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濛濛最终也没见到洛秀,她最终是被阮胜鸣气急败坏的带出来的,阮濛濛恼怒的甩开阮胜鸣的手,不悦道:“我还没有见到洛总呢,之前爸爸我们不是说好了吗?让我和洛总处好关系,你现在怎么反悔了?”
阮胜鸣目光飞快的看了眼四周,见没什么人这才压低声音道:“别在这儿大呼小叫的,回去再说。”
不等阮濛濛反应过来拉着她匆匆出了大楼,早有车子等着他们,阮胜鸣把阮濛濛塞进车里,然后一屁股坐进去。
“我果真小看了他。”车子一驶离开,阮胜鸣便揪着领带,眯眼咬牙道。
阮濛濛哪儿知道阮胜鸣是在气什么,她满心满眼只有洛秀,拽着阮胜鸣的袖子撒娇道:“爸爸,那洛秀果然是人中龙凤,女儿再也没有见过比他更优秀的男人了。”两颊晕红,双目放光,明显的思春模样。
见女儿这样,阮胜鸣叹了口气,抬手揉了揉女儿的头发,柔声道:“是爸爸失算了,以后咱不再提洛秀了好吗?”那洛秀根本就不是个容易招惹的,他那点小心思恐怕对方早就知道了,尤其是最后,程伟低声提醒他的那句话,更是让他一颗心如坠深渊,对那个男人生了畏惧忌惮之心。
阮濛濛一听就炸毛了,竖起浑身的刺愤怒的瞪向阮胜鸣:“爸爸怎么可以出尔反尔,明明是你要带我来见洛秀的,现在我看上他了,你又不许了,我不管,我喜欢他,一定要他做我男朋友。”阮濛濛还当自己是那个在狐朋狗友圈中众星捧月说一不二的大小姐吗?她现在这种身价充其量也就是一普通富二代,和洛秀这种真正的权贵之人差距还是相当大的。
阮胜鸣见女儿又执拗上了,当即板着脸肃声道:“濛濛,听话。”
阮濛濛被阮胜鸣娇宠惯了,从来没有见父亲对她这么严厉过,眼圈当即就红了,再想到那人俊美风华的容貌,不依不饶道:“我不管,我就是喜欢他,你要是不帮我,我、我就离家出走。”阮濛濛这还威胁上了。
阮胜鸣就这一个宝贝独苗,一见女儿哭鼻子自是心疼的很,私心里很想应了女儿,但想起那人最后的威胁,本能就觉得那人是绝对说到做到的,但女儿在耳边不停的撒娇,阮胜鸣终于败下阵来。
“行行行,你让爸爸好好想想。”这才见了一面还什么都看不出来呢,自家女儿又这副非主流模样,哪儿个正经男人会喜欢,如果女儿收拾干净了,再收敛一下性子,那姿色也是非常不错的,能被洛秀看在眼里也未可知,毕竟男人嘛,没有不爱美色的。
阮胜鸣想着目光在女儿身上上下打量,只看得阮濛濛发毛,便听阮胜鸣语重心长道:“你以前和你那些朋友混迹酒吧夜场,爸爸只当你年轻爱玩,但你如果真的想要和洛秀在一起,那些地方以后就别再去了,回去把自己好好捯饬捯饬,看看你化的那是什么妆,跟大熊猫似的,还有手臂上手指上这都带的是什么东西,没有男人喜欢这个样子的女孩子,回头我再找个人再好好教教你礼仪,我女儿这么棒,一定能得偿所愿的。”
本来听爸爸要自己以后不能去夜场,还要换行头心底就有些不舒服,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装扮,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但想起那人从始至终都没看自己一眼,又想起同学中有个爱穿白裙子长发飘飘的女孩子,在男孩子中很受欢迎,想他是不是就喜欢那种清纯娇柔的女孩子。
遂即咬了咬牙,坚定点头,眼底闪过一丝势在必得:“好,我都听爸爸的。”
……
程伟做了总结报告之后便垂着头恭敬的退了出去,洛秀合上文件,靠在椅背里,也没见他怎么用力,椅子原地转了一圈,他仰头枕在椅背上,微闭上眼,脑海里闪过一张温婉秀美的面容来,只那双漂亮的凤眼里却是深不见底的冷漠寒潭。
她还恼恨着自己,若有一日齐歌离开,他又该怎么挽回她的心?
有一点洛秀倒是承认齐歌说的对,那就是她冷心冷情,只那一点温暖也给了齐歌,面对他时只剩下了冷漠疏离。
他不仅开始思考起齐歌的话,他知道齐歌的话很有道理,他又细细的反思了一下,宋锦和齐歌相识不过才两个月的时间,为什么宋锦就能对齐歌死心塌地的,就像齐歌说的那样,宋锦根本不爱他,即使不是爱情亦能换得她的相守,不得不说这种认知让洛秀更加憋闷。
那么齐歌身上究竟有什么魅力才能让宋锦这么冷情的人接受,洛秀想自己有必要参详一下。
洛秀脑海里浮现出齐歌那天说的话来,既然口口声声说爱她,你敢给她名分吗?
洛秀第一次正视起这个问题来,他也终于发现自己和齐歌最大的不同。
齐歌是个成熟的男人,首先考虑的是女子的名声,他不愿喜欢的女人顶着未婚先孕的名头,在明知孩子不是自己的前提下,却毫无怨言的给她一个家,一个名分,一个承诺,在孤独无依穷途末路的宋锦来说,无异于雪中送炭,轻而易举的攻占了她的心房。
再观自己,吃干抹净来了句失忆就将过错推的一干二净,在她为了生存苦苦挣扎,为了保住孩子费尽心机的时候,他在哪里?他曾经还想要杀了她,在忆起所有之后对她只有步步紧逼,也无怪乎她一次次排斥逃避,和齐歌相比,他真的太禽兽了。
洛秀一开始对宋锦没什么情思,只是想到那夜的温存有些心悸,在知道她怀着自己的孩子要嫁给别的男人,这是他绝对忍受不了的,也许每个男人对自己的第一个女人总是有些不同的,这是洛秀一开始的想法,便起了把人抢回来圈在身边的想法。
可是后来一次次接触,他发现他对她是有些喜欢的,那种感觉非常陌生,却引诱着他一步步靠近,他开始满心欢喜,开始患得患失,这种感觉让他惶恐也让他沉沦。
抬手摸上唇瓣,那一个吻,他经常回味,脑海里总是闪过她那张似嗔似怒,黝黑明亮的双眼,然后一颗心就软化了。
他已经控制不住一颗心的沉沦,在听了齐歌的话后终于醒悟过来。
他喜欢她,而她怀着他的孩子,他要给她一个名分,不能让他们的孩子背上一个私生子的污名,就像齐歌那样,他只要真心待她,总有一日她能发现自己的好,然后就像待齐歌那样,渐渐接受他。
这一刻,洛秀一颗心活泛起来,滚烫而热血沸腾,眼角挑染起笑意,映的整个人少了丝持重冷气,多了些少年人的明媚飞扬。
他一刻也等不了了,立马把沉香喊进来,等把自己的想法告诉给沉香,沉香反而愣住了。
“主子你……要结婚?”沉香知道主子喜欢宋锦,但他从没想过主子竟然想要和宋锦结婚,毕竟主子还这么年轻,对宋锦万一是一时兴趣呢,都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主子和宋锦之间也没谈过恋爱,只因一夜情弄出来个孩子才牵引出这么多纠葛,他怕主子一时心血来潮将来后悔啊,再说了,主子的年龄将够上法定结婚年龄,而宋锦那还早着呢。
洛秀挑了挑眉,“怎么?不可以吗?”
接触到对方眼底的冷意,沉香立马垂下脑袋:“主子想成家,属下开心还来不及,怎会反对,只是……。”感觉对方缓和了气势,沉香硬着头皮道:“宋小姐年龄太小了,婚姻法规定,女子未满二十周岁不准予结婚,所以……。”
洛秀蹙了蹙眉,他还真没想到这一层:“那齐歌呢,他怎么就可以和小锦结婚?”
沉香立马回道:“据属下所知,齐歌之前给宋小姐捏造了一个新身份,但后来遭到来自上层的阻力,到现在为止,在法律上他和宋小姐还不是夫妻,我猜他是想先办婚礼,然后等到宋小姐满二十周岁再补办结婚证。”
洛秀冷哼了声,似有些不服气的道:“他能给小锦婚礼,我也能给。”
他拧眉看向沉香:“吩咐下去,三个月的时间,我要一场盛世婚礼。”
沉香抹了把额头上并不存在的汗,低声回道:“是。”
等沉香离开,洛秀翘着腿靠回椅背里,唇角勾着愉悦的笑意,三个月的时间,足够把她追回来了吧。
先办婚礼也不错,最起码在外人眼中两人是正儿八经的一对,到时候孩子也快生下来了,她这辈子除了待在他身边,还能跑到哪儿去。
洛秀心底想的很美好,可现实往往最残酷。
……
却说这边,婚纱店的韩经理给齐歌打电话,被宋锦给接了,原来是婚纱照经过精心筛选已经发到指定邮箱里去了,让两人再挑选一下,然后选最合心意的制作成册。
宋锦挂了电话便去了齐歌书房,打开电脑登录邮箱,有个几分钟前刚刚发过来的打包附件,宋锦点开,压缩文件夹里便都是两人的婚纱照。
宋锦挑挑拣拣很长时间,只觉得这些照片每一张都很完美,一张都不舍得丢弃,让有选择恐惧症的宋锦一时间也很无奈,最终忍痛割爱选好之后,她自己又存了备份,便把挑拣之后的照片回复了过去。
时间一下子就到了晚上七点,宋锦合上电脑回到卧室看了眼齐歌,见他睡的安宁宋锦也没打扰他,收拾了一番便出了门,出门前又交代了守门的两人一定要看好齐歌,这才放心离去。
小区门口,孟祁今天没再开那辆拉风的兰博基尼,可能也是嫌太招摇了,两人今晚干的可不是啥正大光明的事儿,换了辆银灰色的SUV,在夜色中很不起眼,却充满了勃发力和狂野之态。
孟祁摇下车窗,看着夜色中逐渐走近的少女,满眼惊艳之色。
宋锦为了方便,今晚没穿裙子,上身是一件灰色短褂,拉链拉到最顶端,遮住了下巴和嘴唇,下身穿着黑色紧身长裤,将修长纤细的长腿展现的淋漓尽致,脚蹬黑色中短皮靴,裤脚扎进靴筒里,更是衬得一双腿笔直修长,堪比欧美超模。
一头长发高束,戴了顶蓝色鸭舌帽,遮住了大半张脸,她双手揣进上衣口袋里快步走近,路灯明明灭灭,依稀只能看到白皙如玉的肌肤一晃而过,五官模糊而神秘,引人欲一探究竟。
宋锦拉开门快速坐进了副驾驶,斜瞟了眼愣住的孟祁,那一眼望来,清冷如星辉,幽妖如月色,本就愣住的孟祁差点溺毙在这样的目光中。
“开车。”宋锦冷冷开口,语气里的威压胁迫让孟祁猛然回过了神来,立马扭过头不敢再看,发动车子离开。
宋锦一路上靠着椅背闭目休息,孟祁偷偷看了她好多次都不敢开口打扰她,她睡觉的时候头歪到车窗边,露出一半白皙如玉的侧颜,挺翘秀丽的鼻梁,和那长长的仿似蝶翼般漂亮的睫毛,恬淡温柔,失了清醒时的疏离淡漠,这样的她才有一点少女的神采。
孟祁唇角微微弯起弧度,把车子开的平稳而快速,尽量不打扰到她。
晚上路上几乎没什么车子,因此很快就到了九重山,孟祁来之前早就勘察过地形,相国寺在九重山半山腰,除了白天走过的那条山阶外,其实还有一条小路直通相国寺后院,是寺里采买管事之人的专用通道,路程短需要穿过茂密的山林,这山林白天兴许没什么,但到了晚上阴风阵阵再加上不知名的虫兽鸣叫,还真有几分吓人。
孟祁看了眼宋锦,抿唇道:“要不你在这里等我吧,我给你把那老和尚弄出来。”
宋锦直接回给他一个纤秀清丽的背影,纵身一跃已消失在眼前,孟祁二话不说立刻跟上。
今夜月光黯淡,稀疏的从枝叶间洒落而下,却映的山林更显暗沉,黑影一闪而过,树叶扑簌簌微抖,偶有一两只栖息的鸟儿惊的扑棱着翅膀飞走,接着又是一道黑影闪过,快的像闪电,还未看清已消失无踪,要是有人在此还以为是见鬼了呢。
自来到这个世界,她一直被困与人前,纵有满身内力也无用武之地,此夜到是让她过足了瘾,她提起运力,双足微点,便在山林间飞跃腾挪,身姿轻灵曼舞,感受着逆风飞翔的快感,独属于夜晚的静谧和清风的吹拂,只觉得闷在心底多日的烦忧都似一扫而空,唇角微微勾起,愉悦清脆的笑声脱口而出,飘荡在夜色下,惊艳了谁的耳,谁的心?
只见她忽然拽住一根粗壮树木上的藤蔓,身姿悠转,便看到紧随其后的孟祁,眼底闪过一抹赞赏:“还不错,接下来看谁先到后院。”
孟祁目光一亮,正想要提气追上,却见宋锦拽着藤蔓一荡,双足点上一侧的树桩,曼妙的身子在夜色中荡秋千一般微扬,便顺利的点上左前方的树桩,轻灵的身姿在空中转了个弯以违背自然规律的方式飞到了斜前方另一桩树枝上,她动作优美的像是在舞蹈,黯淡的月光洒照而来,映着她那清冷白皙的容颜,真是仙姿跌貌,翩若惊鸿。
真正的轻功不是武侠小说中腾云驾雾般那么夸张,只是一种更快速的奔跑方式而已,借助支力点以达到短期腾跃,在这种茂密的丛林中自来最好施展,在宽旷的平地上也只是相对来说速度更快而已,要是掌握的好,瞬移也是可以做到的,等宋锦修炼到最后一层,再加上她对前世的心得体会,加以搓磨,将速度提升至极致,在这个时代,轻功将会成为她最大的倚仗和保命符。
长时间没有这么练过,倒也没有生疏,宋锦想以后有机会还是要多出来跑跑,温故而知新。
孟祁毕竟刚刚接触,内力运用不当,稍微一不留神就跌个狗啃屎,万万做不到宋锦那样潇洒轻灵,望着前方曼妙柔美的身影,像精灵般优美万千,他满心的羡慕崇仰。
等孟祁赶到的时候,宋锦正背靠着后门一颗菩提树微垂着脑袋,听到脚步声抬起头来,唇角勾着一丝意味不明的笑,指了指两米高的墙头。
“给你一次表现的机会。”
孟祁立马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摩拳擦掌开始助跑,只是这寺庙的墙修的忒高不说,上边还弄的有玻璃渣,那尖锐反射着冰冷的月光,刺眼的很。
孟祁提气助跑,两脚蹬着墙面,两手平直伸展,就像如履平地般向上飞蹬,一切都好好的,他自己心底也得意,却就在最后关头气息一乱,整个人从高空跌下,摔了个狗啃屎,不可谓不狼狈。
宋锦失望的摇摇头:“还是太嫩了。”
却见她一脚蹬上身后菩提树,整个人飞跃而起,两条长腿在空中劈开一道弧度,另一脚点上墙面,后脚收回,整个人借力而上,竟似腾空而起,在空中翻了个身,轻飘飘翻过了墙头,身姿轻盈的落在地上,没发出一点声音。
整个过程也只是几秒钟而已,端的是轻灵曼舞,别具风姿,孟祁仰着头看的愣怔住了。
这就是传说中的飞檐走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