,那些外国人虽然看上去不是什么好人,但是眼前这位温文尔雅的公子的确是个好人。
“呦,小妹妹,这是哪家的小姐啊,长的真俊呢,李少爷真是好眼力啊。”一个中国女孩,确切的说是一位妓女小姐,上前拉过秦天香。
秦天香警觉性的躲开,瞪了她两眼。
“是啊,这位小妹妹,真是清纯可人呢。”另外一位小姐也过来牵住了秦天香的手。
小姐们一近身,秦天香便嗅到了一股浓烈的香水味,这让她更加反感。
“放开你的脏手!”秦天香毫不客气的说道。
“切,世界这么乱,装纯给谁看呢!”小姐们不屑的闪到了一边。
李天德更加意识到了眼前这位姑娘的确不是好招惹的,不过,这更加激发了他的征服欲望。
男人就是这样,容易到手的猎物反而没有什么兴趣,女人越是难以征服,就越具有挑战性,男人就越是感兴趣。
况且,李天德越来越觉得这位姑娘跟自己的未婚妻金婉瑜有的一拼,无论是相貌、气质还是身材,都不逊色,尤其她们俩的脾气秉性更是惊人的相似。
屡屡从金婉瑜那里吃闭门羹的李天德更加下定了决心,要将眼前这位姑娘收归己有。
“姑娘,自我介绍一下,在下姓李名天德,敢问姑娘芳名?”李天德谦逊的问道。
这已经是第二次相问姓名了,再拒绝回答的话,未免有些不近人情,秦天香只好冷冷的答道:“秦天香。”
“秦——天——香,嗯,真是好名字,秦,乃我华夏五千年,千古一帝始皇帝的姓氏,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真乃国色天香,好名字,这三个字就是专门为姑娘创造的。”李天德大口夸赞道。
有人说,男人是视觉性动物,而女人是语言性动物,像秦天香这种单纯的女子更是如此,听到李天德这么夸赞自己,她心里美滋滋的,再想到第一次告诉萧飞她的本名时,他竟然拿“夜香”和“天香”作对比,真是气煞人也!
嗯?怎么好好的又想起那个臭混蛋来了呢?
这样想着,秦天香禁不住向萧飞所在的花船望了望,没想到这个家伙和李师师觥筹交错,交头接耳,说说笑笑,好不快活,这让她更加气愤。
恰在这时,李天德适时的递过一杯酒,“天香姑娘,初次相识,在下敬姑娘一杯酒水。”
气愤之下,秦天香毫不犹豫的接过酒杯,一饮而下。
但是,她不知道的是李天德在倒酒的时候悄悄放进了一包无色无味的药粉,那是清末民初花街柳巷十分流行的催-情粉“合欢散”。
李天德暗自庆幸,没想到秦天香这么容易就喝下他准备的酒了,原以为还要劝说好半天呢,心道:看来天下女子都是一般货色,除了那个不知男人味的金婉瑜,刚才把秦天香跟金婉瑜放在一起对比,看来是高看她了。
在一旁的男男女女也都很惊讶李天德的泡-妞功夫实在了得,更加佩服他竟然连催-情药物都时常带在身边。
“对酒当歌,美女相伴,好不快活,哈哈。”萧飞厌倦那种打打杀杀的生活,因为他本是生活在和平时代的美好一代,然而命运捉弄,让他来到这个战乱频发,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年代,他迫不得己拿起刀枪,看着一个个活生生的生命倒在自己脚下,他心中也不是滋味,好在这一段的不平静终于暂时过去了,借着今天的酒劲,他想放纵一会,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大声高歌。
“啊哈哈,冬弟弟,你个小色-狼。”李师师也是肆意欢笑。
声声欢笑传来,秦天香却觉得异常的刺耳,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萧飞已经走进了她的内心深处,或许从萧飞屡次施展神威挽救危局开始,或许从萧飞屡次搭救她的性命开始,又或许从萧飞无意中看到了她的女儿之身开始,总之,秦天香不知道从什么开始就已经下定了决心:此生非萧飞不嫁。
然而,自己心爱之人却跟别的女人对酒当歌,寻欢作乐,她怎么能不生气呢。
“拿酒来。”秦天香越想越气愤,不等李天德倒酒,她自己夺过酒壶,肆意的喝了起来。
这让所有人都很吃惊。
几杯酒下肚,秦天香渐渐觉得头晕脑胀,眼冒金星,这倒可以理解,但是身上最主要的变化还是女儿私密之处,隐隐约约似是有一团小火在一点点的燃烧,火势渐渐做大,大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
“李公子,这是什么酒啊,我好热啊……”秦天香说话已经开始不连贯了。
李天德嘴角露出一个奸-邪的笑容,看来时机已经成熟,可以下手了,他对那些狐朋狗友使了个眼色,想要将秦天香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