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突突”,这异样的声音越来越近,逐渐变成了轰鸣之声。这时候,夜色微稀,但留在山上的人也看清了,从远处天边飞来的,是一架直升飞机。
“哇,竟然出动了直升飞机。”这群驴友从惊奇变成了欢呼,不管怎么说,看到曾小玉一直被耽搁在下面,而下去的两个人也都没有上来,他们也知道情况不妙,都会有所担心,但现在来了直升飞机,显然曾小玉有救了。
“咦,你们谁打了求救电话吗?”这时胖子醒悟过来,问道。
“什么呀,打什么电话,这里哪有信号。看,移动都没有信号。”眼镜男拿出手机,“要不我早打了。”
直升飞机在大家的欢呼声中,越来越近,渐渐下至谷底。还好这块山谷底是一块平坦开阔之地,直升飞机无惧夜色,它腹下的高强度探照灯将整片山谷照亮得犹如白昼一般。
不过,也不需要再加上别的牵引信号了,谷底的巨大的火堆本身就是一种信号。直升机“突突突”地停在了谷底,直升机上螺旋叶片狂扫着,卷起一阵阵大风,吹得火堆“噼啪”地乱响。
直升机停稳后,舱门打开,从里面跳下两个身穿着白大褂的医务人员,只见他们手里抬着担架,接着,一个穿着军装的军人也从直升机后舱下来了,紧跟在那两名医务人员后面,朝火堆这奔来。
“老罗。你怎么亲自出去了?”林振邦一看是自已的弟兄,笑呵呵地问。
“哟,你好好的呀,我还当是你出了什么事呢。吓了我一身细毛汗,这不,紧赶慢赶地跟上直升机,是这位姑娘吗?”被叫做老罗的军人指着被抬上担架的曾小玉问道。
“是啊。你们把她送治,远足从山上摔下来的。”林振邦道。
“真是好运气,居然遇上你。啧啧啧。也不晓得这些姑娘小伙子怎么了,吃饱了撑的不会去跑五公里呀,死活要来爬这什么野长城,每年都摔下去几个,就她运气好,碰上你。”老罗抱怨着,又道,“那我先走了。你们二位留下。机上的位置不够坐人了。”
“行,你看着那姑娘就行。回去叫她用电话联系上亲属。”林振邦交待道。
“好,我先走啦。”老罗看了一眼林振邦,又假装不经意地扫了眼彭佳,他知道这位挂着旅长头衔的年轻人。从来就不和异性单独相处的,在都是雄性动物为主的军营里自然没得说,但是在地方上听说也是如此,这就奇了怪了。但是今天看样子,林旅长大人也象是“头脑发热”出来远足的样子。这更奇了怪了。
其实直升机上还有空余的位置,但是老罗觉得,应该在这野地里让旅长冻上一夜。要不,身边这么漂亮的姑娘哪有这么好的机会单独相处呀?
老罗转过脸,奸笑着坐上直升机飞走了,留下一堆篝火,还有林振邦和彭佳二人。
“没办法了,只能在这过夜了,还好这姑娘得救了。”林振邦微微地耸耸肩,这动作是他在阿富汗带回来的,那群美国大兵就喜欢搞这样的动作,不知不觉中让他也受到了浸染。
“没关系,除了上次在苗家村享受过一次篝火之外,我还没有在野外过夜的经验呢。”彭佳倒也不嫌其苦,反而露出了一脸兴趣的样子。
这让林振邦觉得有点意外。因为他知道,现在国内都是流行什么男孩子穷养,女孩子富养,彭佳的出身自不用说,虽然不能和都城的高官贵胄们的二代相比,但作为一方大员,堂姐夫的女儿待遇也差不到哪里去,看她细皮嫩肉的样子,但却处处让他意外。
比起京城那些富养的娇滴滴的二小姐,要不混到外国上流社会做什么名媛,要么开企业混成名利双收的老总来说,眼前的彭佳显得真实而可爱多了。
不过,想起那些个被外国花花公子杂志评为名媛的二代,林振邦却忍不住想吐一下口水,对他这种在特种兵队伍里接受过艰苦训练的男人来说,吃过原始森林里的草蛇,赤手和沼泽里的鳄鱼坦博斗过,吐口口水表示厌恶还真不是什么粗鲁的行为。
当名媛自然比交际花要好一些,但是想起那几位名媛白花花的恨不得全身的肉都露出来的着装,林振邦觉得还好她们的那些老爷子都已经入土了,不然,准会拿起拐杖,颤巍巍地敲她们几拐棍。
“走,这里不行,地势太开阔了,四面受风,咱们找个背风的地方。”林振邦抬头看山顶,那里也燃起了几堆篝火,看来那些驴友也只能选择在这里过夜了,谁叫临时突发意外呢?不过,看到直升机飞机降到谷底,他们也明白,曾小玉已经被直升飞机接走,所以就安心地安营扎寨起来。
林振邦把眼前这堆篝火彻底扑来,又从背囊里掏出一支便携式地行军铲,将篝火下的泥土挖起来,然后交泥土压在篝火上,彻底压灭火星。这才领着彭佳,打着强光手电往山壁下走去,手里还提着那只行军铲。
这时候,如果林振邦从背囊里掏出一个美女来,彭佳也不会感觉到意外的,他的背囊的确象个百宝箱,更象是个乡村货郎担,你想到的想不到的,那里面似乎都有。下一步,彭佳不知道他还会变出什么有用的东西来。
“好,就是这里了。”林振邦很满意地看了下四周的环境,这里是崖壁下一个凹陷之处,正好三面挡住了风,两个人缩进里面,再点堆火,还能防止可能出现的夜间猎食的动物的袭击。
这里最不缺的就是干枯的树枝,所以彭佳和林振邦很快就搜罗了一大堆,以林振邦的技术,很快点起一堆火光明亮的篝火。
“饿了吧?”林振邦问彭佳。
“还好。”其实这时候彭佳的肚子早就饿得咕咕叫了。
“先喝杯咖啡,一会坐好吃的给你吃。”林振邦道。
彭佳喝着热咖啡,发现林振邦那保温壶不知道是什么品牌,保温效果居然如此之好,现在倒出来的咖啡,还好刚泡进去的一样热乎乎的。
接下来,彭佳静等“乡村货郎”林振邦先生变“好吃”的戏法。
只见林振邦从背囊里掏出一袋的熏肠,然后打开包装袋,将熏肠串在两根用瑞士军刀削尖了的树枝上,然后就架在火上烤了起来。
火舌舔燎着肥大的熏肠,不一会儿,熏肠的肠衣上就泌出了油脂,散发出香喷喷的特有的味道。
林振邦撕开食品袋里的一袋切片面吐司,将烤热的熏肠夹入两片白吐司内,递给彭佳道:“热狗,好了。”
喝着热咖啡,吃着别有风味的热狗,彭佳觉得这餐饭吃得比在什么餐厅里吃得都要饱和踏实。
林振邦也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不过,吃完他抹抹嘴,又烤了一条熏肠,为自已再做了一个热狗。
彭佳见他没有喝水,便拿起保温壶为他倒咖啡,但拿起来一瞬间的感觉,却让她心里“格登”了一下,原来,保温壶竟是快见底了,难怪刚才他吃热狗时并没有倒咖啡。
这时,林振邦也看到彭佳要倒咖啡的举动,便制止了她,道:“这点留着给你喝。别担心我,两天没喝水的日子都经历过。”
当然,怕恶心着彭佳,他自然没说,其实那两天他也是有进过液体的,但当然是自产自销的那种,虽然味道不怎么好,但却实实在在地救了他的命。
彭佳不再坚持,她知道,林振邦是比自已更加自我和独立的人,属于言必行,行必果的类型,如果她坚持要倒水给林振邦,反而会惹毛了他。
但是他的这种霸道,却让彭佳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那是一种从内心深发感觉到的,另类的安全感。
似乎,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难题,能够难倒林振邦,只要到了他的手里,就有可以解决的办法似的。
“振邦,时间差不多了,打个电话问问,那位伤者现在情况怎么样了?”彭佳对林振邦道。
“好。”林振邦依旧是用卫星电话,打给了老罗。
“怎么样?老罗,那姑娘伤情如何?有生命危险吗?”
又“嗯嗯啊啊”了几句,林振邦放下电话,对彭佳道:
“没事,正如我判断的,腿骨和手骨有裂纹,但不是很厉害,休养一段时间就又活蹦乱跳了。但是,估计以后不敢再来骚扰野长城了。”
“呵,没有生命危险就好。”彭佳一听,心就放了下来。
这精神一松懈,加上吃饱喝足,眼前又有暖融融的火堆,彭佳不禁觉得头脑迷糊了起来。
“你先休息一下,我去外面再多捡些柴火。不然这些支撑不到天亮。”林振邦看彭佳真地累了,便对她道,接着,又往篝火堆里添了几根粗壮的树枝,就往外走去。
彭佳不知不觉,竟半躺着睡着了。不过,一觉醒来,她发现,自已身上竟盖着一条毛毯,又是那种压缩型的毛毯,林振邦背包里到底有几条啊?不过,看看另一边已经睡着的林振邦,身上却是什么东西也没有盖,彭佳赶紧扯下毛毯,将它搭在了林振邦的身上。
“谁?!”在黯淡的火光中,林振邦突然醒来,发出一声厉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