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又是几天过去了,看看时间已经离开学没有几天,不过上大学不比高中阶段,学习任务重,放假都要补课,忙得团团转,所以王越也不怎么放在心上。到现在为止,他只对两件事情感兴趣。
一件就是见到吴伯,看看能不能从他那里学到一些令他心动的东西。另一个就是怎么弄到更多的精神能量,不然坐拥宝山却空手而归,怎么想都觉得不甘心。而且自己不管以后在这个世界上究竟要走哪条路,剑器青莲都是捷径。
至于怎么弄到更多的精神力量,王越这几天也考虑了很多,但是去发现要想通过正常的途径达到目的,几乎都不太可能。想要满足剑器青莲的需求,似乎就只能通过杀人来掠夺。
但是王越却不想这么做,他为人虽然也是够狠,但针对的都是惹到自己头上,该杀的人。上一次野火酒吧的事儿,一大半是心里火起,被老汤姆一家的遭遇激起了杀心,一般则是纯粹为了杀人而杀。
反正都是该死的货,杀了还能满足一下自己的需要,算是一举两得。
“算算日子,吴伯也该从坎大哈城回来了,还是找他问问再说吧。”考虑了好长时间,王越决定还是先完成自己的第一个目的。吴伯这位老人家在约克郡住的年头更长,谁也想不到平日里不显山不露水,说话办事都很低调的他,居然会是一位格斗领域的高手。
至于这个高手,到底有多高,王越也说不上来,只是朦朦胧胧的感到吴伯也许就是那种书本中说过的,隐士。大隐隐于市!
八月的天,到了下三点多钟的时候,热度也一分不减,王越懒得出去受这份罪,便一直待在家里琢磨基础格斗术中的变化。这种大学校园流传的格斗术,虽然教授的只是很基础的东西,但越是基础的就越能看出其中的水平,浸淫其间,居然也被他琢磨出来不少有趣的地方。
房间里开着空调,温度调的很低,忽然客厅里的电话叮铃铃响声大作,看了一眼来电显示,却是他父亲汪朝宗从警局打过来的,王越皱了皱眉头,略微有些迟疑,不过还是拿起了电话。
自打在这个世界重生以来,他对这个王越家人了解也只限于脑海中的一些记忆而已,根本说不上有什么感情,但到底是顶替了人家的存在,王越的身体在这个时候还是本能的做出了接电话的反应。
“喂!小越么,我是爸爸,还要两天就要开学了,今天回家住吧,顺便拿下学费和生活费。另外回来的时候,你绕道去下舞蹈班,接下你妹妹,我这边临时有个案子,估计是又要加班了……。”王朝宗的声音低沉有力,嗓音中似乎有一种金石撞击般的铿锵声,简单几句话,听在耳朵里就知道这是个雷厉风行的人。
“知道了!”
王越也没有多说,寥寥几个字过后,就放了电话。然后站在原地想了好一会而才想起来自己那个名叫安琪儿的妹妹,到底是在哪里学习舞蹈,这才简单收拾了一下,出了房门。
他的妹妹安琪儿小他五岁,今年刚上中学,因为平日里喜欢音乐舞蹈,就被王越的后妈丽莎送到了城南一家很有名气的私人舞蹈培训班学习古典芭蕾,花费不菲。
坐了一个半小时的公交车,好不容易按照印象找到这家舞蹈培训班的时候,正好听到铃声响起来,随后就有十几个女孩子从一栋公寓楼里嬉笑着走了出来,王越站在街对面的路灯下,目光在人群中梭巡着,很快就看到了一个身材高挑,面容白皙,笑的特别欢快的女孩儿身影。
这就是他的妹妹,一个宛如天使般的混血女孩儿。
“安琪儿!”王越站在对面,打了一声招呼,冲着女孩摇了摇手。
“哥哥!”
女孩儿的脸上露出惊心动魄的笑容,声音清脆的仿佛是一串风铃。
转过身,和同行的几个女孩儿摆了摆手手,安琪儿刚要迈步跑过马路,突然,一辆黑色的轿车猛地从斜刺里冲了出来,眨眼停住,紧跟着车门一开,伸出一双手一把就抓在了她的肩膀上。
随后,轿车起步,猛地超前窜出,安琪连叫都来不及,整个人就被拉进了车里。
“绑架?”王越一下子反应过来。
“难道是自己那个便宜老爹,当警察,得罪了什么人?要不然自己家里也没有钱,怎么会有人绑架他的女儿?不过,不管怎么样,敢下手的这个人,是死定了。”王越刚看到这一幕,脑袋里还在想着,身体上却本能的动了,一纵身就钻进了身边的一条小巷子里。
安琪上课的这家舞蹈培训班,前面的这条路并不宽,而且是单行线,前面没有岔路口,出去就是约克郡的产业大道。所以王越根本也不怕在这条路上把车跟丢了,他抄的是近路,小巷子贯通南北,只要跑出去三四百米,就抵得上轿车开出几公里,如果速度足够快的话,他也许还来得及在路口处跟住这辆车。
王越在这个世界虽然还没有进行过专门的格斗训练,但是经过剑器青莲改造后的身体素质,爆发力惊人的强悍。尤其是筋骨强韧,体力充沛,跑起来的速度,比起专业的运动员还要快的多得多。
双腿交叉,甩开臂膀,双肘紧贴肋部,他每往前踏出一步,都是脚掌垫地反弹发力,进而配合腰胯双膝的动作,自然跟进,看起来就像是一头丛林里的豹子,一步一窜,一窜就是两三米远。这正是联邦军队训练急行军的跑步方法。
急行如风,落地冲锋。
军队训练,最重体能,王越在联邦部队进行基础训练的时候,每天都要进行负重五十公斤的全地形越野跑,跑起来不管是冲刺还是耐力跑,都有丰富的经验。
十几秒后,王越冲出巷口,果然就看到那辆轿车,刷的一下自身前急行而过。
也许是这个世界科技水平的缘故,汽车的车速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尤其是现在,下午五点多钟,城里正是下班的晚高峰,产业大道上车水马龙,轿车的速度也始终提不上来。而车里的几个人显然也是不想在这时候,引起旁人的主意,每有红灯亮起,也必然停下等待,这也就给了王越足够的时间,跟上去。
而且,好在这车也没有顺着大路一直开出市区的打算,否则这条产业大道出了约克郡一直往东就是坎大哈城,路上一马平川,车速一旦提起来,就算他再能跑也肯定是追不上去的。
十多分钟后,轿车在大道右侧下了路,开进一片地形狭窄的街区。这里是约克郡的老城区,七八十年的建筑比比皆是,住在这里人大部分收入都不高,人员混杂,很多都是通过非法途径进入到这个国家的所谓“新移民”。
这里的建筑物密度很大,没有商业街区,也没有大型的购物超市,大部分的社区,只要天一黑,街面上就门可罗雀,罕见有人行走,即便是有也是一些灯红酒绿的酒吧和舞厅,夜深人静的时候还时不时的能够听到鞭炮一样的枪声。
新移民们在这个城市,没有身份,没有户口,更没有福利……。除了靠出卖体力,转去微不足道的一点报酬外,剩下的唯一生路,就是加入黑帮,或者干脆在夜晚游走于街头巷尾,把偷窃和抢劫当成自己的事业。
总之,这片老城区的治安状况历来糟糕透顶。
两眼死死的盯着前面轿车的车牌,王越在距离一百多米外的地方,健步如飞,缓慢有力的吞吐气息,整个人就像是一头在野外盯上猎物的孤狼,宁可奔走几十里也不肯放过心中的那一点目标。
这样激烈的运动,叫他的体内产生了大量的热量,虽然已经极力调整自己的呼吸,但十几里地跑下来,却仍旧叫他心跳如鼓,汗如雨下。
如果不是他的体质数倍提高,耐力远超常人,放在原来的身子骨,莫说跟了这么远,就是接连几个百米冲刺,也足以叫他累的瘫倒在地上。
人力到底是有穷尽,血肉之躯怎么也无法和四个轮子的汽车比耐力,又跟了七八里地,那轿车一拐弯便消失在了道路尽头。不过老城区的主干道就这么一条,旁边的岔路全是两米来宽的小巷,轿车是开不进去的,所以王越倒也不怕就这么跟丢了目标。
“该死的,再这么跑下去,车没追到,我的肺就要爆炸了!”
一口气跑过弯道,王越在剧烈的奔跑中,体力终于也是消耗到了极限,只感觉自己浑身上下的肌肉都鼓胀起来,手脚四肢如同灌了铅一样沉重,一口口的空气吞入腹中,转眼就变得一片灼热,把整个胸膛鼓动的如同封箱一样。
急促的喘息声,远在几十步外就清晰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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