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来这里吃饭的人就少,大家来吃饭的目的也都不是为了单纯的吃饭,而是想找个上得了档次的地方,谈点儿生意,结交一些朋友。
所以这里都是一些自助餐,就是一个厅一个厅的,要吃什么谈什么,就自己端着盘子去某个厅里。
而大多数人来这里之前,其实就已经吃过了,反正来这里的目的也不是为了找吃的,吃不吃都无所谓的,再说了,这里其实细究下来,其实也没什么好吃的。
很快,猴哥就冲祁子涵招手,喊他过去,留下了秦予希一个人,坐在回廊流水边,等着祁子涵跟猴哥的那群朋友寒暄完。
忽而只觉得眼前一暗,一道人影站到了她的面前。
秦予希神情有些厌厌的抬头,诧异的看着走到她面前来的曹大少,问道:
“曹大少?”
四十多岁的男人,脸上有着温文尔雅的笑意,坐在了秦予希的对面,说道:
“方才侯爷在介绍你的时候,我看他们谁都没在意,都以为你不过是猴爷带来的一位女伴,不过我可是认识你的,如今华夏的日化代理,秦小姐说第二,只怕没人敢说第一了。”
“哪里哪里,过奖了。”
秦予希谦虚的颔首,自谦道:
“赚点钱不容易呢,我也不过是风口浪尖里讨生活罢了。”
“秦小姐说这话就太谦虚了,去年那场风波,殷某人虽然不在华夏,可是也略有耳闻,听说高棋不过高中毕业,其实就是个在【予希化妆室】里打杂的,她这样诬陷秦小姐你,可真是恶毒。”
曹大少这话说的,要不是知道他是邻国那帮子的人里头的一个,秦予希都要觉得这个人是个顶好的,还能分清是非黑白的人了。
不过再一想,秦予希便是笑问曹大少,
“看起来,曹大少对高棋这个人还挺熟悉的。”
都知道高棋曾经在【予希化妆室】里打过杂工了,能不熟悉吗?
想来秦予希在日化代理市场长期霸占着龙头位置,去年许翟想整垮她失败,反而被她给整垮了,种种细节表明,许翟、秋怡香和高棋三人制造的那场风波,是相辅相成的。
高棋身为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有这个能力去港台,又飞去F国搅弄风雨,她背后肯定是有人撑腰的。
这个事件里头牵扯着很多的人,比如许翟,还有许翟的那个总经理郑飞。
网络上曾经扒过郑飞的个人经历,有一张照片可以证明,郑飞跟F国的多家媒体负责人都是相识的。
而当初报道秦予希黑料,说秦予希抄袭高棋的那几家媒体负责人,正是郑飞的熟人。
所以许翟、秋怡香和高棋三人这是一个局,如今曹大少又认识高棋,似乎对高棋的个人履历相当的熟悉,那是不是就可以推测出,许翟其实跟曹大少也是一伙的?
看样子,他们果真是无人可用了,许翟垮了后,就派曹大少来,而这次,曹大少又准备到秦予希面前,翻出个什么浪花来?
那曹大少却是没料到秦予希这般敏锐,他愣了一下,旋即笑着遮掩道:
“现在高棋的料在网上都已经满天飞了,我也就是关心我家小五,所以多看了两眼。”
这个解释十分合理,他没说自己身为一个大老板,堂堂曹氏集团的大少爷,为啥要去关注这种小新闻,而且他人还是在国外,关注国内的实时新闻做什么?
他只说是因为关心曹小五,关心曹小五自然也就会关心秦予希,关心秦予希,自然也就多看了两眼关于高棋的爆料了。
秦予希点点头,觉得曹大少的这个解释十分符合逻辑,只是曹大少和曹小五的关系有这么的好?
然后便是听得曹大少转移了话题般,问道:
“对了,我们家小五在你那里还好吗?我这几天到处都找不到她的人,她现在去哪儿了?”
秦予希一怔,反问曹大少,
“小五没回家吗?你这么关注她,应该也知道,她虽然今年是跟我一起回的寨子过年,可我是直接从寨子来的帝都,她去了哪里?我都好多天没跟她联系了。”
原来曹大少跑过来,到她的面前来晃悠,竟然是为了曹小五来的。
秦予希秒懂,这人拐弯抹角的,先是博取秦予希的好感,又是站在秦予希的阵线上,贬斥高棋,其实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曹小五。
因为曹大少现在缺钱开工挖地啊,可不就得赶紧的把曹小五找出来吗?
望着秦予希一脸“我什么都不知道”的表情,曹大少的眼中闪过一丝冷意,他起身来,仍旧笑看着秦予希,叹了口气道:
“那好吧,既然秦小姐不知道我妹妹去了哪里,我也不勉强秦小姐,只能靠我自己的力量,把我们家小五给找出来了。”
“曹大少慢走。”
秦予希靠在回廊上,冲曹大少微微一颔首,与曹大少表面的客气都做得极好。
其实她和他都知道,他现在要钱挖地,曹家的资金管理机构,必须要曹小五亲自签字授权给曹大少才可以。
去年曹小五就去了华夏省城,整日和秦予希在一起,过年的时候都没回曹家,而是带着曹太太、唐璇滢去了秦予希的界山寨过年。
曹小五和秦予希的关系这么不一般,她怎么可能不知道曹小五在哪里。
没准儿,曹小五在省城销声匿迹,这其中就有秦予希的功劳!
但秦予希不说,她现在身份地位又这么高,曹大少能拿秦予希如何?
他与秦予希道别后,匆匆转到一处僻静的地方,满脸都是阴毒的拿出了手机来,拨出一个电话,用外语对电话里的人说道:
“看样子,秦予希是护定我们家小五了。”
电话那头的人沉默了些许时间,轻笑一声,然后淡淡的说道:
“如此……你家小五不出来,那就只能逼她出来了,她不是和秦予希、唐璇滢的关系要好?我不信秦予希和唐璇滢出了事,她还能稳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