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枫,你给我站住!今个不练完这些你休想睡觉!敢在本小姐的眼前偷懒,简直就是讨打!”
翠林葱葱,庭院明丽,一身粉衣的小女孩快速穿过走廊,精致的面容之上怒气横生,还带着些许奶音的声色尖锐不已,所有矛头全都对向前方跑得卖力的瘦小男孩。
瘦小的男孩听到她的脚步和声音,跑得更加卖力,不敢有一丝怠慢。但无奈他的身子太多孱弱,跑得再快也是徒劳。
脚下骤然一绊,他的身子瞬间就失去了平衡。他惊叫出声,耳边尽是呼啸的风,而且还有小女孩惊慌失措的声音,全都朝他袭来,令他的心跳都几近终止……
“啊!”
一声叫喊从我的唇齿之间涌动而出。我猛然睁开眼眸,从床榻之上坐起身来。明亮的光线以猝不及防的力道刺进了我的新房,整个房间里全都充斥着我的喘息声,所有的宁静全都被打破。
半晌,平稳的呼吸才重新回到我的身子之中。我长舒了一口气,用手揉了揉太阳穴,嘴角不由泛起一抹酸涩的笑意。
春去冬来,一年的时间辗转而逝。在这一年之中,我难得过得轻松惬意,每一晚都可以酣然入眠。也正是因为这番睡意的昏沉,那些故人都没有进入我的梦乡。今个这番梦境,却是第一遭。却没想到梦见的竟是这番场景。
那番画面之中,粉色衣裳的女娃娃是雨鸢,而那单薄的男娃则是我。至于那番你追我跑的场景,乃是我们儿时主要进行的活动。
说起来算是我的耻辱,虽然随着时间淡化而逐渐忘却,但是现在看来,我却仍旧是耿耿于怀的。
毕竟,哪一个男子都愿意在自己心仪的女子面前展现自己强大彪悍的一面,就算不令女子心生崇拜,至少也该让她认为这个肩膀是值得倚靠的。
可是他们之间的情况却与之大相径庭。这样的地位关系,若是能擦出爱的火花,就真的是奇迹了。
*****
我名叫岚枫,岚山的岚,枫叶的枫。
这名字看似高深雅致,实则是分外随意的一个存在。在我八岁那年,我和阿姐还有徐叔儿途径岚山,却遭遇了山匪的袭击。也就是在那一场血腥的混乱之中,我与阿姐彻底失散,眼眸之间再也没有她的身影。
那群匪徒是极其残忍的,无论老弱妇孺,只要没有利用价值,一律杀无赦。我当时重伤在身,奄奄一息地倒在一棵树旁,整个人已经同死去毫无区别。
估计山匪们也不想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于是就由着我自生自灭去了。天明天暗,我不知自己经历了多久。恍惚之间,一双小小暖暖的手覆盖在我的头上,软软糯糯的声音进入我的耳廓,令我心头被触动了一下。
“二哥你快来看!这些树叶全都被这男孩的鲜血染红了,好似枫叶一般。咱们南疆是看不到枫叶的,却因为他看到了这番场景,作为回报,咱们将他带回去吧。”
“带回去做什么?继续用他的血制作红枫?”
低低的笑声随之而来,但却带着蚀骨的寒意。他听得真切,却根本无法做出回应。然而那个软糯的声音又回到了他的耳廓之中,令他整个人不由一怔,脑中一片空白。
“切,他的血我才不稀罕。二哥你也知道,我一人习武甚是无趣,平素连个说话的伴儿都没有。你给我安排的人,我都不喜欢。
我就喜欢这个血葫芦。你今个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我就自己想法子,只是回去之后我就和爹告你的状,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这样一番霸道的话语,令他在性命垂危之时获得了生机。他就这样被带回了南宫府,得蒙二公子妙手回春的医术治疗,从阎王手中抢回了一条性命。
说起来,这些事情于他而言都是模糊而迷惘的,处处都显得浑浑噩噩,但是有一点他却是记得清晰无比,以至于到如今都铭刻于心。
那个女娃娃,说她喜欢他。其他人,她都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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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刚开始,他真的觉得这份喜欢是种负荷。的确,雨鸢救了他的性命,而她也真心将她看做救命恩人看待,如果能言听计从绝对没有二话。
可是,他真的不想老挨打啊。他的身子因为那番重创而损伤了元气,以至于之后的练武甚是艰难。加之他没有什么练武的天赋,所以老是被雨鸢“狠狠教训”。
他还手不得,只得用逃跑来逃避皮肉之苦。但每次都以失败告终。
后来,二公子实在是看不下去,将他送至一个封闭的地方强化训练,与雨鸢彻底分开。也正是因为这般分离的时光,令他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实,那就是自己根本不适应皮肉不受苦的日子。
雨鸢对他身体之上的“教训”,已经成为了他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一日不挨几下,他就浑身难受得不得了。
他觉得自己真是有受虐倾向,而且有的不止一点半点,但是他就是控制不住。后来他成年之后才明白,这叫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御二公子并非是因为心疼他才将他调离,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有所道理的,调动之间皆与布局有很大的关系。
当时的他,应该已经对他的身世进行了一番彻底的了解,也正是因为这番了解,他自有他的一番主张。
或许,谦王府属下的亲眷不足以撼动王府以及王爷的一切,但是滴水穿石,牵一发而动全身,只要好生运作,数年之后难保不会成为对方的一大隐患。
而如今的事实也证明,这一步棋,二公子下的甚是高明。但是他也因为他的这番高明,陷入困窘之中难以自拔,幸而现在得以海阔天空,不然他真的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些与之相关的人,如何令自己以何样身份存活于所有人的记忆之中。
尤其是她,南宫家的三小姐,对他而言是最大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