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绵长的吻过后,宋锦靠在他的怀中,双手圈着他的腰,感受着这一刻的静谧。
“还有十天。”头顶传来他的低沉愉悦的声音。
宋锦抿唇,却只是在他怀里拱了拱,贪恋的吸收着他身上的气息。
宋锦忽然想起了解过的结婚流程,“咱们还没拍婚纱照呢吧?”结婚是女人一辈子最重要的事情,她不想留下遗憾。
齐歌笑了笑,揽紧她的腰:“我已经安排好了,明天,你有时间吗?”
宋锦当然有时间,即使没时间她也要抽时间。
“那好,那我们今天就先把这一套拍了。”
宋锦没有拍照的经验,因此当她和齐歌站在幕布前,面对着相机后的韩茉珍时,稍稍有点不自在。
“紧张吗?”齐歌察觉到她小手有点冰凉,担心的问道。
宋锦摇摇头,往齐歌身边靠了靠,一只手搂住他的手臂,两人很规矩的站着,看着倒是挺养眼登对的,但总是感觉少了点什么。
韩茉珍蹙了蹙眉,捏着娇媚的嗓子道:“你们两个能不能动作再亲密点,结婚照嘛,就是要甜蜜点才好,你们这样规规矩矩的,跟拍证件照似的,要是拍出来不满意可不愿我哦。”话已至此,就看这小两口能不能反应过来了。
齐歌耳尖有点发烫,没人的时候拥抱接吻都没什么,但是当着别人尤其还要拍照的时候,让他对宋锦做出出格的举动,以齐歌保守的性格来说,实在有些为难了。
齐歌本身就是个非常守规矩的人,在宋锦出现之前,他连女人都没正眼看过,自从和宋锦在一起后,几次亲热也都是宋锦占据主导地位,他是个血气方刚的大男人,有时候难免对那方面有点想法,但每次面对宋锦的时候也都是疼惜更多,宁愿自己忍着也不愿伤害她。
一个高高壮壮的大男人这会儿倒是显得有些局促了。
宋锦隐隐勾了勾唇,欣赏够了美男,便双手圈住他的脖子,在齐歌愣怔的时候,一个吻便印在了他的侧脸上。
一直关注着两人的韩茉珍赶紧把这一幕抓拍了下来。
高大俊美的男人呆萌的站在那里,绝美轻灵的少女俏皮的偷吻,无形之中流露出来的甜蜜让人会心一笑,为这对璧人祝福,韩茉珍满意的看着自己的作品。
“小姑娘特别上相,根本不用后期修饰就已是百分百的美了,来来来,你们俩再换个姿势,保持住这种势头就很好。”韩茉珍兴冲冲的说道。
这对气质相貌都绝顶出色的男女,光是看着就非常养眼,想到两人经她的手拍出来的婚纱照会更出色,心底就热切了,到时候把婚纱照往店门口一摆,到时候肯定是顾客盈门。
不过她也是在心里过过瘾罢了,那男人是绝对不会同意把两人的婚纱照当招牌摆在门口的,她也不会做出泄露顾客*的事。
“别紧张,就当那人是个摆设。”宋锦扯着他的衣袖在他耳边小声道,娇柔馨香的气息喷薄在齐歌耳畔,喉头猝然滚动了一下。
尽量让自己镇定下来,齐歌扭头目光黑亮的盯着宋锦的脸,点点头。
韩茉珍随后就发现两人突然默契了下来,就跟她这个外人不存在似的,公主抱,接吻,深情对视,背媳妇,各种姿势做来驾轻就熟,两人之间仿佛有着谁也插入不进去的膈膜,除了宋锦轻灵悦耳的笑声之外就是韩茉珍摁的指头发酸的快门声。
用了好几卷胶卷,拍了足有几千张,这筛选到时候也是门技术活啊,韩茉珍突然觉得有些亚历山大。
不知不觉,天色暗了下来,落地窗外已是灯火辉煌,而婚纱店也亮起了水晶灯,绚丽明柔的灯光投注在光洁的地板上,和窗外的阑珊灯火相比,更增添了一丝雅致的温情。
宋锦换下婚纱从试衣间里走出来,齐歌也换回了他那身硬朗利落的军装,俊容挂着温柔的笑,在微暖的灯光下撩拨的宋锦一颗心扑通扑通的乱跳。
齐歌走过来牵起她的手,“走吧。”
韩茉珍此时走过来对两人道:“今天拍的照片我们会做一番细致的挑拣,然后把挑出来的精品发到你们的邮箱里,等你们挑选出最满意的十张,我们这边会制作出纪念册。”
齐歌点头:“待会儿把邮箱发到你手机上。”
韩茉珍又道:“明天上午,明月山庄内恭候两位大驾。”
齐歌淡淡的点头,没再说什么,拉起宋锦的手就走了。
宋锦随着他的脚步边走边问:“明月山庄?做什么啊?”
齐歌解释道:“还有另一套婚纱照,地点就定在明月山庄,今晚上我和你一起回去,明天咱们一起去山庄。”
听到他说今晚会在家,宋锦心底甜丝丝的,握紧他的手一步一步跟着他的脚印。
洛秀一早就得到宋锦和齐歌去拍婚纱照的消息,刚开始只是扯着嘴角嘲讽的笑了笑,沉香还暗道主子莫不是转了性,心底还暗暗为主子这样的心态高兴,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啊,而且马上是有夫之妇的昨日黄花啊……
可惜,没一会儿沉香就笑不出来了。
听着书房里传来的砸东西的声音,还有男子愤怒的咆哮,沉香默默的给书房里的摆设点了根蜡。
从明天开始他要把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收起来,主子就是有再多钱也经不起这样的挥霍啊。
沉香记得书房案几上摆的一个花瓶可是宋朝的珍品,价值好几千万呢……
嗷嗷嗷……好肉疼!
“沉香大人。”属下快步走过来。
沉香看了眼书房方向,挥了挥手示意属下到一边去。“什么事?”
“茱萸大人在边境线遭到伏击,那些人火力凶猛,显然有备而来,兄弟死伤惨重,茱萸大人也受了重伤,更重要的是,咱们的货也被对方给抢走了。”
沉香脸色一瞬间阴沉下来,他也是足够冷静,立刻想通了其中的关键处:“在边境线以北还是以南?”
属下立刻回道:“以北。”
以南是洪帮的地盘,黑道界规矩,敢在自家地盘上抢货,除非是不要命了,否则洪帮有资格联合全世界黑道界施以追杀,但在以北,那就是俄罗斯帮的地盘。
沉香眯起眼,眼底猛然迸射出一抹精光,晶亮逼人,骇的属下猛然后退一步。
沉香不满的瞪了他一眼:“金爷呢?出事的时候他在哪里?”这次出货与以往不同,西部因之前的事情之后戒严了,东南都要越洋,海盗猖獗,风险更大,主子现在还没腾出手来解决海盗的事儿,无奈只能走北,从北出了边境线便是俄罗斯帮的地盘,洪帮和俄罗斯帮从无交集,但金爷却与俄罗斯帮的二把手有过命的交情,所以主子才想借着金爷的东风把这批货从俄罗斯帮的地盘上运出去。
沉香猛然想到一种可能,莫不是金成雄那老东西来招釜底抽薪,想私吞了那批货吧,要真是这样,沉香暗暗捏紧拳头,他绝对会死的很惨。
想到这儿那属下立刻道:“据活下来的兄弟说,事发前一刻他以内急为由离了队伍,茱萸大人不放心便派了人跟着他。”沉香暗暗点头,茱萸那娘们还是有点缜密的心思的。
“后来呢?”沉香追问道。
“后来金爷被发现昏迷在事发地点以西五百米的一个小树林里,包括跟踪他的那名兄弟,两人醒来后什么都不知道,都说是被人从身后一棍子闷过去的。”
他们的人自然不会说谎,那就奇了怪了,以种种蛛丝马迹来说,绝对跟金成雄脱不了关系,但要说金成雄勾结俄罗斯帮给他们下黑手又说不过去,他儿子的小命可在他们手里握着呢,金成雄有多宝贝他那个小儿子,认识他的人没有不知道的,他不可能冒险干这事儿。
沉香想了想,看了眼书房方向,主子现在心情不佳,他先去找茱萸了解一下情况。
地下室的疗养间内,阴风迎面扑来,沉香一脚踹开房间门,却见眼前白光一闪,下一刻一个枕头迎面砸过来,伴随着女人的羞恼:“进来前不会先敲门吗?姑奶奶我正在换衣服。”
原来刚才的白光是女人白花花的身体啊,沉香没有一点不好意思,大剌剌的盯着背对着他的女人,披着长外套,一双白花花的肉腿暴露在空气中,茱萸身材很丰满,甚至有点胖,但她的胖并不会给人油腻腻的感觉,反而十分的圆呼可爱,跟个肉团丸子似的,忍不住想捏一捏,尤其是那双白腿,虽然肉乎乎的却很匀称,让人忍不住想象着捏在手中会是怎样的一种享受。
茱萸感受着身后人火辣的视线,羞的双颊通红,却不敢转身,她刚把衣服脱下来正要换衣服门就突然被人踹开了,情急之下只能拿过旁边的外套披在身上做遮挡。
在这里还没人敢不敲门就硬闯她的房间,除了那个臭沉香。
脚趾不安的纠结着,怒喝道:“快点给我滚出去。”
沉香挑了挑眉,好整以暇的抱胸站在那里,薄唇里吐出的话能气死个人:“就你那堪比肥猪的身材,我才没兴趣呢。”
茱萸开始是怒,但想着是心上人更多的是羞,但如今被对方如此毫不留情的讽刺,茱萸本就白皙的脸刹那间血色褪尽,堪比白纸。
她哆嗦着嘴唇,半天才吐出一个字:“滚……。”
沉香不屑的勾了勾唇,在沙发上坐下,翘起大长腿,轮廓深明的俊容上是一抹不屑一顾的冷傲,“你们女人就是矫情,我就是对着一头猪也不会对你有任何想法,你放心吧。”
茱萸本来气愤的心听了这话突然稳定下来,是啊,她扭捏个什么劲儿,反正对方从未把她放在眼里过,眼角瞥一眼沙发上冷酷俊美的男人,眼底闪过一抹坚定和势在必得。
你既然如此讨厌我,我茱萸还就不相信了,征服不了你这头野狼。
茱萸突然把身上披的外套抽走,露出穿着黑色内衣丰满白皙的身体,慢悠悠的穿起衣服来,眼角瞥到对方那一副吃到苍蝇的表情,冷冷勾唇。
沉香移开目光,暗暗把体内的燥热压下去,不动声色道:“这次行动失败了,想好该怎么给主子交代了吗?”
一提到正事,茱萸立马严肃起来,将裤子拉链拉上走到沉香对面坐下,冷声道:“来龙去脉你都清楚了吧。”
沉香点头:“最大的问题还是出在金成雄身上,他尿遁的时间也太巧合了,想来想去还是他嫌疑最大。”
茱萸抱胸冷笑,斩钉截铁道:“不是他。”
沉香猛然抬眸:“你为何如此肯定?”
“直觉。”
沉香还以为她能说个什么让他信服的理由呢,原来就这两个字,不由得嗤笑道:“果然是女人,感性的很呐。”
茱萸鄙夷的瞪他一眼:“不要忘了,金成雄他小儿子的命还在咱们手中,他如果知道这批货出了问题,就知道自己肯定脱不了干系,他除非弃自己儿子的命与不顾,与俄罗斯帮狼狈为奸给咱们下套,我们了解到的金成雄,他可是把这个小儿子当眼珠子的疼着。”
“而且那人故意把嫌疑往金成雄身上套,让金成雄背黑锅,真是够毒的。”
“恐怕金成雄现在比咱还着急呢。”茱萸一语中的。
沉香暗道这女人分析的不错,遂即拧眉道:“看来我们还有一个隐藏的敌人,他们在暗,我们在明,不得不防,不行我得赶紧禀告主子去。”
沉香起身就要离去,茱萸赶忙叫住他:“那批货要不要我带人追回来,否则交货日期一到,对方可不会……?”这次办砸了事情,茱萸正满心恼怒,要让她知道是谁暗地里下黑手,绝对要让对方吃不了兜着走,她茱萸可不是吃素的。
沉香勾唇邪魅一笑,看的茱萸本来平静的心又开始荡漾起来,面上却丝毫不露。
“你真以为那批货是什么值钱东西?不过是一箱箱同等重量的石头罢了,主子的这招投石问路果然不错,让金成雄那老东西夹紧屁股做人,还试出了一条大鱼,收获不可谓不小。”
茱萸震惊的瞪大眼睛:“假的?”星星眼更崇拜了,“还是主子能耐大。”
看这丫头花痴的样子沉香忍不住泼她冷水:“主子早心有所属,别生出那些不该有的心思,我警告你,主子最讨厌主动贴上去的女人,就跟那什么什么玉的女明星,现在早投胎转世去了,同事一场的份儿上,别怪我没提醒过你。”
茱萸冷哼一声:“我对主子只是崇拜,崇拜好吧,虽然我一开始喜欢过他,但除非我想死,这世上除了那宋锦,还有谁能消受得起主子的爱。”茱萸猛然打了个寒颤,替主子鸣不平。
“你说那宋锦是不是瞎了眼,放着主子这么好的男人不要,偏要去嫁那个什么都没有的老男人,竟然还怀着主子的孩子嫁给他,那老男人心也是够大的,接盘侠啊……!”茱萸讽刺的笑道,她没见过齐歌,却知道他今年已经二十七了,比宋锦足足大了十一岁,不是老男人是什么?
主子和宋锦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要不是这老男人横插一杠,两人早修成正果了,也不会搞的主子情场上不得意,整天都阴沉着脸,苦了他们这些战战兢兢的下属。
沉香脸色猛然一沉,冷冷呵斥道:“主子的事情没有我们下人置喙的余地,这种话我不想再听到第二遍。”
茱萸撅着嘴不满道:“知道了。”
沉香往门口走的脚步忽然一顿,扭头看了眼茱萸,那眼神看的茱萸后背都快冒冷汗了,摸着脸疑惑道:“怎……怎么了?”
“不是说你身受重伤吗?”上上下下把她打量了一遍,勾唇不屑道:“生龙活虎,又蹦又跳的,果然女人的话最不可信。”摇头晃脑的走了,气的茱萸抓住手边的茶杯朝他背影砸去。
“姑奶奶医毒无双,有谁能伤的了我?”
“砰”没砸到人,被子摔在地上砸的四分五裂,茱萸气恼的握拳。
不解风情的臭男人,等着吧,总有一天要你乖乖爬上姑奶奶的床。
沉香将消息汇总并把自己的分析告诉洛秀的时候,奇怪的是,主子并没有任何惊讶的神色,仿佛早就料到了似的。
混乱的书房,地上到处都是散落的文件和碎瓷器的渣子,洛秀靠坐在落地玻璃窗前,白色的衣服上起了褶皱,喜爱洁净的他却丝毫也不在意,一只手搭在拱起的膝盖上,一腿伸直,而另一只手上捏着高脚杯,酒红色的液体微微摇晃。
俊美的容颜上几分寥落,几分惆怅,在窗外无边夜色的映衬下,散发着忧郁又迷人的魅力,沉香一个大男人都有些受不了,更别提女人。
心底叹息连连,主子这种有权有势有财,又帅又男友力爆表还不乱搞男女关系又专情的绝世好男人,宋锦怎么就看不到呢?他心底也有些赞同茱萸的话了,那宋锦就是瞎了眼了,那齐歌连主子的小拇指都够不上,看着挺沉稳内敛的一个人,没想到哄骗小姑娘的本领还不小。
沉香觉得,宋锦之所以看不到主子的好,肯定是齐歌用甜言蜜语把宋锦哄住了,齐歌正是风华正茂的年龄,二十七岁,虽然比宋锦大了快几乎一轮,但架不住人家成熟又贴心啊,小姑娘最喜欢的就是大叔型的男人,而且宋锦才十六岁,再聪明也是个未成年的小姑娘,被齐歌的甜蜜攻势拿下,恋爱中的女人眼底哪儿还容得下其他男人。
他们两个倒是双宿双栖好不快活,留主子一个人形单影只,只能借酒浇愁。
沉香本来就讨厌浮生,现在升级到恨了,这个不长眼色的东西,要不是他当初的刻意隐瞒,主子能生生与宋锦错过吗?给了齐歌可趁之机,即使自己不是当事人,光想想就够捶胸顿足的了。
沉香心底下定了决心,有时间回帮里一趟,非得好好修理修理浮生那货,帮主子出出气。
“金成雄那边情况怎么样?”洛秀突然开口问道,声音因沾了酒带着些微的醉意,沙哑而低醇。
沉香被这醉人的声音撩拨的心有戚戚,立马垂下脑袋恭敬道:“一直闹着要见您,但都被属下拦住了,看来他心底也慌的很,倒是能好好利用一把,让他把俄罗斯帮那边给搞定。”
“嗯,这件事你去办吧。”
“是。”
“长此以往也不是办法,俄罗斯帮这个地头蛇能不动就不动,保险的货走这边,原先的那条通道只能移到东面去。”
“东洋上海盗猖獗,而且是在不可控的大海洋上,那些海盗十分残暴,且行踪莫定,这些年因为国际关系紧张,很多国家护航的海军都对这些海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使得他们更无法无天,如果咱们的船被他们截住,只有死路一条。”沉香不是危言耸听,这些海盗比他讲的还要更厉害,简直就是世界上第三类存在的物种。
洛秀嗤笑一声,眼底深冷一片:“谁说我要和他们作对了?有钱不挣除非是傻子。”
沉香一点就透,“主子,和那些海盗合作无异于与虎谋皮,还请三思。”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海盗也是人,也会有弱点,这件事不用再商量,就这样吧。”完全不给沉香反驳的余地,洛秀已径自下了决定。
沉香将到嘴的话又咽了回去,看着主子带着几分醉意却明亮逼人的眸光,心底了然,看来主子也是经过深思熟虑后作出的决定,同时心底燃起了一股斗志,如果真能将那些海盗搞定,以后走货就方便多了,而且比走陆路更稳妥。
看来主子是情场失意,便要在事业上得意啊,以前一直在观望犹豫那些海盗,现在竟然已经有了主意。
沉香脚步轻快的离开,不仅金成雄那边要忙,海盗那边也要开始做准备了,接下来一段时间将会很忙,但再忙他也不会忘了主子一开始吩咐的事情。
将空酒杯扔到地上,在地板上咕噜噜打着转,洛秀身子一歪便倒在了地上,脑袋晕沉沉的,他知道自己是醉了。
1784年的ChateauD′yquem,每一滴都是黄金,几十年前在国外拍卖行上曾拍得天价的红酒,他刚得到时也是视若珍宝,每天只喝一点点,今天,他竟然一口气喝完了,醉的厉害,刚才还能硬撑着应付沉香,而现在,他现在看什么都是双的,头晕的厉害。
她今天和齐歌拍婚纱照了。
她马上就要结婚了……
她的温柔以待,她的冷漠相对,她的一颦一笑此刻走马观花般在他脑海里闪现,快的他连回味都来不及,睁开迷蒙的双眼,那个他日思夜想的少女仿佛就在他面前,笑语嫣然的看着他。
他猛然伸出手想要抓住她,不是幻觉吗?
那么真实的触感让他舒服的喟叹出声,就怕是幻觉他猛然把那人扯到怀中,两人滚落在一起,他伸出手摸上她的脸:“小锦……。”
沉香办完事情想起主子还在书房,还喝了点酒不会就睡在书房了吧,夜晚风大,免得主子着凉,沉香想过去提醒一下主子,谁知还未走近就听到书房里传出来那畅快又有些压抑的呻吟声,这声音太熟悉了,低醇又带着酒后的沙哑,此刻染上了些许媚意,光听着就能让人心湖泛滥。
沉香目光一沉,以为是什么胆大包天的女人偷偷潜入主子书房,趁主子酒醉做什么坏事,脚步猛然加快,放在门把手上的手轻缓的将门推开一条缝隙,以不打扰里边人的前提下偷偷看进去。
不是他想要偷窥主子办事儿,而是听主子的声音正在兴头上,他要是贸贸然打断万一主子欲求不满把火发在他身上,虽然他印象中的主子根本不是个沉迷声色的人,宋锦是他身边出现过的唯一一个女人,这一点不得不说宋锦实在太幸运。
就这唯一一个还让主子惦记的死去活来的。
“嗯~啊~小锦~小锦……。”那人沙哑充满*的嗓音随夜风送来,沉香愣了愣,怀疑自己听错了,不可能吧,宋锦下午还和齐歌在拍婚纱照,现在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主子不会是误把别的女人当成宋锦了吧,要是主子知道真相的话那后果真不敢想……
屋子里只有一盏壁灯散发着幽幽的光芒,却足够沉香看清里边发生的一切,那人躺在凌乱的地上,微闭着双眼,嘴里发出令人想入非非的声音,双手却在半空中以一种诡异的姿势摆动,温柔的像是在抚摸着爱人的身体,更令人惊悚的是,地上除了主子,哪里还有第二个人。
沉香抖了抖身子,整个人都吓出了一身冷汗,耳边虽然是令人脸红心跳的声音,那画面却诡异的令人汗毛耸立。
他立马反应过来,主子这是做春梦了,而梦里和他缠绵的人,正是他嘴里一跌声叫着的宋锦。
这一刻,一向冷酷的沉香也不仅为自家主子感到心酸,这算是个什么事儿啊,他家英明神武的主子为了一个女人求而不得,只能在梦里得到满足,而那个女人呢,现在正在某个男人怀里呢。
沉香握了握拳,这一刻,他恨不得跑到齐歌家里把宋锦敲晕送到主子面前,但他知道,这样做的后果只能把宋锦推的更远。
主子没尝过男欢女爱的滋味,所以才会因为那唯一的一次对宋锦念念不忘,等他见过更多的风景,是不是就会对宋锦渐渐歇了心思呢?不得不说沉香这一刻有些蠢蠢欲动。
但他没忘记浮生的下场,他也只是想想罢了,主子的事情尤其是感情上的事他这个下属没有丝毫置喙的余地,他所能做的,就是在主子失意的时候,默默陪着他。
看来主子这辈子,是真的栽在那个叫宋锦的女人手里了。
叹息一声,沉香悄悄的合上门,尽忠职守的守在门口,屋内的喘息声更剧烈了,伴着夜风的呜咽静静流淌,可以想象在他的梦里,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女子让他有多欣喜激动,听那声音里无边的亢奋喜悦,听着听着,沉香腿有些软,险些站不住。
“小、小锦……。”
这都半个多小时了,主子您的持久力真够不错的……
可惜啊,梦里有多真实兴奋,梦醒后,就有多失落悲伤……
而被他们念叨的宋锦,正和齐歌手牵手在小区里溜达着,这小区每年交那么多物业费也不亏,看这小区的绿化和整洁程度,每一片叶子都翠绿干净,脚下的每一块砖都整洁明亮,住的都是高素质人群,所以小区环境幽静的很,跟逛御花园似的,呃……宋锦在古代时作为命妇是陪娘娘们逛过御花园的,以她挑剔的眼光来说,这小区的环境真的是很不错的。
宋锦走了一会儿就累了,拉着齐歌走到不远处的亭子里休息,亭子中间有圆桌和圆凳,供行人休息,宋锦坐下来揉捏着小腿,只觉得酸涩难当,还有些浮肿,看来这都是怀孕的后遗症。
突然她的小腿被人抬起来,宋锦仰头看去,就看到齐歌把她的小腿架在她的大腿上,将裙子掀到膝盖上,修长带着厚茧的手指轻轻按摩着宋锦的小腿肚。
他的手很大很宽,掌心生着厚厚的粗茧,可见他这双手都吃过什么样的苦,他的力道均匀适中,厚茧划过她娇嫩的肌肤带来有些微刺痛麻痒的感觉,丝丝融融钻入骨血里去,很神奇,她小腿里的酸涩很快就消失了,还有一种暖融融的感觉。
“好点了吗?”他轻声问道。
宋锦点点头,见他低着头看不到又立马道:“不酸也不疼了。”
“那就好,”他笑了笑,动作很轻柔的放下她这条腿,然后把她另一条腿抬到他的大腿上,缓缓揉捏着。
他垂着眼睑,神态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认真,浓黑的睫毛在眼睑下投下一排暗影,令他俊美的容颜看起来格外的魅力非凡。
宋锦歪着头凑近他的脸,嬉笑道:“没想到运筹帷幄的齐大首长还会按摩这等费心力的事儿呢?”
齐歌抬头嗔怪的瞪了她一眼,那一眼里包含的无限宠溺让宋锦一颗心熨帖温暖,忍不住更想要靠近他,她凑过去把脸枕在他肩膀上,夜风里送来他温柔的低语。
“我刚入部队的时候每天都要负重跑十公里,每天晚上都是和战友相互搀扶着回宿舍,半夜的时候腿还总会抽筋,当时有一个战友出身中医世家,他就教我们一套按摩的手法,每天晚上按摩一遍,久而久之就不会再痛了。”他轻描淡写的语气描述着过往的那些辛酸,宋锦双手圈着他的脖子,紧紧的抱着他。
“你为什么想要参军,那么苦的条件,十二岁的你怎么受得了?”参军条件有多苦,规矩有多严苛她光想想就知道了,他那时才十二岁,还是个小小的少年,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齐歌喟叹一声,把按摩好的腿放下,把她整个人抱坐在他身上,一手搂着她的纤腰,一手抚着她的后背,目光望向亭外的夜色。
宋锦感受到他身上深深的寂寥,把自己更紧的贴近他,把自己身上的温暖过渡给他。
“父母死后我借住在外公家,但那个家里我一秒钟都不想呆下去,他们没一个人是真心欢迎我,包括对我最好的外公,他只是因为愧疚,想要弥补,可他对我越好,我就越恨他……。”齐歌双手不由自主握成拳头,目光因回忆往事而愈加深邃漆黑。
宋锦柔软的小手包裹住他的手,小指一寸寸掰开他紧攥的手指,十指相扣。
“我早就计划着逃离那个家,我曾经想过背上父亲的画包,去他和母亲最想去的地方,我想延续父亲的梦想,当一个流浪画家,我甚至已经做好了准备,可就在那一年,出了新的招兵条款,未满十八岁也可参军,然后我就偷偷跑去参了军,等外公知道的时候,我已经取得了优秀标兵的称号。”
“当兵确实很苦很累,但我的心却很踏实,每一天都过的充实而有意义,守护人民,守卫国土,每一天,我的这里都是滚烫而炽热的。”他一只手放在自己的心口,亭子壁角一线幽幽的灯光照射下来,那双眸子黑亮逼人,跳跃着热烈而滚烫的火苗。
宋锦幽幽的叹息一声,脑袋埋在他的颈窝里。
这个男人半生孤苦,困苦的生活却没有萎靡他的心志,反而把他锻造成正直而坚毅、有责任有担当的好男人。
她何其有幸能遇上他,被他宠,被他爱,是老天看她上辈子过的太苦,所以这辈子补偿她吗?
两人互相靠近,互相温暖,彼此都是对方的补偿救赎。
“都过去了,以后有我陪着你。”她喃喃道,趴在他怀里渐渐睡着了。
齐歌听到耳边传来均匀的呼吸声,拍了拍她的背,微笑着把她揽腰抱起来,动作轻柔的像是怕惊醒了睡梦中的人儿,她的头还歪靠在他的颈侧,圈着他脖子的两只手缓缓的滑落下来,垂在身侧。
齐歌走的很慢很稳,直到开门的时候遇到一点小困难,要是伸出一只手去开门,就不能把宋锦好好的抱在怀里,为了不惊醒她,他便把一条腿撑在门上,以腿作支撑让宋锦能维持住睡姿,他当兵出身体力很好,就是这样撑一个小时下来也不会喘气,等空出来的手把门锁打开,在快速的收腿把宋锦抱在怀里,蹲下身子把手和门把维持同水平线把门打开,废了好一番功夫才进门。
齐歌看着怀中依旧睡的香甜的宋锦,脸上露出一抹成功的笑容。
为了不让关门的声响惊动宋锦,他又是费了一番功夫把门轻轻合上,把她抱去卧室,放在床上,给她盖上被子,在她额头上落下一个轻柔的吻。
“晚安。”
夜风微凉,他走到窗边把窗户关上,把室内温度调到睡眠状态,才轻轻的合上门离去。
齐歌回到自己房间洗过澡围着浴巾出来,便听到手机嗡嗡嗡震动的声音,他走过去一看来电显示,好看的眉立刻紧蹙起来,走到窗边接通电话。
“领导。”齐歌的声音一瞬间变得非常刻板冷硬,附和他一贯的形象。
另一间房间里,正熟睡着的宋锦猛然睁开了双眼。
“你的结婚申请结果已经下来了。”对方的声音非常冷淡,甚至夹杂着一丝不高兴。
齐歌敏感的察觉到对方的情绪,握着手机的指头紧了紧,“谢谢领导,我结婚的那天您一定要来。”
对方冷笑一声:“你就那么肯定上级会批准吗?你知道你自己是什么身份吗?能随随便便就结婚吗?你还想不想要前途了?”
齐歌的心蓦然一沉,就听对方怒声道:“我告诉你,没过,你的结婚申请上级没有批准,趁早歇了那颗心,离那个女人远远的。”
“为什么?”齐歌忽然想起宋锦还在隔壁,压低了声音,依旧冷静克制的问道:“究竟为什么?”其实他心底已经乱成了一团麻,看来事情确实有些棘手了。
“你还问我为什么?你加入组织的那天起没人告诉过你吗?你的一切包括你的身体,你的思想,你的灵魂都不再属于你,能和你相伴终生的女人必须是清清白白的家世,那个宋锦是什么身世你了解吗?搞不好连名字都是假的,这样来历不明的女子根本不适合你。”
原来是因为小锦的身世,齐歌想了想道:“我要的是她这个人,和她什么身世无关,如果就因为她的身世我就要失去她,那么我明确告诉你,我愿意退出组织,包括销毁我的军籍。”短短几秒的时间内他已经做出了关乎他前途和人生的抉择,没有丝毫犹豫,他说的流利而清晰,手机对面的人听见了,隔壁的宋锦也听见了。
对方愣了愣,接着就是咆哮般的大吼:“你TM疯了吧,为了一个女人你竟然敢说出这种话,你忘了你当年在国旗下发的誓言,忘了你参军的初衷,忘了组织对你的栽培和培养了吗?果然是红颜祸水,你要再冥顽不灵,就别怪我……。”
齐歌很清楚这些披着军装外衣的人内心是有多自私自利,听到最后一句话眉头狠狠蹙起,一手撑着玻璃窗,漆黑的目光幽冷无边,吐出口的话更是冷如寒冰:“你如果敢伤害她一根汗毛,下一刻你就等着给我收尸吧。”
对方似乎被他这阴冷大胆的话惊住了,倒吸了口凉气,齐歌接着刺激他。
“因为我知道,什么对我来说才是最重要的,为了保护国家保护人民这些年我牺牲的够多了,现在我累了,我为什么要为了毫不相干的人放弃自己的幸福,你们口口声声是为我好,其实你们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一个不能被牢牢控制的人,你们如何能安心,如果光明的前途所要付出的代价是失去她,那么我宁肯不要前途,这辈子,我只要她。”
“明天我就去组织办理退伍手续,感谢您和上级这些年对我的栽培,可惜,我现在只想做一个闲人,陪着老婆孩子,再见。”
“你给我……”对方依旧试图说服齐歌,齐歌直接将电话给挂了,将手机卡抠掉扔到地上,整个人如卸了力般半靠在墙上,眉尖是深深的失落和怅惘。
电话里说的再斩钉截铁,义不容辞,等挂了电话,他就有多痛苦,多失落。
那是他曾经为之奋斗并发誓忠诚一生的信仰,一颗赤诚的爱国心,就在刚刚,一切都碎了……
失落难过仅是一瞬,他立马冷静下来,人生要面对无数种抉择,选错一步都是万劫不复,虽然他不知道这样做是对是错,但他并不后悔,再给他一次机会他依旧会这样选择、
什么信仰、什么责任、什么担当,这一刻,他只想做小锦一个人的信仰,肩负她一个人的责任,挑起她一个人的担当。
曾经他的心很大,装得下一个国家,千千万万的人民,为此不惜奉献生命,而现在,他的心小到只能装下一个人,他要留着一条命照顾她,照顾孩子,挑起生活的重担,为她遮风挡雨,成长为她心底的常青树。
坚定了信念,齐歌不再失落,换上睡衣准备睡觉,此时房间门突然打开,宋锦赤脚站在门口,长裙皱巴巴的却丝毫不损她的仙气,甚至在暗夜的灯光中更添柔美。
他笑了笑,温柔的声音如窗外的月色流淌:“怎么不穿鞋就跑过来了?”
长发凌乱的少女咬着唇,眼眶通红着像只蝴蝶般扑进他怀中……
就在刚才……
这辈子,我只要她,男人坚定沉稳的声音一遍遍在她耳边回响,她从不知道一个男人的声音也会这样好听,带着震撼人心的坚决和力量直捅心扉。
黑暗中,她呆坐在床上,不知不觉中已泪流满面。
窗台边,黑衣冷艳的少年屈膝横坐在窗台上,幽暗的嗓音有失落、有唏嘘、更有释怀:“直到这一刻,我才真的肯定,我、永远都比不上齐歌。”
他的爱,义无反顾,脉脉如温泉却又热烈如火山,当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可以为了一个人背弃信仰、背弃曾发过的誓言,背弃他曾经引以为人生目标的理念时,那么那个人,在他的心底,已经成为了超越生命的存在。
他现在连嫉妒的心思,都升不起来。
原来宋锦选择他,是最正确的选择,他和洛秀,不过是求而不得的执念罢了,说到底,和齐歌相比,都逊爆了。
宋锦没有理会他的话,突然掀被下床,赤脚踩在地板上,跑过去打开门,纤秀伶俐的身影也带着不顾一切的疯狂和感动,在黑夜里,如一阵风般翩远。
少年望着她的背影,眼底有着笑意,遂即落寞的垂眸,看向窗外的万家灯火。
那么多灯火,究竟哪一盏,才是温暖我的呢?
他封闭耳朵,不想去听隔壁的动静,因为他几乎能想象的出来,被这样爱着的女人如果还能矜持的话,那她应该不爱那个男人吧……
不过从宋锦的表现来看,究竟是感动多,还是爱多、他分辨不出来。
虽然此刻心疼的揪成一团,面上却依旧笑容邪魅。
其实他心底并不好受,一个一向骄傲的少年即使现在也不肯轻易低下头,虽然他已经认输,但属于男人之间的战斗,从现在才开始打响。
齐歌,接受我的挑战吧。
而至于洛秀,呵,他早已将之抛诸脑后,根本不是威胁……
而被他认定不是威胁的洛秀因口渴悠悠转醒,脑袋疼的快要炸开了,但很多旖旎的画面从他脑海里闪过,那样真实而愉快的经历让他忍不住弯唇笑了,是真的吧,他直起身来,忽然感到下身裤子里的黏腻,蹙眉伸手一抹,一片湿漉漉的。
他忽然扭头,一线幽暗的壁灯光线中,整个书房里除了他自己哪里还有别人。
窗外夜风呜呜着飘荡进来,他脸色寸寸僵冷苍白。
原来一切、只是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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嗷嗷嗷齐哥哥好帅好帅星星眼花痴o(∩_∩)o
形单影只的秀秀,乖哈,亲妈不虐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