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你在城堡的建造上,地势高低上做了一些手脚,空间视觉上充满了错乱。而在电梯这种密闭的环境里,人没有视觉参照物,上下的感觉不明显。况且,没有谁规定,电梯一定是向上运行的。”谭斯年或许是看出苏锦的不解,便非常详尽地解释了很多。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刚刚发生的事情。
他根据蔡珅给的地点,找到了李兴荣。
当然,他带给李兴荣的惊吓就暂且忽略不计了。
当时李兴荣也的的确确以为是被敌人发现了,险些来一个玉石俱焚。幸亏他看到了谭斯年的脸。
他简单询问了李兴荣关于庄园内部的情况,就在李兴荣的字里行间,还有苏锦身上携带的信号器的行动轨迹,就发现了一些端倪。
那就是泊尔的庄园实际上是有地下空间的。因为龙血的总部就是他参与设计的,自然懂得一些地基和空间的问题。
这也就是李兴荣的通讯迟疑了很久,这才回复听弦的原因。
也正因为谭斯年及时指正了听弦的行动,这才让他们能如此快速地到达这里。
此时,听弦正在外面应对泊尔亲卫的反击。
“好吧,我可以承认,你的头脑不错。”泊尔耸耸肩,却是没有怎么在意。毕竟,能威胁谭斯年的命门,就掌控在他的手中。
苏锦也竟是没想到,出现了意料之外的事情。
她原本的计划中,窗户也是很重要的一环。
刚刚她进来的时候,就曾观察过,只不过,她并没有发现不对劲。
如今靠近了,她才看出,原来这看似故意营造神秘感的窗户,竟是用投射和光影手段做出来的假窗户。
她心里一沉,不得不说,她漏算了很重要的一步。
“现在的情况很有趣,在我看来,我还是占尽先机呢。”泊尔手中的枪寒光闪闪,尽显它的血腥与杀意。
苏锦咬紧下唇,被动?
不存在的!
谁都没想到,原本被紧缚住的苏锦突然挣脱了身上的绳子。
她脖子向后一仰,另一只手在腰间摸出一根长木刺,木刺之上一片青黑,俨然是淬了毒!
她眼里闪过一抹狠戾,对着泊尔的腰间就刺了过去!
原来,早在唐明月给苏锦包扎伤口的时候,他便暗中给苏锦塞了一个手术刀片。而苏锦也在暗中把绳子隔断了,一直握在手里,等待先机。
她就是等待这个时机,也算是破釜沉舟的一击。
可是,她万万没想到,泊尔竟早有防备!
泊尔几乎想也不想地就侧开身体,另一只手毫不犹豫地扣动扳机。也幸亏苏锦刚刚那个仰头的动作,那子弹竟就是擦着她的发际而过,在她额头上留下一道浅浅的灼伤。
非但如此,泊尔另一只手直接抓住苏锦拿着木刺的手腕,手上蛮力一用。顿时只听一声关节错位的‘咔嚓’声,苏锦的手就无力地垂下!
说时迟那时快!泊尔再次抬手,对着苏锦的心脏处就开出一枪!
“丫头!”
“小锦!”
整个书房里,枪声和呼喊声交织在一起,如同一场黑色闹剧!
随着什么东西摔倒在地的声音,枪声也戛然而止!伴随而来的却是一声低吼!
“明月哥!”苏锦抱着唐明月,汩汩而流的血液从唐明月的前胸出流淌出来,苏锦不管怎么堵都堵不住!
就在他们的脚边,同样浑身是血的泊尔躺在地上,身上满是弹孔。
谭斯年快步跑过来,视线触及到唐明月胸前的弹孔时,瞬间沉默下来。
事情回到几分钟前。
苏锦和泊尔之间的动作让谭斯年始料未及,尽管他及时冲过去,不过依旧还差一段的距离。
他眼眶欲裂,抬手就对准泊尔开枪,希望能比泊尔的子弹快。
可他明明知道,经过他的计算,自己的子弹到达之前,恐怕无法解救苏锦。无限的绝望和恐慌顿时席卷了他的心头。
就在他怒吼出声的时候,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身影瞬间就冒了出来。
他或许使出了常人极限的速度,上前直接挡在了苏锦的身前,并把苏锦直接推开。
就这样,子弹瞬间穿透了唐明月的胸膛,令他跌倒在地。
而泊尔一击不成,便气红了双眼,抬枪就要打死苏锦和唐明月二人。
就在这时,来自于谭斯年等人的反击便开始了。
毕竟双拳难敌四手,泊尔终于倒在了血泊之中。
而唐明月……
“小锦,不要哭,我最不想见到你哭了。”唐明月颤抖地伸出手,仿佛用尽了全身力气一样给她擦着眼泪,可是他的手上已经沾染了自己血液,竟越擦越擦不干净。
看着她脸上泪水和着他血污的模样,他就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手无力地垂下,在衣服上擦着,可是胸膛流出的鲜血越来越多,他再也擦不干净了。
苏锦握住他的手,声泪俱下,“白糖…哥哥!”
听到那久违的,跨越了时间洪流的称呼,唐明月苍白的脸上终于多了一抹开心的红,“锦妹妹,对不起…对不起…我从来没有想要伤害你,也没想过要让你哭,对不起…”他的瞳孔放空,苍白的脸上却露出那抹纯粹的又最初的浅笑,“我真的只想让你多关注我一些,让我再靠近你一些…我已经失去了一切,可是我真的不想失去你啊…我好后悔…真的好后悔……”
如果当初他没有被仇恨遮住了内心,没有走极端,他的锦妹妹就不会离他而去了……
“小锦,我不怕死,可是我怕他欺负你……”唐明月的视线艰难地看向站在一旁神色沉重的谭斯年,苏锦感觉到他的身体已经逐渐变冷。“如果…如果我还在,他要是对你不好…我就能把你带走…小锦……”唐明月微微阖上眼睛,点点泪珠从他眼角滑落,“我不在了,他欺负你该怎么办……”
其实,当他准备向苏锦赎罪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自己这辈子和苏锦都是不可能了。他也希望苏锦能过的开心幸福。
所以,他做的所有一切看似对苏锦的甜蜜表白,其实都是为了给谭斯年一个危机感而已。
他的锦妹妹那么纯洁干净,他这个肮脏的灵魂,早已经配不上了啊……
“白糖哥哥!你不要死……”苏锦紧紧地抱着唐明月,仿佛想要把自己的生命力传递给他,可是都是徒劳无功。
她的白糖哥哥曾经虽然走错了路,可是他一直都是那个包容她,爱护他的白糖哥哥!
唐明月已经睁不开眼睛,那原本倾城的面容徒留一片濒死的灰白,“小锦呐……还…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鲜红的血液从他口中溢出来,染红了他的脸。
“记得!我…我记得!”苏锦努力压抑着自己的眼泪,把染红的手掌展开放在唐明月的面前,可是那眼泪也簌簌地流下。
唐明月眼睛撑开一丝缝隙,努力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根橙子味的棒棒糖,一点一点地挪向苏锦的手掌。
那棒棒糖到苏锦的手边的一瞬间,就无力地掉落下去,棒棒糖摔碎了……
好不甘心啊!他还想问一句,如果他当初从未离开过江城,他们之间会不会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没机会了!没机会了…
“都…给我……陪…葬……”
‘轰——’
苏锦从谭斯年的怀抱里抬起头,身上灰土和碎屑簌簌地落下。她耳朵里,大脑里,都是阵阵的嗡鸣。
她坐起身,就像是一个傻了的木偶,呆呆地看着身后熊熊燃烧的火焰,看着墙壁上黑红的痕迹,焦糊的味道钻入她的鼻腔。
怎么了…怎么了…
她的白糖哥哥呢?白糖哥哥呢?
她瞪大着眼睛,灼热的温度也没有让她眨眼睛。她就死死地盯着那燃烧的火焰,似乎想要从那里面看到什么人。
眼泪打湿着她的衣襟,她的头发甚至也有些焦糊,可是她就那般呆愣着,不愿意接受上一秒发生的一切。
又一次……又一次……
她的白糖哥哥竟然又一次救了她!刚刚还在她怀里的白糖哥哥,此时此刻竟都尸骨无存……
或许是对她极大的讽刺!同样是炸弹,同样是两个当事人,可是命运却被改写了。
谭斯年为了护着苏锦不被爆炸的波及,身上也是很狼狈,他背后的皮肤甚至被整片的烧伤。
可是,他的心里却阵阵抽痛,比自己受伤还要难受。
他从背后抱住苏锦,低沉的声音里也充满了沉痛,“丫头,是我的错…”
谁都没想到,泊尔的生命力竟然这般顽强,受了那么多枪,还能一息尚存,拿出书桌下的炸弹,拉开引信,准备和苏锦同归于尽。
苏锦和他都背对着泊尔,并没有发现泊尔的举动,然而,几乎要没了气息的唐明月看到了,他再次爆发出人体生命的奇迹,从苏锦的怀里惊坐起来,直接扑在了泊尔的身上。
而他,也条件反射地抱住苏锦,趴在地上。
是啊,就是短短的几秒钟,一切结局再次被改写!
两次的以命相博,谭斯年对唐明月剩下的,除了尊敬,就只有感激了。
他真的感激唐明月,如果没有唐明月,他也难以想象怀里的人变成一具冰冷的尸体!
苏锦听到了谭斯年的话,却是突然崩溃大哭,狠命地摇头,“不是…是我!死的应该是我!这就是因果报应……”
前世,她引爆炸弹,和泊尔同归于尽。
今生,泊尔引爆炸弹,死的也应该是她!
她的白糖哥哥不应该死的……
“大叔!是我不应该活在这个世界上啊……”
她真的难以言表自己内心的痛苦自责,甚至,她认为自己的重生就是一种罪孽。
如果不是她,唐明月或许就会像前世一样,做一个自在的明星,好好地活下去!而不是像现在一样,连完整的尸体都找不到!
“苏锦!”听到苏锦这句话,谭斯年眼睛都红了,这个钢铁硬汉,竟被这一句话,红了眼眶。“你死了我怎么办!你不想活,就带我一起死吧!”
或许谁都无法理解他两次眼睁睁的看着苏锦落入生死危险的惶恐,可是他真的怕了。
大概是这样声嘶力竭的怒吼,这样的痛苦内疚,顿时把苏锦失控的理智拉回了许多。
她僵硬地回过头,看向男人猩红的眼睛,“大叔…对不起…”她的头埋在他的怀里,泣不成声,“…我真的好难受……”
看苏锦终于不再是死寂的自责,谭斯年也松了一口气,“我知道,我们两个终究都是亏欠了他。”
可是,谭斯年迟迟没有等到苏锦的回应。
他垂眸一看,顿时白了面庞!
苏锦竟然昏厥过去了!
都怪他!竟然忘记了苏锦也受了枪伤,还经受了这么大的打击!
书房里的火势逐渐凶猛,浓烟密布。
谭斯年拦腰抱起苏锦,离开了这里……
当天,M国媒体相继报道,位于某区前切尔诺家族少主泊尔的庄园付诸一炬,造成多人伤亡,且暂未联系到泊尔,现场DNA比对正在进行中……
苏锦昏迷了一天一夜,才苏醒过来。她看着白色的天花板,脑袋空白了很久。
最终还是莉莉斯的声音让她回过神,“呼~你终于醒了,要不是医生说你只是悲伤过度而造成的昏迷,我都要以为你成为植物人了。”
莉莉斯的语气难得的友善,或许她也知道这次苏锦的确受了很大的打击。
苏锦缓了一下精神,这才侧头看向坐在一边削苹果的莉莉斯,“我昏迷了多久?”她的嗓音嘶哑着。
“一天一夜。”莉莉斯咔嚓咔嚓地啃着苹果。这苹果当然不是给苏锦削的,她还吃不了。“你的情况还好点,你家那位可就有些惨了,那后背,啧啧,简直跟被烤过了一样…”
登时,苏锦面色一变,“他在哪?”当时她大脑有些当机,几乎忘了谭斯年会受到的波及。
“隔壁无菌病房。”莉莉斯刚说完,苏锦就挣扎地从病床上起身。
莉莉斯非常了解苏锦这倔强的性格,也没有阻拦,直接把轮椅推过来,避开苏锦受伤的腿,把苏锦放上去。
轮椅是全自动的,也不用她这个家主纡尊降贵去推。
苏锦到了门口的时候,莉莉斯看着她的背影,突然唤道,“苏,谢谢你……”
苏锦动作微顿,回头看了她一眼,什么也没说,便直接离开了。
莉莉斯轻笑出声,眼底满是柔和。
她的确应该谢谢苏锦的。因为苏锦把切尔诺家族剩余的架子,全部转交给了她,而且是名正言顺。
至于为什么名正言顺,大概就是她老公叶慎之的身体里,也流淌着一些切尔诺家族的血液。
谁又能想到,那么庞大,不可侵犯的切尔诺家族,顷刻间变成历史的一粒尘埃呢?
苏锦……大概就是一个行走的奇迹吧。
……
八月艳阳高照,天气晴朗,万里无云。
苏锦把身前捧着的一束雏菊放在碑前,目光平和地看着那墓碑上的照片。
“…我这个青梅竹马,或许从来都不称职吧,一直都不知道,你最喜欢的花,竟然是雏菊……”
照片上的人明艳决绝,虽然是黑白的照片,他的一抹浅笑,竟都带着妩媚倾城。
“我也不知道你喜欢哪里,就只能把你带回了江城。我想,你大概也能喜欢江城吧。”
苏锦的视线落到了雏菊旁边的一盆小花上。“没想到,你依旧养着它,还照顾的这般精细。现在我都不敢相信,它曾经是我们从地上捡起来的。”
只不过,或许还不到这盆花的花期,叶子长的倒是很茂密,却没有花朵。
苏锦的心头瞬间多了一抹悲切,因为这盆花是唐明月唯一的遗物,也是他最珍重的东西。
她去了他的房间,房间里清冷的就像是没有人住过一样。
黑白色的屋子里,只有着一株花苗具有色彩。
不过,她不想让他看到她难过的模样。
她扬起唇角,注视着照片上他的眼睛,“你放心吧,蓝姨那边我也会经常看看的。或许你此时已经和蓝姨重新团聚了吧?”
苏锦絮絮叨叨地对冰冷的墓碑话家常,就像是他就在她的面前一样。
谭斯年站在一边,静静地听着,眼底也只有温和。
他走到墓碑前,蹲下身子,同样看向照片,低声道,“你放心吧,我永远都会对她好。谢谢你……”
苏锦抬起头,同谭斯年对视一眼。
谭斯年摸摸苏锦的头。
苏锦笑了笑,回眸再次看向墓碑,“好了,我们要走了。白糖哥哥,下次再来看你。”
她和谭斯年一起站起身,对唐明月的墓碑深深地鞠了三躬。
最后再看一眼他,终于转身离去。
也不知道从哪里来了一股风,带起苏锦耳旁的发,就像是无声地对她告别一样。
苏锦停下了脚步,回眸,对上照片人里含笑的眼。
白糖哥哥,再见啦……
在阳光下,谭斯年和苏锦十指交握,走在小路上。
“……大叔…”
“嗯?”
“我想结婚了。”
“好,我们马上回京城……”
两个亲密无间的身影越走越远,前路虽然漫长,但是,感谢,一生有你。
(正文完)
番外一 婚后二三事
关于新婚前夜——
谭斯年和苏锦举行婚礼的前一天夜里,谭斯年眼巴巴地在苏锦窗户前趴了一宿。感觉不管自己怎么看,怎么都不觉得心安。
苏锦哭笑不得,让谭斯年还是进屋来。毕竟她的房间在四楼,阳台虽然宽敞,也怕危险。
谭斯年也不知道为啥就那般犯倔,死活不进去。还一本正经地说,“有老人言,新人在结婚的前三天,是不能同处一室的。”
“放屁!”苏锦笑骂道,“那是说不能见面!你要是真讲规矩,这三天都不能见我!”
谭斯年一本正经地摇头,“那可不行,我盼了三年的媳妇,一天不见,都想的慌。所以,我就折中,见你,但不共处一室!”
“歪理邪说!”苏锦瞪了他一眼,却是目光柔和地走到他的身前,抬眸凝视着他。
没错,眼前这个看起来一点都没有变老的男人,整整等了她三年,如今,她到了法定,也毕了业。
三年前,她说她想要嫁给他,他说好,带她回到了京城,拿出他所有的积蓄,上门求娶。
可毕竟她年龄还小,根本也不到法定。她父母和舅舅,便以此为理由,延缓了三年。
这三年,她陪着他走过了他三十岁的生日;她陪着她走过了大学的青葱岁月。
他目光依旧温柔宠溺,爱意缱绻。对她无微不至,身体力行。
明天,她就要嫁给这个男人为妻了。
这大概是她最期待,也是最兴奋的事情。
谭斯年目光也全部停留在她的身上。
三年的岁月,把苏锦雕刻成最完美的模样。
月光如一层薄纱一般笼罩在她玲珑有致的身体上,她眉目温婉清秀,唇带浅笑。肤白如雪,眼亮如镜。
她嗔怒时娇憨可爱,愤慨时雷霆万钧,工作时雷厉风行,闲暇时温柔小意。
她就像是一朵绽放的曼陀罗,美丽的外表下不失锋芒,幽然的韵味中不失纯粹。
他真的感觉自己是在做梦,做梦自己能三生有幸,娶她为妻。
如果,这一切真的是一场梦,那他甘愿生生世世沉迷其中。
在未遇到她之前,他不识情味;在遇到她之后,人间百味尽尝而万般留恋。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②关于称呼问题——
清晨的阳光从窗纱的缝隙中打在床上的一对璧人身上,仿佛是一副梦幻的童话画卷。
谭斯年从背后拥住苏锦,带着几分懒倦地在苏锦脖颈处蹭了蹭,如同一只温驯的大花猫。因为刚刚醒来,他醇厚的声音还有几分撩拨人心的沙哑,“丫头…”
苏锦闭着眼,唇角却是扬着一抹纵容幸福的微笑,“嗯?”
“丫头。”他又唤了一声。
苏锦依旧轻声回复。
“不好听。”谭斯年略微皱起眉头,就像是在思考人生大事一样。
苏锦侧头看向他,把眼睛睁开一条缝,“什么不好听?”能让他纠结成这个样子。
“我忽然感觉丫头两个字不顺耳。”谭斯年在她唇上轻啄了一下。
“你不是一直都这样叫我吗?”苏锦看着他,眼底划过一抹轻笑。“那你觉得什么好听?”
谭斯年望着她的眸子瞬间盛满了世界上最美好的柔情,就像是看着对他来说最宝贵的东西一样。他声音压低,放在苏锦腰间的手紧了紧,一字一顿,“谭夫人…”
苏锦眸子倏的一缩,瞬间哑然失笑。
她主动地回抱住眼前认真又可爱的男人,轻轻地点点头,“好的,大叔,就是谭夫人了。”
“不好!”谭斯年皱起鼻子,额前的碎发在阳光下似乎镀上了一层金光。
“怎么又不好了?”苏锦就像是哄小孩一样地问道。
她记得,她在网上看过。无论多大年岁的男人,在有些时候,都像是一个顽皮的小孩一样。
就像此时此刻,她的大叔就像是会耍赖的小男孩,皱着鼻子撒娇。
谭斯年睁着眼睛,眸子里迸发出同他行为不符的霸道与强势,“叫老公!”
苏锦顿时瞪大了眼睛,脸上多了一抹可疑的绯红。
“嗯?”略微低哑的声音该死地充满了诱惑。“谭夫人,你害羞啦?”
“才没有。”苏锦有些慌乱地把头底下,可是却不想。低头看见的,却是更加灿烂的春光。倏的一下,她的脸更加红了。
谭斯年却强硬地勾住她的腰肢,肌肤相贴,软玉在怀。他在她的耳朵上轻轻地啃咬着,“叫老公…”
“你…你别闹…”苏锦声音略微颤抖,眼里也带了水润的光芒。
谭斯年眼里瞬间多了熊熊燃烧的火苗。
懒倦的大花猫苏醒了……
“你…唔……”苏锦的话被吞了下去。
至于苏锦到底有没有叫,恐怕只有谭斯年知道了。
③关于梦境——
都说新婚的蜜月期一过,新鲜感就没有了。
可是新鲜感这个问题在苏锦和谭斯年的身上,似乎从来没有用处,因为他们感情一直好到让人羡慕。
苏锦上班,谭斯年的爱心午餐每天都会准时送到。
谭斯年上班,苏锦有时间就会去找谭斯年一起回家。
两个人并没有经常回沈家庄园住,而是一直住在谭斯年的那个公寓里。虽然沈家庄园够大,但是他们二人觉得,还是具有私密感的地方更适合他们。
晚上和谐的运动过后,谭斯年揽着苏锦便沉沉地睡下了。
几乎从未做过梦的他,今夜却做了一个很奇异的梦:
谭斯年站在老城区的巷子里,有些茫然的四顾。忽然惊觉,自己的身体竟然是透明的!
他这是在做梦吗?
谭斯年还是很冷静地掐了掐自己的手臂。
却不想,竟然还挺疼的!
怎么回事?如果是做梦的话,不是应该没有痛感吗?
这位经历过很多风雨的男人,有一瞬间的想要冷静地思考人生。
不过,他的思绪很快就被一阵哭声和怒骂所惊扰。
他向着声源处望过去,他恍然觉得,这边的景色他貌似有些熟悉。
他快走两步,前面的情况便映入他的眼帘。
熟悉的大黑门前,一个中年妇女和一个凶神恶煞的老人正在推搡一个小女孩。
那小女孩穿着白色的麻衣,身材瘦弱不堪,头发凌乱,巴掌大的小脸上,双眼哭的红肿,脸色是不健康的白,嘴唇干裂而沁出血珠。她的脸上满是恐惧和悲怆,她声嘶力竭地哭喊着,“不要赶我走!这里是我的家!不要!”
“这里不是你的家!你这个丧门星!就是你这个赔钱货克死了我儿子!你怎么不去死!”那个老太太面容狰狞,就像是看仇人一样,嘴里吐出的话也恶毒至极。如果话语能变成实体的刀剑,恐怕这个女孩早就成了筛子!
那个中年女人也一样地一脸刻薄,毫不留情地把瘦弱的小女孩往地上推,一边推还不忘关门,丝毫不在意门会不会夹到小女孩的手。
“滚开!我苏家没有你这个扫把星!”
“不要!我要回家!奶奶,小姑,我求求你们,不要赶我走!好不好!”女孩跪在她们的面前,死死地拉着中年女人的腿,面上的害怕和恐惧甚至是对生活的绝望,都令人心疼。
“你听不懂人话啊!赶紧给我滚!”老太太真是丝毫不留情,一脚就踢在了女孩瘦骨嶙峋的背上,直接把女孩踢了出去!
老城区的路都是石板路,女孩这么一摔,定然免不了会擦伤。
谭斯年脸色大变,上前就要接住女孩。
可是,他忘了自己是透明状态,女孩直接穿透他的身体,狠狠地摔在了地上。顿时间,女孩的双腿和手臂上,鲜血淋漓。
“呸!以后你就不是我苏家的人了!来一次,我就打一次!”老太太和中年妇女啐了一口,直接转身,关上那冰冷漆黑的大门。
女孩从地上艰难地爬起来,踉跄地去拍大门,可是,无论她怎么拍大门都紧紧地关闭着,没有人理睬她。
“爸…妈——”女孩或许终于明白了,自己是真的被扫地出门了。她蜷缩在地上,抱头痛哭。小小的一团,被全世界都遗弃了。
谭斯年的心揪痛难忍,伸手想要抱抱女孩,可是他和女孩仿佛根本就不在同一个次元。她看不到他,也碰不到她。
这时,门里传来一阵声音,女孩猛然抬起头,以为家里人过来了,却不想,听到了自己奶奶恶毒的声音,“喜兰啊,你去把你家狗牵过来,把门口那个埋汰玩意儿赶走!晦气!”
女孩登时惊恐地连滚带爬的从地上起来,头也不回地跑出了巷子。
谭斯年也跟在女孩的身后,眼睛里都是紧张和愤怒。
女孩跑到了马路边,茫然无措地看着川流不息的车流。
她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往何方。
甚至,她盯着急速奔驰的车子,眼里的死寂和灰败令谭斯年看得胆战心惊。
她咬紧着下唇,似乎在思考该怎么解决自己这条低贱如同蝼蚁的生命。
就当她要迈出那一步的时候,红灯亮了。
她站在马路边,就像是一个乞儿!
就在这时,路旁的一辆车子摇开了一点车窗,一块面包飞了出来,正中女孩身旁的垃圾桶。
在车窗缓缓关上的时候,谭斯年依稀听到了熟悉的声音,“…怎么样,年爷,我的准头不错吧~”
谭斯年身体一僵,快步走到车子前,向里面看过去。
在车子里,坐在驾驶一侧的秦俊阳正得意洋洋地滔滔不绝。
而在副驾驶上,和他一模一样的‘谭斯年’目光一片淡漠,目视前方。
谭斯年瞬间瞪大了眼睛!
他想起来了!
这个时候正巧就是他和秦俊阳在江城,他们准备去夜色。秦俊阳在车子里翻出了一个过期的面包,衬着等红灯,扔到了垃圾桶里,还喋喋不休的求他夸奖。
难道…难道这一切是真实大声的事情?!
谭斯年回头,看向路边的女孩。
那女孩面黄肌瘦,已经饿极了。或许是面包的香味让她暂时放弃了轻生的想法,女孩从垃圾桶里翻出来秦俊阳扔的面包,低头狼吞虎咽地吃着,凌乱的头发遮住了她所有的表情。
谭斯年急红了眼,对车子里的‘谭斯年’怒吼,“下车!下车!谭斯年!下车把她接过来!不然你会后悔的!”
‘谭斯年’似有所觉地扫了一眼他所在的地方。而后又看了一眼车窗外。他看到了那个狼狈的‘乞儿’,眉头微皱,却是很快收回了视线。
车子发动,也离那个女孩越来越远!
“该死的!你就是个傻X!”谭斯年爆了一句粗口。
可是,自己的记忆里却清晰地记着。当时的自己,貌似并没有侧头看窗外…
女孩吃完了面包,低着头,像是一具行尸走肉一样,漫无目的地走着。
谭斯年跟在她的身后,心脏的疼痛几乎要让他窒息。
女孩佝偻着身体,小小的年纪,就像是年过半百的老人一样。
她流浪着,因为年纪小,不能打工,只能捡着垃圾吃,风餐露宿。
谭斯年跟着,却无能为力。
终于,有一天,女孩遇到了一个男人。
男人看着女孩,眼里没有任何情绪,“我给你饭吃,你跟我走吧。”
谭斯年看着男人的脸,瞳孔猛然一缩,下意识就道,“不要去!”
“好。”女孩直接应下。不是她饥饿难忍,也不是她没有防范心,只是,她对整个人世间都无感了啊…
女孩跟着男人到了一个全封闭的地方,清理体检一番后,就开始让她学习一些东西。
高压严厉的环境下,女孩终于主动接受高强度的知识。可是,她的脸上再也没有露出过笑容,永远都是低着头,敏感而脆弱。
谭斯年在女孩身边,看着她学习,看着她被捏造了身份,送到网络公司当线人。看着她完成一个又一个人任务,也看着她把真实的自己埋藏起来,变成了一个看起来完美又无坚不摧的人。
她越来越优秀,可也厌恶这样的生活。
终于,有一个危险的任务,被许诺如果可以完成,她就能离开组织。
她毅然决然的接受了。
可这个任务,让她经历了以前从所未有的黑暗。
她险些失身,也第一次杀人,带着情报出逃的过程中,也差点被敌人炸死。
她呕心沥血换来的情报,送到了‘谭斯年’的手上。
一无所知的‘谭斯年’用这条情报,捣毁了一个贩毒组织。上面给他很大的嘉奖。而女孩,却只身离开了组织。
谭斯年看着女孩加入了一个小的情报组织,并一跃成为了管理人之一。并在苦心经营中,建立了罗网。
罗网在她手中越做越大,伙伴也越来越多。
与此同时,上帝视角的谭斯年看到,‘谭斯年’同样经历了任务失败,沦落黑狱。
只不过,这次他到了黑狱里,并没有人相信他还活着,也没有人不顾一切地救他。
女孩遇到了一个包藏祸心的男人,被男人一步一步地诱导。
就当他以为女孩彻底沦陷的时候,女孩却非常令人出乎意料地背着男人,在自己办公室里装了销毁装置。
‘谭斯年’在黑狱也经营了两年多,终于逃离了黑狱。
很巧的是,女孩在很久之前的一次任务中,结识了一个濒死的人,名字叫做布鲁诺。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女孩蜕变成了女人,清秀的面庞充满了欺诈性,谁都不会知道,她的面容下,隐藏着的是一颗千疮百孔又冷寂的心。
那一天,女孩在自己的办公室里,终于识破了男人的伪装。
女孩那般云淡风轻地,按下了爆破的按钮。
‘轰——’的一声,所有一切瞬间化为碎片……
谭斯年猛然睁开眼睛,呼吸急促,甚至半天都没有缓过神来。
睡在他身边的苏锦迷迷糊糊地拉了拉他的手臂,嘟囔道,“怎么了?做噩梦了啊…”
可是,苏锦一摸,竟然摸到了身旁男人满满的汗水。
登时,她所有睡意都没了,睁开眼睛看向谭斯年。看到他面色苍白,眸光惊慌的时候,心下也是一急,“老公你怎么了?”
谭斯年瞳仁里终于有了神采,看着苏锦的面庞,他恍然隔世。
他长臂一伸,把苏锦抱入怀中,紧紧地抱着,就像是怕失去她一样。
谭斯年如此的情绪的确是吓坏了苏锦,他手臂的力度也让她喘不过来气。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别吓我啊!”
半晌,谭斯年才找到自己的声音,“你相信前世今生吗?刚刚,我好想梦到了我们的前世……”
苏锦瞳仁一缩,身体有一瞬间的紧绷,“你梦到了什么?”
“我梦到…”谭斯年直直地看着苏锦的眼,把自己梦中所见,对苏锦说了一遍。
苏锦听罢后眸色复杂,把头埋进谭斯年的怀里。
“那些都是是真的,对么?”谭斯年这一句话,彻底让苏锦无法逃避。
苏锦却是不愿抬起头,“那…大概只是一场梦吧。”她不愿对谭斯年说,不是怕被他当成异类,而是不愿让他为她悲伤而已。
谭斯年心知肚明,内心的疼痛铺天盖地而来。
他也终于理解了苏锦曾对她说的,他们可以相遇,是跨越了时间和空间的奇迹。
这一夜,他们紧紧相拥。
清晨的太阳冉冉升起。
“早安。”
“早安。”
番外二 繁花似锦心似月
打他记事起,母亲的脸上就鲜少有笑意。
母亲总是在生病,却也总是那么温柔娴静。
母亲心灵手巧,织出来的绣活格外受人欢迎,也总是能卖出一个好价钱,买母亲绣活的,都是叔叔。
那时候,他不懂,母亲为什么把东西卖了好价钱,反而不会高兴,愁容满面。
他不理解母亲,却总是捧着零嘴,自己玩的开心。
哦!对了,忘了说。邻居的小伙伴都不愿意和他玩,说他是野种,说他母亲是破鞋。
他不懂,什么是野种,什么是破鞋。
他去问母亲,他只看到母亲瞬间惨白的脸。
这样一来,他就不敢问了,怕母亲不开心。
有一天,他在院子里玩,他家里忽然闯进来五六个阿姨,一边摔打着他家里的东西,一边对母亲骂着他听不懂的话。
他吓哭了,母亲把他紧紧地抱在怀里,保护着他。
可是他却知道,母亲也在发抖,也在害怕。
女人们闹得尽人皆知,母亲从刚开始的愤怒,到了最后,只是麻木和无奈。
母亲看了看她那精致的绣活被撕碎,被踩脏,眼角也流下了眼泪,砸在了他的脸上,是苦的。
母亲第二天清晨,就带着他离开了这里。他问母亲,他们要去哪里啊?
母亲看着火车外郁郁葱葱的景象,眼底没有任何光彩。母亲说,她也不知道。
他们没有钱了,最后留在了一个叫做江城的地方。
母亲苦苦哀求,终于用仅有的积蓄租到了一个小房子。
房间很小,只有一个屋子,两个窗户。
一路上的漂泊,也终于让他懂了事,不吵不闹,乖乖听话。
母亲忙于生计,没时间照顾他,他就自己照顾自己。
虽然他很小,但是他很厉害呢。
他自己玩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对他很温柔的阿姨。
这个阿姨和其他他见过的阿姨不一样,不会瞪他,也不会说什么让他不理解,但一听都觉得刺耳的话。
阿姨让他唤她梅姨。
梅姨肚子很大,就像是揣了一个大西瓜一样。他很好奇,梅姨是不是真的揣了大西瓜。
梅姨对他一笑,告诉她,肚子里是他的小弟弟或者是小妹妹。
他很吃惊,瞪大了眼睛,惊恐道:“梅姨!你把弟弟妹妹吃进肚子里啦?”
梅姨和他母亲笑得合不拢嘴。
后来,他才知道,小孩子都是这样在母亲的身体里成长的。
梅姨和臣叔对他们母子二人非常好,可是苏家的爷爷奶奶还有其他人,都用以前他见过的那样的眼神看他们,他不喜欢。
自从知道自己要有弟弟妹妹了,他每天都会跑到梅姨身前,捧着梅姨的肚子,对弟弟妹妹说话。无比幻想着弟弟妹妹能同他一起玩。
母亲也比以前常展笑颜了,他觉得,日子一天比一天开心。
终于,梅姨要生小孩了!
他非常欢喜,吵闹着要去看梅姨。
母亲扭不住他,便只能带着他去了隔壁。
可是隔壁的情形让他觉得非常害怕。
苏家的奶奶指着梅姨和臣叔大骂,“去什么医院去医院!我都已经找了稳婆了!女人生孩子!不就是一闭眼一使劲的事吗?就你媳妇金贵?你看哪个女人不生孩子!我说不准去!就不准去!给我在家里生!耽误了我大孙子出生,我扒了你们的皮!”
他看到梅姨裤子上流了好多血和水,以往都会对他笑的梅姨满脸大汗,脸色苍白的可怕。
一旁那个稳婆模样的老女人扫了一眼,凉凉地说道,“再不准备接生,可就等着难产吧!”
梅姨白着脸,拉了拉臣叔的手臂,“不去医院了。我在家里生。”
“可是,家里不卫生啊……”
“你个白眼狼!家里哪里不卫生!我是把你养坏了还是怎么的?!”苏奶奶尖锐地怒骂刺的他耳朵疼。
梅姨最后还是被送进了屋子里,稳婆让准备热水。
苏奶奶看到了母亲,直接不客气道,“干杵着干什么?寻常你没少吃我家的,赶紧给我烧水去!”
母亲当时也是担心梅姨,便没有说什么,转身去了厨房烧水。
他虽然跟着母亲在厨房,可是听到房间里梅姨一声一声的痛呼,吓得他瑟瑟发抖。
母亲也满目担忧,可是她自己一个外人,又好说什么。
母亲蹲下身子,抱着他,认真地对他教导道,“女人生孩子,就是在鬼门关走一遭,丝毫不能马虎。明月,答应妈,以后你的媳妇生孩子,你一定要好好呵护她,保护她。一个女人愿意为你生孩子,是她对你最大的爱。”
当时的他虽然不能完全理解母亲的意思,可是他却记住了,生孩子,绝对需要去医院,而且生孩子好疼好疼。
不知道梅姨喊了多久,他就看到一盆一盆的血水端出来。
母亲担忧的神色也越来越浓厚。
终于,母亲对苏奶奶道,“阿姨,让我进去看看吧,明月也是我在家生的,我是过来人,兴许能帮上忙…”
他这才知道,原来自己也是这样出生的。只不过,也不知道母亲那时候,身边有没有人。
苏奶奶却是瞪了母亲一眼,语气怪里怪气地道,“还是别了,我孙子福薄,可经不起你瞎折腾!”
母亲动了动嘴唇,却是没再说什么。
又过了很久。梅姨的声音很小,小到他几乎听不到。
终于,一阵孩子的哭声响了起来!
苏奶奶很是激动,直接高声询问着,“是不是我孙子?是不是孙子?”
里面的稳婆把孩子抱了出来,板着脸,“是个闺女。”
马上,他就看到苏奶奶脸色瞬间铁青,看也没看孩子一眼,扭头就走了。
“不要孩子啦?里面我还没收拾完呢!”稳婆也有些不乐意。
“给我吧。”母亲伸手接过稳婆怀里的襁褓,温柔地哄着。
他吵闹着想要看这个小妹妹,母亲告诉他,一定要小心,这才把小妹妹给他看。
妹妹红彤彤的,而且好小啊!
可是,他年幼的心脏却是被轻轻地撞击了一下,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指,碰碰妹妹的小手。
好软啊……
他以后一定要保护好小妹妹!
最后,臣叔接过了妹妹,还谢了母亲,梅姨昏睡过去,他们母子二人便回了家。
可是当晚,隔壁的吵闹声吵得他无法睡下,母亲也是连连叹气。
他只是依稀听到,那边苏奶奶大骂:“生了个赔钱货还有脸哭!没钱养赔钱货,掐死算了!
我一点都不会管你!真是造孽,娶了一个不会生儿子的母鸡!”
第二天,他去看妹妹,母亲和梅姨说话。
他才知道,苏奶奶非常坏,把梅姨要吃的小黄米和鸡蛋都藏了起来,梅姨只能喝着白粥。
梅姨没有奶水,妹妹也吃不饱,哭的声音都像一只小猫一样。
臣叔东拼西凑,这才买来了猪蹄,给梅姨补营养下奶。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他就看着妹妹长大。
妹妹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苏锦,锦是繁花似锦的锦。
他上小学了,每天放学,他都不回家,直接去看望锦妹妹,期待着她赶紧长大。
上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他胖了。胖得像个球,同学们都嘲笑他,不愿意和他玩。
还好,他有锦妹妹。
锦妹妹已经四岁了,可是却很瘦很瘦,营养不良似的。
锦妹妹就是他的小跟班,他们一起玩闹,一见到他就眉开颜笑。
他上初中了,锦妹妹也开始变得淘气起来。
锦妹妹喜欢吃橙子味的棒棒糖,他就攒钱给她买。看着锦妹妹闪闪发亮的眼睛,他觉得什么都值了。
他和锦妹妹都喜欢吃香菜肉的馄饨,每次把攒着的压岁钱拿去买馄饨,他们甚至比过年都开心。
可是,好景不长。
有一天,他回家的时候,就看到母亲就像是失掉了灵魂的木偶,惶恐而惊惧。
母亲看着他的时候,满目的复杂和担忧。一句话不说地抱住他。
他记得,母亲身上的温度,同他们来江城之前的温度一样冰冷。
或许就是历史的重演,第二天一大早,母亲就要带他离开江城。
他却哭闹着不同意,母亲鲜少地对他大发雷霆,态度强硬。
可随后,母亲就失控的大哭。
顿时间,无论他怎样的坚持,都顷刻间轰塌。
这一次的离开,他懂得了不舍,懂得了心疼,懂得了难过。
甚至,他都没能给锦妹妹留下一言半语。
他们母子就像是逃难一样。
他不问,不代表他不懂。
他知道,母亲肯定瞒着他什么。
在路途中,母亲病重了,也终于病倒了。
他也终于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没钱寸步难行,也终于知道了,钱是多么的难赚。
仗着自己人高马大又肥胖,他就谎称自己已经成年,在餐馆里洗盘子。
那是在冬天,冰冷的凉水让他双手冻伤,才赚得微薄的薪酬。
那次他回家早了,就听见母亲的房间里有声音。
那是一个陌生的男人,高高在上,趾高气昂地对母亲说着,“你就不要做无谓的挣扎了!家主把你的一切都掌握的了如指掌。识相的就乖乖带着少爷回去,否则…呵,你这身子骨也撑不了多久吧?”
男人没发现他,盛气凌人的走了。母亲倚靠在床铺上,默默地流泪。
他不傻,他知道,那个所谓的‘家主’大概就是他从未谋面的父亲。
他不知道过往是怎样,可是他却知道,自己母亲的不易。
母亲发现了他,也终于对他坦白了一切。
那一切,毁掉了他所有的自信,也毁掉了他所有平静的生活。
他跑出去,怨恨命运的不公,怨恨那个所谓的父亲……
他不忿!他不平!
原来自己的出生就是罪孽!就是错误!
人在遭遇打击的时候,就容易偏激。
在那个时候,他就有一个念头,那就是要拥有权势,要报复渣父,给母亲一个清白。
或许是上天都在帮助他,让他遇上了一个金主,一个在娱乐圈混迹的女人。
在他们达成包-养意向的时候,他脑海里闪过一张稚嫩纯粹的面庞,却眨眼即逝。
他的第一次非常屈辱,也非常令他作呕。
事后他哭了,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更大的怨气横生。他知道,如果自己只是一个床伴,很快就会丧失用处。他必须一步一步地向上爬。
他开始讨好金主,往娱乐圈发现。在金主的庇佑下,他出道唱歌。
他得到的第一笔干净的收益时,便给母亲买了最好的药和补品,还租了一个两室一厅宽敞明亮的公寓。
看着变得不一样的生活,他也感受到了什么是权势的魅力。
他很少回家,对母亲只是谎称公司要培训,母亲听过他的歌,也没有起疑。
他努力健身,跳舞,练歌,别人付出两倍的努力,他就付出三倍、十倍!
终于,他越来越火,可也得到了金主的厌恶。
人生峰回路转的时候他认识了京城二爷,也在母亲不知道的时候,认回了渣父。
他成了火遍大江南北的天王,也意外的俘获了沈家少主的芳心。
所有的一切都按照他的计划前进着,只等他争权夺势,让渣父一无所有,追悔莫及。
可是,所有的意外,都从他遵守许诺,回到江城开始了。
他心尖上的朱砂痣,白月光,锦妹妹重新回到了他的生活。
他赫然发现,这么多年,他心角唯一一片净土上,写满了这个名字。
可是仇恨的泥潭让他越陷越深,让他的净土都受到了污染。
当他彻底把苏锦推开的时候,那一块心,也彻底丢失了。
他听信了泊尔的蛊惑,希望苏锦就算不爱他,也不要对他无感,即使是恨他。
他做了太多的错事,就连自己的母亲也为了他的错误而买单。
蓦然回首,他其实才发现,自己其实一直都是孤家寡人。
他爱苏锦,却是不能再爱下去了。
能做的,只有向她赎罪。
泊尔打晕他的时候,他故意咬了舌尖,换取自己的清醒,等待时机,解救苏锦。
当子弹射穿他胸膛的时候,他最多的却是解脱和放松。
他啊,终于可以问心无愧的面对他的锦妹妹了。
可是,锦妹妹,你别哭,他不值得。
他用自己的身体抱住炸弹的时候,他竟然更加开心了。
呐,锦妹妹,你终于可以记住我了,你的白糖哥哥也终于可以保护你一回了。
在消散于之间的时候,他仿佛突然看到了很久以前的事情。
“…梅姨,妹妹叫什么名字啊?”
“还没取名字呢!白糖有没有什么好听的名字啊?”
“唔…繁花似锦,妹妹叫苏锦好不好?”
“苏锦?真好听啊!那以后妹妹就叫苏锦了。”
她叫苏锦,繁花似锦。
锦妹妹,我愿用我一世,换你半生繁花似锦。
番外三 俊阳花颜
秦俊阳再次见到阮花颜时,已经是五年后了。
那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一身得体白色连衣裙的阮花颜坐在咖啡厅里喝咖啡。相对于几年前她浑身的那种媚骨天成的模样,五年后的她,却娴静柔美。
皮肤依旧紧致润滑,就连眼尾都没有可怕的皱纹。甚至,垂眸浅笑之间,拥有一种少女的娇嗔和成熟女人的柔情。
只不过,这一切,如果除去她身前的小女孩,就足够完美了。
阮花颜身前的座位上,一个可爱的小姑娘甜美地吃着小蛋糕,时常说出几句童稚之言,逗的阮花颜眉开颜笑,温婉柔和。
秦俊阳犹豫了好久,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出现在阮花颜的面前。
有些人,就算是故意不接触,不去想,甚至经年未见。但是,在她出现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自己已经输的一无所有。
就算是过去了这么多年,他也从未释怀过,只是把所有的一切心思和想法,生生地剜下,藏在不可触及的角落里。
只需要一眼,想要复苏的东西,就已经蠢蠢欲动。
他还是推开了咖啡厅的门,不由自主地迈开步子,走向那个五年未见,可是却从未从他心底离开的女人。
阮花颜动作娴熟地把小女孩唇角的奶油擦掉,并温柔地叮嘱道,“小心些,落在衣服上妈妈会生气的。”
小女孩歪着脑袋,很认真地点点头,“知道啦,妈咪。”
秦俊阳正巧听到了二人的对话,他心里微痛,面上却依旧绅士从容,“好久不见,花颜。”
阮花颜的手一僵,瞬间就遮掩地让人几乎都未曾注意到。她的脸上勾起一抹完美的表情,抬起头,却有些惊讶道,“秦先生?没想到在这里会碰到你。”
小女孩抬头看向秦俊阳,紫葡萄一样的大眼睛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我碰巧到这边办事。”秦俊阳笑着,垂眸也看向小女孩,笑得一脸和善,“很可爱的小姑娘,你女儿?”
阮花颜点点头,“要坐下来喝一杯吗?”
秦俊阳却是一愣,“你不是已经……”丧失了生育能力吗?他犹记得,他们那个没有降生的孩子,和那段痛苦的过往。
“治好了。”阮花颜笑容变都没有变过,轻飘飘的三个字,堵住了秦俊阳所有可以展开的东西。
他点点头,不再多谈,低声询问小女孩,“我可以坐在你的身边吗?”
小女孩看了一眼阮花颜,点点头,非常乖巧懂事地把自己吃的蛋糕和果汁推向内侧,让秦俊阳坐在她的位置上。
秦俊阳非常绅士地对小女孩到道了一声谢。英俊的侧脸竟也染上了岁月的沧桑与稳重,看得阮花颜也有些微怔。
或许,这五年的时间里,每个人都在改变。
记忆里那个不成熟的男人,已经无法和眼前这个行为举止,仪态礼仪无懈可击的男人重合了。
他的下巴上已经有了刮不干净的胡茬,眼角沉淀的内敛已经把曾经的轻狂全然驱散。那双曾经永远都盛着玩闹笑意的眼,如今也让她无法看透了。
他的衣着也从舒适时尚,转变成了工整得体的风格。
侍者走过来,才让阮花颜的恍惚微微褪去,“一杯蓝山,加奶不加糖。”
阮花颜说罢后,正巧对上秦俊阳看过来的眼。
顿时,她才惊觉,自己貌似逾越了,刚要开口,秦俊阳便眸光柔和道,“原来你还记得我的喜好。”
类似于蓝山这种品质咖啡,旁人喝,自然是什么都不加的。而秦俊阳的喜好一直都是任性而为。
他不喜蓝山咖啡单纯的咖啡味,所以喜欢加奶。不加糖也是怕破坏了蓝山本来的香醇。
原来,她这么多年一直都未曾忘记过。
二人四目相对,似乎有什么涌动,又似乎什么都没有。
“好的,请稍等。”
侍者离开的声音,惊醒了两个人同样的恍惚。
时间多么残忍啊。秦俊阳那般自如地移开视线,老练的都会让人以为,那一瞬间的微妙,只不过是幻觉一般。
阮花颜也终究知道,眼前的这人,真的是改变了。她习惯性的扬起唇角,像是和熟悉的朋友一样,礼貌的寒暄,“最近可好?听闻你结婚了。得信的时候我在国外,没能参加你的婚礼,抱歉。”
秦俊阳看着她温柔平静的脸,喉咙里就像是堵了一块棉花一样。最后,他也不过是扯扯唇角,看似满足于现在的生活,“没关系,当时有些仓促,很多朋友都没能来得及邀请到。你呢?他对你好吗?”
“他?”阮花颜眼睛里多了几分璀璨的光华,那是提到自己心爱之人才会有的星光,“他很好。我们的孩子都这么大了,他一直都对我很好。”就像是强调一样,她一直都在说好。
秦俊阳觉得嘴里有些苦涩。
真是的,咖啡还没有喝到,怎么就苦了呢。
“你们没要孩子?”阮花颜的这一句询问,也彻底把他从幻想中推出来。
秦俊阳摇摇头,“我现在正在上升期,比较忙。”
“的确,如果备孕的话,还是等到两个人都比较放松更好一些。”阮花颜经验之谈的模样,刺伤了他的眼。
小女孩看了看阮花颜,又看了看秦俊阳,似乎是听不懂两个大人在说什么。
秦俊阳也忍不住被这个小丫头萌了一下,或许也是为了转移话题,他问道,“你女儿很乖啊,只不过这双眼睛没有随你,有些可惜了。”
小女孩的眼睛是那种又大又明亮的那种,而阮花颜那双眼睛,十个人看了,九个人都不会忘记。妩媚勾人,似水含情,没没春意。
提及小女孩,阮花颜的神情更加柔和了,“她啊,随她父亲多一些。”
咖啡端了上来,秦俊阳就像是要隐藏嘴里的苦涩一样,赶紧抿了一口。
可是,入口的咖啡味虽然醇厚香浓,但那淡淡的酸意在他舌尖徘徊不去。
“看你女儿可爱的模样,我都想要一个孩子了。”他也不知道是抱着这么意图,这般说了一句,说罢,他就看似不经意地打量着阮花颜的反应。
阮花颜抬眸,美丽的眼里映出秦俊阳的身影,“那就和你的夫人商量一下,要一个孩子吧。工作可以放一放,但是孩子的事情更加重要。你也年龄不小了,你的夫人再晚些成高龄产妇,会危险的。”说完这句话,她心里顿时有些空落落的,百感交集。
“我会跟她说的。”秦俊阳没想到,最后不舒服的,还是自己。
两个人同时垂眸喝咖啡。气氛似乎有些凝滞。
谁或许都有些搞不懂,明明曾经是无话不谈,心有灵犀的两个人,到了现在,却尴尬的不知所云。
“妈咪,我吃好了。”小女孩擦干净小嘴,乖巧懂事地看着阮花颜。
阮花颜看着女孩干干净净的脸和衣服,满意地一笑,“那好,妈咪带你去找爸爸好不好?”
小女孩一听到要找爸爸,顿时就兴奋起来,用力地点点头。
阮花颜转眸,歉意地对秦俊阳说道,“不好意思,秦先生,我们还有事,不能多聊了。以后有空,我们再联系?”
秦俊阳看着阮花颜,竟没有第一时间回应。
而阮花颜,也没有马上收拾东西,而是同样静静地看着秦俊阳。
可是,半分钟后,秦俊阳只是道了一句,“不能多留一会儿了?我们好久没见了。”
阮花颜敛住眸子,轻轻一笑,也没有回应,而是直接看向小女孩,“朵朵,我们该走了。”
“叔叔,可以让我出去嘛?”小女孩礼貌地对秦俊阳问道。
秦俊阳看着小女孩天真可爱的面庞,还有对要见到自己父亲的喜悦,他木着脸,把女孩抱了出来。
“谢谢叔叔。”女孩被教导的很好,对秦俊阳道了一声谢后,才跑到阮花颜的身前,拉住她的手。
阮花颜拎起自己的包,“那我就先走了,秦先生,再见。”
“花颜…”秦俊阳想要说些什么,可是看到女孩急迫的模样,顿时,所有话都咽了下去,“嗯,再见。”
阮花颜领着小女孩,从秦俊阳身边缓缓走过。
秦俊阳喝着蓝山,这一次,口中的咖啡,却淡然无味,入腹穿肠。
“妈咪,你怎么哭了?是宝宝不乖嘛?”小女孩看着阮花颜脸上的泪痕,把她吓了一跳,便急急地一问。
阮花颜摇摇头,眼角的泪珠却怎么都止不住,身后咖啡厅的门已经完全关闭。他终究没有说出口,也没有追上来。是啊,他也有他的家了,也有他的家庭了。
“妈咪,那是谁欺负了你,我让爸爸和妈妈帮你报仇!”小女孩握紧拳头,小脸上充满了义愤填膺的义气,“是不是刚刚那个叔叔?他一出现,妈咪就不开心了!”
阮花颜依旧摇摇头,俯身却把小女孩抱起来,“不是的。宝宝乖,干妈没事的。”
小女孩把阮花颜脸上的泪珠认真地擦掉,“妈妈说,女孩子哭一定是有原因的。让女孩子哭的男人,都不是好男人!”
“好啦,妈咪带你去找你爸爸和妈妈好不好?他们都等着急了。”
阮花颜抱着小女孩,越走越远。
秦俊阳从玻璃窗里,看着阮花颜抱着小女孩的背影,心里就像是打碎了五味瓶。
她过的那么幸福,自己有什么权利说一些让她为难的话,自己又怎么可以破坏她的幸福?
她现在有爱她的丈夫,又有那么一个可爱的女儿,而他这个一而再再而三伤害她的人,也没权利让她回到他的身边。
秦俊阳呆坐了几分钟,裤兜里的电话响了起来。
“……俊阳,我看到你妻子了,她喜欢女人你知道吗?”电话那头,二哥洛鸢严肃的声音传了过来。
秦俊阳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淡漠的可怕,“你们终于知道了啊。我和她是形婚,互相为了应付家里人。去年我爷爷去世,我们就已经协议离婚了。”
电话那头的洛鸢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当年,秦老爷子或许怕秦俊阳对阮花颜旧情未了,就手段强硬地给他找了一个世家名媛做妻子。
秦俊阳一开始非常排斥,可是在接触对方一段时间后,也妥协了。
他们几个都以为他是彻底放下了阮花颜,却是没想到,实情竟然是这样。
也不是他们蠢,而是秦俊阳和他的妻子在他们面前配合的太好了,那种若即若离,又有些认命的的态度,就是他们这种婚姻拥有的常态。
千言万语,洛鸢都只化成了一声叹息。
他顿了顿,“你和阮花颜大概都是痴情人。听大嫂说,阮花颜这么多年追求者无数,却也没有嫁人……”
秦俊阳大脑‘嗡’的一声作响,“二哥,你说什么?花颜她没有嫁人,那我怎么看到她带一个孩子?”
“那个孩子大概是我一个下属,郑诀的女儿。他们夫妻一忙了就把孩子扔给花姐照顾,花姐是孩子的干妈。”电话那头换了人,苏锦干练的声音直接让秦俊阳心头的一切顾忌全部崩塌。
“喂喂?”洛鸢却是没有听到秦俊阳的回应。
苏锦却是很淡定地示意他可以把通话结束了。
因为什么?因为阮花颜是她创造机会,弄回国的啊!
两个相亲相爱的人,互相折磨的戏码,她是不想再看了。
洛鸢看着苏锦运筹帷幄的面孔,忽然觉得背后一凉。
大哥!管管你家媳妇吧!怎么越来越厉害的瘆人了?
只可惜,他那个妻奴大哥,正抱着女儿哄睡觉呢……
阮花颜漫步在小区楼下,不紧不慢地往住处走。
她不知道这次回国能待多久,房子住的也是苏锦安置给下属的公寓。
她有些心不在焉,下午发生的事情在她心里依旧激起阵阵的涟漪,让她心绪难平。
“花颜!”
倏的一下,她被一个宽厚有力的怀抱紧紧地锁住,那味道让她沉沦,那声音让她窒息。
“秦先生……”
“叫我俊阳,让什么秦先生去见鬼吧!”秦俊阳问着熟悉的发香,一颗心终于安定下来,“花颜!我爱你!一直都爱你!身体爱你!灵魂爱你!没有一处不爱你!”
每一个爱字,都直接穿透了阮花颜的心房,狠狠地砸在她的心尖上。
可是理智让她瞬间不再沉沦,“秦先生!请你放手!我阮花颜再怎么不堪,也不会给人做小三!”
“没有小三!我的爱人从始至终都只有你!唯一的你!”秦俊阳死死地抱着她,这一次,他就算是死,也不会再放手了,“所有的事情我都可以解释给你听!可是你能不能再给我,给我们最后一个机会……”秦俊阳红了眼眶,放下所有骄傲,声声哀求。“我们不要再错过了,也不要再互相伤害了好不好?”
怀里的身子软了下来,秦俊阳的泪水也砸在了她的肩膀上,“花颜,我终于有能力把你娶回家了,我也终于可以拥有你了……曾经发生的一切,我都很抱歉,我愿意用我一生向你赎罪,但是前提你不要离开我,好不好…我真的不能再失去你了……”
一瞬间,阮花颜熟悉的那个男人回来了。
“可是,我依旧会让你受到非议……”
“我不怕!”秦俊阳斩钉截铁,“没有你的秦俊阳,就是一具行尸走肉!有了你,他才能活过来!我曾经被亲情所累,而放弃了你。现在不会了。如果他们想要,这条命就拿去吧!”
他不再懦弱,也不再犹豫。因为没有人懂他这几年是怎样过来的,思念和后悔是每日剧增的。他要崩溃,他要发狂。
他曾经弱小,不能违抗命运。
他现在强大,命运掌握在手。
“花颜,我们和好吧。”秦俊阳握着阮花颜的手,目光里含着滔天的波浪,那是几年来积蓄的思念和爱意。
阮花颜不自知自己已经泪流满面。
她看着他,眼里也只有他。
“我爱你,我也一直都爱你!”
他们紧紧相拥,离开了五年的两颗心,在此时此刻,终于都回到了对方的身边。
你若不来,我便不老;你若深爱,生死相依。
番外四 洛鸢水凝(上)
洛鸢
人生是不是一切都已经规划好了呢?我认为是这样的。
从我出生的那一刻起,就知道,我未来是要做洛家未来当家人的。
我每走的每一步,都是严格按照家族里对当家人规定前进的。
我的父母从小也不会像其他家长那样,亲切地喊我的名字,一次也没有。他们只会神色淡漠审慎地唤我一声:“少主。”
年少不知事的时候,其实我以为,我的父母天生就是这样,对自己的孩子提不起爱怜,性格冷淡,情绪内敛。
可是,当我十岁之后,亲妹妹出生后,我父母表现出来的一切对她的亲昵与怜爱,才让我知道。我的父母不是不会对孩子亲近,而是,只是对我不亲近。
说到这里,外界的人都可能不相信,我其实是有一个亲妹妹的。至于为什么外界一直都没有有关于我亲妹妹的消息,大概也只是因为,在妹妹满周岁的时候,我的父母带着她就出国了。没有要紧的事情,他们也没再回来过。
至于我为什么总是一副笑眯眯的模样,大概或许是小时候的自以为是吧。
那时候,我觉得,只要我表现的没有任何杀伤力和危险性,只要我天天微笑,其他人都会接近我,喜欢我吧。
当然了,我没成功,家族里的同龄人都不愿意靠近我。更多的人对我也不过是虚伪的诚惶诚恐。
但是,我这个微笑的习惯还是保留下来了,因为我觉得这样笑着,就不会有人知道,我心里在哭了。
当然,我也不是没朋友的。
七岁那年我遭遇了一场绑架,在那场绑架中,还有许多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孩子,其中一个,最为让我注意,也就是他,让我知道,人生还有另外一番除了按部就班,还有热血涌动的模样。
那个男孩应该是比我大一些,整个瘦瘦高高的,虽然敛着眉眼,但他还是感受到了他身上的安全感。
我一直都很冷静,因为我从小的教育就告诉我,要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
或许是我的不吵不闹,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就暗自接近我,让我配合他。
或许他天生就有一种领导者的气质,我没有拒绝,更何况,我也不想死。
我看着他和我一样的身体,竟然很厉害地上去打昏了两个绑匪。
我帮着他打掩护,就像是演电影一样,不一会儿的功夫,穿着便装的警察就和我们二人汇合了。
接下来的一场混战中,他一直都带着我,看着一个又一个被他放倒的人,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热血沸腾和崇拜感,就像是我平静如水的生活里,滴进了一滴热油,瞬间炸裂。
后来安全之后,他伸出满是茧子的大手,揉乱了我向来一丝不苟的发,对我豪情一笑,“老弟,我看你不错,要不要交个朋友?”
鬼使神差地我点点头,应下了。
他告诉我,他叫谭斯年,在部队大院里长大,为了破获这个人体器官贩卖团伙,故意被捉来,为了里应外合捣破犯罪团伙。
我问他,你就不怕吗?
他一脸轻狂正义,也同样云淡风轻,“不怕,生死由命,富贵在天。”
就像是灵魂上的共鸣。
我赫然发觉,这个看起来意气风发的人,眼底也有和我一样的死寂平淡。
我们,大概是一类人。
回到家族之后,谭斯年给我了一份资料,我看完后就烧毁了。
为什么?
因为谁恐怕都不会相信,把我消息透露给坏人的,竟然是我的亲生父亲。
大概,是我的出生,让他本来接任洛家家主的丝丝微微可能性,全部剥夺了吧。
这件事,除了我和谭斯年,谁都不知道。
对了,我今年十五岁,正在处理家族里一些阴私的事务,一点也不累,习惯了。
白水凝
唉,妈妈又带男人回来了,这是这个月的第几个?貌似是第十五个?
还是妈妈比较厉害,爸爸这个月才带回来十个漂亮姐姐。
哦?你问我是谁?
我是可爱的白水凝啊!最喜欢躲猫猫的白水凝!
我知道很多很多秘密呦!
比如,我哥哥喜欢男生,带回来的女生都是他雇佣的演员。
他们之间的动作虽然亲昵,但是下意识地具有排斥性。
而哥哥在看其他男生的时候,眼神里带着含蓄和热情。
比如,管家叔叔的妻子和园丁有一腿。
因为他们三个在一起的时候,管家叔叔的妻子身体会下意识地向园丁方向靠拢。
比如,我能看透人心。
因为……
因为什么我也不知道。
自从我从小黑屋出来后,我就能看懂这些小秘密了。
欸?你问小黑屋是什么?
小黑屋就是我经常待的地方啊!
妈妈不开心了,会把我关进去,妈妈分手了,也会把我关进去,妈妈口红花了,也会把我关进去。
爸爸喝酒了,会把我关进去,爸爸生意惨淡了,会把我关进去,爸爸看到我了,会把我关进去。
你要问我怕不怕?嘿嘿,我不怕啊!小黑屋什么也看不见,包括我自己,就像是彻底消失了一样呢!
妈妈带回来的男人貌似也有喜欢我小黑屋的,偷偷地跑过来和我抢。
可是我的地盘,不允许别人的侵犯!我好生气啊!
所以,在他们靠近我,抱住我的时候,我会用我的小刀把他们顶着我的东西割下来!
虽然这样做妈妈会很生气,会把我打的半死,但是,我觉得我这样做没有错。谁让他们侵犯我的地盘!
不过,生活真是无聊啊!
前天晚上,我偷偷地跑出了我家的庭院,因为前院好像来了客人,我很好奇嘛!
在篱笆下,我看到了一个很漂亮的小哥哥,一直都在微笑。在他的身边,我的堂姐也小脸红扑扑地,盯着小哥哥。
嘿嘿,我又看出来了小秘密,堂姐喜欢这个小哥哥。
可是啊,这个小哥哥不喜欢堂姐呢,你看他的眼睛多黑,都没有情绪呢。
他们说得订婚什么的,就是要像爸爸和妈妈那样生活在一起吗?
那我相信,小哥哥肯定比妈妈还要厉害,一个月能带回来超过十五个!
呀!小哥哥看过来了!我是被发现了嘛?
快跑!
我一边跑着,一边听到堂姐甜蜜蜜的声音,“洛少主,我…我都听你的……”
我是白水凝哦!七岁的白水凝!你有什么小秘密一定要藏好哦~
洛鸢
人就一定要结婚生子吗?
我真是头疼!
自从我退了和白家大小姐的婚约后,周围的人都在有意无意地给我介绍女人。我今年明明才二十岁。
呵,女人算是什么东西!我洛鸢不需要。
这种应酬的宴会真是让我麻木了,如果大哥还有老三老四在就好了,起码不会这么无聊。
好了好了,你个话唠!我和你交际,也不过是为了生意而已,说完了就赶紧走吧!
呼~真有自知之明,你这么有眼色,那我决定了,明天和你们公司合作,就多宽容一些吧。
真是闷死了!去阳台透透气。
阴天了,大概晚上会下雨,一会儿叫司机带把伞,我可不喜欢雨打湿衣服的粘腻感觉。
嗯?那个自残又脑残的少女干什么呢?殉情?
呵,果然女人都是愚蠢的。
她抬头了?她看到我了!她长得好小,还未成年吧?她怎么对我笑了?等等,她怎么又哭了?
这少女,该不会是个神经病吧?
她的口型在说什么?
貌似是:堂姐,我摘完了,可是好疼啊!
我抬头看向楼上的方向,虽然没有看到人,可是却听到了比较熟悉的声音,甜蜜蜜中带着恶毒的声音,“哈哈哈,我就说她是个不正常的吧!在家里,谁都可以戏弄她!你们还想怎么玩,都可以!”
“你这堂妹长的倒是不错,就不知道滋味怎么样,要不,嘿嘿嘿……”
真恶心!
不过,我也不会管。不是我无情,也不是我没有良知。而是我知道,我可以帮那个女孩一次,却不能帮她两次。
想要在肮脏的大家族中生存下去,要么吃人,要么被吃,怨不得别人。
我离开了宴会,也没注意那个女孩到底有没有被她那个表里不一的堂姐算计。
只不过,回到家里之后,我脑海里还浮现出一个穿着白裙子的少女,赤手采撷着红色玫瑰花的模样,比玫瑰花还要鲜红的血液从少女的手心滴落在白色的裙子上,荼蘼而诱惑。
也就是那一夜,我该死的梦遗了。
呵,女人果然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白水凝
我今天看到小时候见过的小哥哥了,他还是那么漂亮,还是那么的让我想要收藏占有。
说来也有点奇怪,自从小时候见过他之后,我就有些想每天都见到他。因为只有见到他的时候,我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愉悦感和放松感。
就像是我的小黑屋里,有一个我允许进入的伙伴一样。
我的小黑屋,也可以邀请他分享呢。
只不过,每次我偷偷看到小哥哥和堂姐在一起,我都很不开心呢。
所以,我不想堂姐和小哥哥在一起。
于是,我就简简单单用了一些方法,让小哥哥看到堂姐和一个男人滚在一起。
我可是一个好人,因为堂姐和那个男人经常说小哥哥是一只笑面虎。小哥哥是人吖,才不是虎!
至于我为什么能成功的用这个方法,还是因为我知道很多小秘密吖!
人一旦有了秘密,就等于有了可以操控的弱点。
还有,我就知道小哥哥会参加那个宴会,可是家里人都不让我去,说我不够资格,也说我上不得台面。
没办法,我只能让堂姐带我去了。
我知道小哥哥的性格,肯定会在阳台上透气的,所以,我就故意装作不懂的模样,听了堂姐的坏计划。
嘿嘿,小哥哥,我带给你的视觉和印象,你还喜欢吗?
我知道,你会喜欢的,我知道。
真是的,最近我越来越觉得自己有些不对劲,真的好想搞懂自己这种能读懂别人的能力,是怎么回事。
唉,只能暂时放弃找小哥哥的想法,好好学习,读一个心理学专业吧。
小哥哥,要等我呦!
洛鸢
呵,这个世界依旧那么冷血无情啊。
大哥就这样离开了京城,满怀失意和落寞,折辱和嘲讽。
如果自己身上没有这个可恶的担子,我真的也想像老四那样,直接同大哥一走了之。
雪情的做法我的确有些不认同,但是我也只能理解。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吧,反正他们也没有真的在一起。
最近真有些累了,就连应酬都有些力不从心。
家里又在催促我结婚,传宗接代就那么重要?我又不是生育机器!
昨天,我竟然又见到了那个几年前徒手摘玫瑰花的少女。几年未见,她竟然几乎都没怎么变,依旧长了一张小孩子的脸。
她还大胆地站在我的面前,笑眯眯地问我,“先生,缺不缺女朋友,我会暖床哦!”
自荐枕席吗?
真是可惜了当初我对她的一丝丝涟漪。原来她和那些女人也没什么两样。
我看也没有看她一眼,就要离开。
可是,下一秒,我就脑子一个恍惚。
当时我是迷迷糊糊的,事后才记得我陪她演了一出你侬我侬的恶心戏码。
我被催眠了。
她用一个响指叫醒了我,那张孩子气的脸对我礼貌走疏离地笑着,一点也没有之前的烟尘气息,她对我说,“不好意思,任务需要,多谢配合。”她给我看了她的证件,原来是一个军人。
我还想说一下我的不忿,她转身,毫不留恋地离开。
空气中只徒留她身上好闻的青草味道。
好像,这个味道他一点也不排斥。
白水凝
我的小哥哥,想我了吗?
我是想你了。
我成功上了我心仪的大学和专业,还因为天赋异禀,被特别行动部的人看重,重点培养。还没有毕业,就成为了一名在编国安部人员。
小哥哥,你看你未来的媳妇多厉害!
哦,对了。
我的确心理有问题,类似于创伤后应激障碍。还有一些其他小问题,不过都没事的,我可以控制我自己的!
小哥哥,我可以追求你了哦!
不过,你那么聪明,我肯定要小心翼翼地把你收入囊中的。
所以,对于我精心设计的重逢,你觉得惊喜嘛?
还有,我又知道了一个小秘密,那就是:
小哥哥,原来你对我也是有喜欢的。
嘘~别担心,我是不会告诉别人的。
这是只属于你和我的小秘密。
小哥哥,我要正式让你进入我的领地了,你准备好了吗?
()
番外五 洛鸢水凝(下)
洛鸢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她总是有意无意地出现在我的视野里,可是每一次,她的眼神里都没有我。
对于每一个出现在我身边的人,我都需要调查一下,以免有图谋不轨的人。你们把这种审慎称作为我的被害妄想症也无所谓。
她叫白水凝,是我前订婚对象白家旁支的一个不受宠,又没有存在感的女孩。
她的父母也是因为联姻才走到一起,互相都不相爱,也都有各自的情人。
而这个白水凝的童年,可谓是非常黑暗了。父母非但不宠爱她,反而动不动就非打即骂,要不就锁在小黑屋里,一锁有可能就是一天,没有吃的,也没有喝的。还有一次险些被她母亲的情人侵犯。
在白家,她就是一个小透明,没人管她,也没人在乎她,更没人护着她。
我深刻怀疑,这个少女心理有问题。毕竟在那种环境下长大,就算没问题,也迟早有问题。
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凑巧,白水凝大学选择的专业正是心理学,成绩非常优异。
怎么说呢,我从小就经受过很多训练,也依旧看不懂白水凝。
也不知道怎么了,我近几年在能力,总会梦到她当年一身白裙,鲜血潋滟,手捧红玫瑰的模样。
但是,我知道。当一个人开始对另一个人感兴趣的时候,往往都不是一个好兆头。
这个白水凝……
白水凝
好气哦!
明明小哥哥都已经开始对我感兴趣了,最近他怎么又和其他名媛开始相亲了呢!
我知道小哥哥已经到了适婚的年龄,所以我一直都在他面前耍存在感啊!
好气好气好气!
小哥哥,难道你也像我父亲那样,投身于一场政治联姻,而后各自欢愉吗?
男人原来都是这样不可靠吗?
明天我就要去国外出任务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
小哥哥,我不在的日子里,你千万不要草率的结婚啊!
哦!对了,今天是我暗恋你十周年的纪念日!
纪念日快乐!
洛鸢
我貌似好久没有遇到过她了。
嗯?不对,我怎么又想起了她?
看来,我真的需要找个名媛订婚了。
反正我没有喜欢的人,大概同谁结婚都是一样的。
……
我万万没想到,再次见到白水凝的场景竟然是这样的尴尬。
挂在我手臂上的女人已经衣衫半解,我也没有拒绝她的诱惑。
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也会有解决生理需要的时候。难道你还指望我像什么里那样,洁身自好到清心寡欲?
只是在这种时候,一抬头,就对上一双清澈却又震惊的眼,我怎么可能不尴尬。
她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身边的女郎,那张可爱的脸上瞬间绽放出一个笑容。
“不好意思,打扰了。”她轻轻地道了一声,转身直接从门口离开。
从她的背后,我看到了她被血染红的衣衫。
登时,我心下一紧,就直接从床铺上跳下来。
我发誓,这是我第一次光脚在地上行走,这要是放在平时,我肯定是不会接受的。可是此时此刻,我也不知道怎么了。
你受伤了,我说。
回应我的,只是她随手轻轻关上的房门。
这一刻,我忽然明了,我貌似爱上了这个女人。
白水凝
我是迫不及待想要见他的,所以伤也没有包扎,就直接从窗户闯入他的房间。
可是,看到的一切,都让我明白,我一直都只活在我自己构想的世界里。
那一刻,我非常冷静,心底竟也没有任何怨气。
真的,没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他和一个女郎厮混吗?我父母和他们情人之间的事情,我也看过几次。
可是,我终究是有些累了,大概是后背那道伤口,在爬窗户的时候,挣裂了吧。
他也是第一次主动和我说话,可是我好累啊,我想我的小黑屋了。
洛鸢
我向来是一个雷厉风行的人,既然知晓自己爱上了白水凝,就不会有什么迟疑和犹豫。
可是,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我竟然调查到了,我们之间有些看似‘巧合’的相遇,竟然是某人令人策划的!
我真是被气乐了,甚至联想到她是学心理的,还会催眠,那我是不是被她一直都在牵着鼻子走?包括所谓的爱上她?
我洛鸢在商场上沉浮这么多年,竟然还能被鹰啄了眼?
冷静下来后,我静静地思考揣测。
并不是这样的。
我是在她受伤后对视的那一刻,才真正确定我的心意。而那一次,她没有任何策划,也没有任何诱导。
所以说,我是真的爱上了她。
而且,我也能确定,她在暗中也像是一条伺机而动的蛇,对我觊觎着。
怎么单单是想一想,我就觉得热血沸腾了呢?
白水凝,我不介意你心理到底有没有问题。既然你主动招惹我,还成功了,那你就别想逃!
将计就计!
白水凝
嗯?这是什么情况?
我竟然被求婚了!
求婚的人,还是我朝思暮想的小哥哥!
我是不是应该犹豫一下,马上答应是不是不好?
耶!看来我的捕猎计划成功了!
他应该不知道我暗恋了他那么多年吧?
嘻嘻嘻,这个秘密千万不能让他知道!
好幸福!好幸福!
洛鸢
我们结婚了,她比我想象中的还要适合我。
看着她的睡颜,我觉得我所有的烦恼都可以烟消云散了。
或许,这就是爱一个人的感觉,也是想要和一个人相伴一生的滋味。
昨天她出去逛街的时候,我竟然看到了她藏在抽屉里的日记本。
这个小傻瓜,日记本的密码竟然就是我的生日,你让我怎么不想要打开看看。
翻开泛黄的笔记本,我的喉咙里就像是堵了一块棉花一样,鼻尖微热。
这个傻姑娘,竟然从七岁那年就开始暗恋我。
从七岁到二十三岁,整整十六年的岁月。
我抱住小小的她,却不由自主地唤了她的名字:水凝。
她半梦半醒,迷迷糊糊地应了一下,翻身却是钻进了我的怀抱里。
水凝。下辈子,让我先喜欢你,好不好?
番外六 无涯(上)
刚刚参加完秦俊阳和阮花颜的婚礼,喝的伶仃大醉的姜无涯依稀梦到了那个已经在他生命里消失多年的人——夙雪情。
他神情有些恍惚,甚至有些迷茫。
因为他,已经好久没有梦见过夙雪情了。
雪情离开后,他就出了国。
大哥结婚的时候,他回来过一次,如今老四秦俊阳结婚了,他这才是回来的第二次。
他在国外走走停停,甚至不修边幅。一路上,他见过沙漠可怕的龙卷风,也见过秃鹫分食大象的尸体,也在破旧的汽车旅馆里挤着一张大通铺,也曾经在街头裹着一张报纸酣睡……
甚至就连这次姜无涯回来的时候,都把秦俊阳吓了一跳。
姜无涯就像是一个流浪汉一样,头发过肩,胡子拉碴,皮肤黝黑,特别是那双眼深邃沧桑。
最后还是洛鸢皱着眉头,把姜无涯直接踢到了造型工作室,才让他在婚礼上,又恢复成了当年京城四少之一的风华俊朗。
姜无涯紧紧地抱着‘夙雪情’,因为喝醉而停滞的大脑也混乱跳脱。
行走多年,他想起她的时候越来越少,如今闲暇了,他心里的内疚却汹涌澎湃。
自己怎么可以忘了昔日的恋人,怎么能忘了想她?
就像是有一条无形的鞭子,狠狠地抽打着他,一句一句大声讥讽着‘人死如灯灭’的残忍。
他无力反抗,惶恐愧疚。
才不过五年的时光啊,他竟然就开始松懈了吗?他的爱难道就如此廉价?
姜无涯拿着她的手,狠狠地抽着自己的耳光,一边抽着,一边说着对不起。
也不知道是呜咽伤怀,还是醉酒恍惚,他就这样沉沉睡去。
而被他当成‘夙雪情’的女人,脸上竟也是满眼泪痕。
原来,他一直拒绝她,竟然是因为一个叫做夙雪情的女人,一个让他铭心刻骨,让她永远都无法超越的女人。
她叫劳拉,是在背包旅行的过程中认识的姜无涯。
那时候,她被一只野猪袭击,腿部受了伤,防身用的匕首也被野猪踢飞了。
她非常绝望,也非常平和。
因为什么一个背包旅行探险的爱好者,她知道,自己命丧在大自然的机率,比她病死的机率要大的多得多。
就在这里眼睁睁的看着野猪的尖牙对着她的身体袭击过来的时候,一声枪响突然响彻云霄。
野猪身上热腾腾的血液喷了她一身,腥臭难闻。
可是比起捡了一条命的幸运,这腥臭简直就是劫后余生的庆典洗礼。
劳拉抬起头,看向那个救了她的救命恩人。
她的救命恩人是一个东方面孔的男人,衣着装扮也同她相似,应当也是一个背包客。略显陈旧的夹克,黑色的长裤,胡子茂密。他的手里端着枪,略显沧桑的眼神凝着她,“你没事吧?”
“我没事,谢谢你救了我!”她对上帝发誓,她对这个男人一见钟情了!
每个女孩都有一个英雄救美的梦,而她劳拉一直自诩自己就是英雄,不需要什么救她的英雄。
可是,这一刻,她生命里出现了英雄。
他走上前一步,却是没有靠近她,从背包里翻出一些消炎药和纱布,递给她,“我想你需要它们。”
她没有接过来,而是主动伸出自己的手,碧色的眸子里露出野性的光芒,“你好!我叫劳拉,和你一样,是一个背包客!”
男人顿了顿,才和她轻轻地握了一下手,“里奥。”
“我受伤了,我能请求和你结伴而行吗?”她是一个热情而主动的女人。既然自己喜欢上了里奥,肯定会主动追求!
他迟疑了一下,不过视线触及到劳拉腿上的伤口时,才点点头,应了下来。
就这样,他们一起组队行走。
从开始的相互提防,到后来的无话不说,劳拉越来越被他吸引。
她才知道,里奥是华夏人,汉语的名字是‘姜无涯’。
姜无涯,这三个字,是她第一个会的汉语。
越对姜无涯了解,她就越发的不敢告白。
因为姜无涯同她认识的那些男人都不一样。他含蓄而内敛,颓丧中却独有一种坚韧。
他感情细腻,却自我封闭。他沧桑的双眼里,总是隐藏着她看不懂的悲伤。
或许是身为女人的敏锐感觉,她知道,那份悲伤,是因为另一个女人。
他们在一起旅行了一年多的时间,当他得到要回国的消息时,她终于下定决心告白了。
可是,结果同她意料之中的差不多。姜无涯拒绝了。
或许就是因为她的告白,让姜无涯开始对她疏离,再也没有了同为伙伴的信任和亲近。
她甚至有些后悔自己的莽撞,可是更不知道自己该怎么挽回。
最后,姜无涯对她不告而别。
她当时的确是有些生气的,生气姜无涯对她这般冷血无情。就算不能在一起,他们也曾经是并肩作战过的伙伴,为什么要不告而别。
她庆幸自己当初问了一些关于他的事情,也看到了他要参加婚礼的地点。
就这样,她毅然决然地追随着姜无涯,踏上了这块她从未接触过的土地。
她几经辗转,终于找到了姜无涯。
很明显,姜无涯对见到她非常惊讶。
她故作轻松和埋怨,甚至就像是忘记了自己曾经对他告白过一样。
“里奥,你太不够意思了!竟然不告而别!说好了我们是并肩作战的伙伴呢?”
“不是,我……”
“别多想,我只是对华夏这块神秘的东方土地感兴趣而已!我想要看看东方的婚礼是怎么样的。等婚礼一结束,我就要踏上新的旅程了。这一次,我的目的地是神农架……”
看着劳拉的侃侃而谈,姜无涯这才放下心。他就怕劳拉是因为对他有意思才追随而来。
说实话,他对劳拉这个朋友,还是很投缘的。
婚礼上,姜无涯看着秦俊阳终于获得所爱,心里颇有感慨,也异常高兴,所以喝的比较多。
劳拉主动对其他人包揽了送姜无涯回去的活计,旁人也知道姜无涯对劳拉的信任,便也就没有阻拦。
“里奥,我爱你。”劳拉混着眼泪,低头吻向姜无涯的唇。
却不想,那明明沉睡的男人,也给予了她回应。
只不过,他唇边溢出的名字却是,“雪情……”
劳拉如坠冰窖,却没有阻拦姜无涯用力的手。
罢了罢了……
里奥,这一次,还了你对我的救命之恩,也断了我对你的深爱,也让你在梦中如偿所愿……
番外七 无涯(下)
姜无涯揉了揉朦胧的睡眼,只觉得头痛欲裂,喉间还有些干涩,应当是昨天喝的太多了。
“醒了?”
姜无涯被这声突如其来的声响,顿时吓得睡意全无,忙的看过去,顿时警惕起来的心就松缓下来,“二哥啊,一大早上的,你不去找二嫂,在我这里干什么。”
“我有话和你说。”洛鸢穿着一身休闲装,表情却略显严肃。
姜无涯伸了一个懒腰,从床上坐起来,打着呵欠,“什么事?”
这话刚说完,他就觉得似乎有些不对劲。身上怎么有些凉?
姜无涯低头一看,顿时羞赫地拉了拉被子。自己怎么浑身光溜溜的?
“二哥,我怎么……”
洛鸢眸光一闪,“我为的就是这个。你和你的那位朋友,劳拉,到底是朋友还是情侣?今天早晨,人家女孩红着眼睛离开了酒店,你二嫂看见了,就让我问问。”
“劳拉?她,她只不过是我同行的朋友。”姜无涯还觉得脑袋晕乎乎的,并没有从洛鸢话语中察觉到不对劲。
洛鸢看向他的眼神多了一抹凌厉,“朋友?如果只是朋友,你们还会发生关系?”
“嗯?”姜无涯被这一句问得一愣。脑子瞬间清明了,“你是说我和劳拉她……”
该死的!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他脸色一白,心思杂乱。
“无涯,我不是多管闲事,也不是想要干涉你的私人生活。我只是不希望你犯错!我知道你也是一个有正常生理需求的男人,可想要解决,也不能伤害人家女孩子。况且,我也不希望老四的事情在你身上重演。”洛鸢起身,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该说的,我都说了,你自己考虑清楚吧。”
说罢,洛鸢就走向了门口。
在临走前,洛鸢对姜无涯说了最后一句话,令姜无涯呆滞而低迷。
“雪情已经离开我们了,如果她在天之灵有知,恐怕也不希望你沉湎过去。无涯,五年的时光,已经够长了。”
房门紧闭,姜无涯却觉得心乱如麻。
昨夜的事情他几乎没了记忆,竟不知道自己做出了酒后乱性的事情。
不行,他需要对劳拉说清楚。
想罢后,姜无涯便快速地起身洗漱。
也正是因为起身,床单上的痕迹也让他明白,自己的的确确同劳拉有了关系。
让姜无涯万万没想到的是,当他起来准备去找劳拉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怎么都联系不到劳拉了。
劳拉不告而别了,就像他不久前一声不吭的对她不告而别一样。
对他吃抹干净,转身就干脆利索的离开?
姜无涯心头不免某些气闷,却不知道,这份气闷是由于劳拉的不告而别,还是因为旁的。
不过,他也知道,他们二人这种关系不能不明不白,不清不楚。毕竟劳拉曾对自己表白过。
于是,他找到了苏锦,让她帮忙查一下劳拉的下落。
苏锦的罗网之强大,他也是认识到了。
他刚拜托不到一个小时,大哥就打电话告知他,劳拉坐飞机去了神农架。
倏的一下,他有些心慌。
劳拉的确是一个很成熟老练的背包客。可是,她孤身一人前往神秘现象频出的神农架,不禁让他担忧。
只不过此时此刻,他还只不过认为,他的担忧仅仅是来自于伙伴之间的照抚,并未多想。
放劳拉自己去神农架肯定是不行的。
姜无涯马上决定,自己要去找她。
这事让谭斯年等人知晓了,便直接大手一挥,给姜无涯配备了几个老练的佣兵,叮嘱他一定要注意安全。
当姜无涯找到劳拉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快一个月的时间。
这一个月里,他可谓是经历了险象迭生的惊险生活。如果不是身边的佣兵能及时帮助他,恐怕他都要命丧于此。
或许就是因为自己这方这么多人都无法安然,他心里的担忧也愈加浓厚。
他不知道劳拉的死活,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能不能再诺大的神农架里找到她。
或许是太过担忧,他最近脑海里经常浮现出他和劳拉一起行走旅程的记忆。
在他记忆里,劳拉是一个非常出色,非常自立强大的女人。她不仅具有很强大的野外生存能力,还不失细腻与柔情。
唯独,他没有想到,劳拉竟然喜欢上了他。
看着看起来安然无恙的劳拉,姜无涯心里的大石头也放了下来。
劳拉在看到姜无涯的一瞬间,眼底涌过一抹惊喜,但很快会为平静。那一抹情潮似乎只不过是旁人的一个幻觉一样。
姜无涯把劳拉一阵训斥,训斥她太过胆大妄为。没有做好准备,就孤身一人进行这样的冒险。
劳拉静静地看着他,平静地道,“我一直都是这个样子,在没遇到你之前,我一直都是孤身一个人探险旅行。”
瞬间,姜无涯哑然了。
看着劳拉满载期待的眼,他竟然只能挪开眼睛,不敢与之对视。
他是爱雪情的……和她注定也不会有结果,她不能回应他的感情,抱歉。
“……好了,正好我也要离开神农架,结束探险生活了。”劳拉心头充满了失望。自己还期待什么呢?难道发生一次关系,他们就能在一起?
姜无涯心里此时也很复杂,随口问了一句,“哦?准备好下一次去哪旅行?”
“不旅行了,我该回家了。”劳拉脸上的苦涩渐渐褪去,成为了洒脱,“里奥,谢谢你。”
她没说谢的是什么,可是两个人都心知肚明。
他们离开了神农架,他送她去了机场。
劳拉在登机前,只对他说了一句话,“知道么,里奥,我不是输给了她,而是输给了你。”
她仿若能穿透他灵魂的眼,让他不敢与之对视,似乎要被她看穿什么一样。
劳拉离开了,头也没回。
姜无涯还在心里默念着:对不起,我已经心有所属。
可是,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句话,大概只能蒙蔽自己而已。旁人都看得出来,他心里未必没有劳拉。
几个小时后,劳拉发给了他一条短信:我回家了。
他打过去,这个号码却永远地关机了。
劳拉从他的人生中消失了,干干净净,没有一丝一毫的痕迹。
姜无涯再也没有出国,不知道是不是怕触及到什么。
他开始在华夏的名山大川之间游历,期间却是没想到碰见了魏薇薇。
他有些恍惚,因为自从夙雪情离世,这是他第一次见魏薇薇。
也正是魏薇薇的出现,又一次的提醒他,他已经好久没有想夙雪情了,在他脑海里,最多出现的,那个名字是劳拉。
眼前的魏薇薇已经活成了另外一个模样。
她把头发剪成了干净利落的毛寸,脸上不染纤尘,穿上了中性的服装,举手投足间,充满了类似于男人的洒脱。
魏薇薇活的,貌似很好,她找到了自己想要活出来的模样。
见到他的一瞬间,还咧嘴一笑,扬手打了招呼。
她现在在一个小村镇里做支教,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在他们在一起闲聊的时候,简陋的学校操场上,天真的孩子们正在打闹,看到魏薇薇都会热情地喊上一声,“魏老师好。”
魏薇薇看向孩子们的眼神也充满了温和,看的出来,她是发自内心爱这群孩子们的。
“没想到,你选择了这样的人生。”姜无涯有些感慨,当年的魏薇薇工于心计,同他算是情敌,他其实不太喜欢她。“很高尚。”
夙雪情离世后,魏薇薇就消失了踪影。他甚至还会想,她是不是悲伤过渡,随雪情去了。
“我可算不得高尚。当初我其实也心如死灰,想一死了之来着。不过走着走着,就到了这个村子里。在一个人身上,我看到了另一种生活的意义。”魏薇薇一脸坦然,丝毫不顾忌谈及夙雪情,也不顾忌自己对夙雪情的深爱。
她看向不远处,站在教室门口,静静伫立的年轻男人。“就是他,一个年级比我还小一些的男人。大概每个人的人生都存在着这样或者是那样的不幸。你别看他年纪尚轻,但是他的经历也是刻骨铭心的。他的恋人也永远地离开了他。”
姜无涯不由自主地看向那个和他们同病相怜的男人。却发现,他的眼底也是知足平和的。
“为了完成他恋人的心愿,他世界各地都走了走,最后,却留在了这里。这间学校,就是他拿出了所有的积蓄,力排万难建立的。”魏薇薇继续说着,“非但如此,过来上学的孩子,大多都是不交学费的,有些家长过意不去,至多给他送些吃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他依旧坚持下来,还收养了两个被村民遗弃的女婴。”
姜无涯皱了一下眉头。
魏薇薇却回头,似乎知道了他的想法,“你是不是想说,他真傻?哈哈,其实我这样说过他,可是,他却告诉我…”她神色一肃,颇为认真,“人的一生,总要找寻一些存在的意义。或是一个人,或是一件事。只要是值得,只要是情愿,那就是无悔的人生。可是,让他有意义的那个人已经永远地离开了他。如果他继续沉浸在悲伤之中,岂不是浪费了生命的意义。他活着,不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那个没能陪伴他一起到老的那个人。”
姜无涯神情有些动容,看向男人的眼神里,便带了一些肃然起敬。
“所以,姜无涯,你又在犹豫什么,迟疑什么呢?”魏薇薇看着他,那双眼睛似乎是看透了他心底的一些事情。
姜无涯苦笑一声,“我并没有犹豫和迟疑,只不过有些烦乱而已。毕竟,我不想耽误旁人。你应该理解的吧?”
面对魏薇薇,他也没有隐藏自己内心的一些复杂,直言而说。
毕竟,他与魏薇薇之间,的确有些惺惺相惜之感。
“你现在的情况,同当时的雪情又有什么两样呢?姜无涯,你陷入误区了。”魏薇薇叹了一口气,“其实你自己也不愿意承认,你爱上了别人吧?每当你动情的时候,就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你爱的人是雪情。这何尝不是一种自欺欺人。
你还记不记得,雪情对你的放心不下,对你的告诫?”
姜无涯抿紧嘴唇,自然自己当时夙雪情在弥留之际,对她的叮嘱。
“你不必有任何的负罪感,相爱的事情,谁都说不准的。千万不要让自己后悔,毕竟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临。”魏薇薇一言就道出了姜无涯内心深处所有的真情实感。
或许是因为魏薇薇的一番话,也或许是他想到了夙雪情对他的遗言。
自己努力压制的情感汹涌而出。
那一夜,他并不是真的一点感受都没有。
他也感受到了两个灵魂之间的吸引和愉悦。
“看起来,你是想通了。好了,我也不和你多聊了,我要上课了。”魏薇薇站起身,对姜无涯笑了一下,径直走向教室。
“薛老师,是不是到时间了……”
姜无涯福至心灵,从小村落离开后,直接坐飞机去了堪培拉。
是的,他唯一知道的,只有劳拉当时是飞往堪培拉的。
堪培拉那么大,他要找的人在哪里?
他登报,他上电视,上广播,只为找到那个叫做劳拉的女人。
他走过格里芬湖,走过国会大厦,走过国立大学,走过山村牧场,每去一个地方,都会留下他的联系方式。
“…欸?那个东方男人长的挺帅的啊!”麦迪逊碰了碰劳拉的肩膀,正在记录数据的劳拉皱了一下眉头,瞪了一眼自己同性恋的同事。
“嘿!完成不了工作,我们谁都别想下班!追求人也要等到下班后!”
麦迪逊做出了一个夸张的表情,“别这样!他真的很帅!”
“嗯嗯,我没兴趣。”劳拉低头在本子上写下一个数字。
“啊!他竟然走过来了!”麦迪逊兴奋地拉着劳拉的手臂。
劳拉不受其扰,终于抬起头。
那个让自己努力不去想的男人,就这样出现在她的面前。
“劳拉,对不起,我来晚了吗?”姜无涯看着她,眸子里涌动着温柔。
劳拉努力扬起唇角,眼泪却潸然而下,“还好吧,不过我想你需要重新追求我一次。”
“那好,美丽的女士,你好,我是里奥,很高兴认识你……”
番外终 呦呦鹿鸣
有一个超级八卦的女儿是怎么个体验?
苏锦只觉得心很累。
明明她和谭斯年两个人都不是八卦的人,可是生出来的崽,怎么就像是一个记者和十万个为什么一样呢?
早晨起来,七岁的呦呦就眨巴着眼睛,爬到了苏锦的怀里,用甜甜的小奶音问着,“麻麻,昨晚的故事你还没说完呢,你最后和粑粑是怎么结婚的呢!”
“乖,呦呦,妈妈送你去上学,晚上回来给你讲故事,好不好?”苏锦只能一脸慈母笑,把呦呦童鞋抱向洗手间,自己赶紧把早餐做好。
洗手间里,奶爸谭斯年早已经把宝贝闺女的牙刷准备好。
于是,苏锦在厨房都能听到父女二人的对话:
呦呦:“人为什么要刷牙?牙膏为什么清凉凉的?”
谭斯年:“为了保持口腔清洁。”
呦呦:“周舅舅家的哥哥收到情书啦!”
谭斯年:“没想到周恒的儿子那么受欢迎,哈哈,还有什么?”
呦呦:“有吖,萧舅舅……”
父女二人愉快的洗漱时间还真是八卦满满啊!
苏锦终于把父女二人送出了家门,依旧还在深刻怀疑,难道自己做情报,就是因为自己八卦吗?
不!她绝对不承认。
别看谭呦呦小朋友很八卦,可是她可是十成十地随了谭斯年和苏锦二人所有的优点。
那双眼睛明亮又深邃,就像是一对黑曜石一样,长长的睫毛像是小扇子般,小脸粉嘟嘟吹弹可破,小嘴饱满红润。
她可谓是整个沈家,整个谭家的掌心宝。虽然以小公主的态度宠着,可绝对不娇纵。
从小就跟着苏锦夫妇锻炼身体,就连周恒都非常稀罕她,亲自做她的武术师父。
周恒的媳妇还戏言,让自家儿子给呦呦做上门女婿。
而洛鸢和白水凝也表示,可以考虑一下他家的小子,年纪大了会疼人。
当然,呦呦童鞋本人却非常有主见,表示身边这些小哥哥都不是他的菜。
苏锦就问了,那你喜欢什么样的?
呦呦童鞋一本正经,还掰着小手指头数,“要对我好,最好是金发碧眼的小哥哥,要孝顺,要懂事,要随叫随到…”
谭斯年听得一脸黑线,也深刻怀疑自家闺女的审美是怎么长歪的,不喜欢身边人就罢了,竟然还喜欢金发碧眼的外国人。
当然,苏锦只是当呦呦童言无忌。
她万万没想到,在谭呦呦的班级里,还真转来了一个金发碧眼的小帅哥。
谭呦呦见到雅尔的那一刻,眼睛就闪闪冒金光!
雅尔拥有欧洲神话里美丽天使一般柔软的金发,蓝色的眼睛里仿佛藏着广袤无垠的大海。白皙的皮肤似乎都能看清楚浅浅的血脉。
或许是初次来到陌生的地方,这个看起来柔软纯净的男孩,还有些腼腆和羞怯。
可是他一开口,那如同泉水叮咚一般的声音就让谭呦呦一见钟情了。
“大家好,我叫雅尔,来自于F国,今年八岁。”他的中文说得字正腔圆,就像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华夏人一般。
很凑巧的是,雅尔就被安排在了谭呦呦的后座。
谭呦呦的终于体味到了什么叫做小鹿乱撞的感觉,整整一节课,她都问着身后男孩身上散发出来的清冽清香。
终于下课了,还没等谭呦呦转身,微凉的手就碰了碰她的肩膀。
“你好,同学。”
谭呦呦转过身,亮晶晶的眼睛注视着雅尔,“好了,开始吧!”
“什么?”雅尔一脸迷茫,蓝色眸子在懵懂之间真的像一只小鹿。
“咳咳,你的身高、体重、籍贯,家庭组成,婚恋史……”谭呦呦侃侃而谈,一到了她最喜欢的八卦时间,她甚至都看不出来是个孩子。
瞬间,雅尔的脸就红了,“这些…太隐私了吧?我只想问问你,下节课是什么课……”
“你告诉我以上问题,我就告诉你什么课。”谭呦呦甚至都准备好了纸笔。
单纯的雅尔虽然觉得不太好,但为了知道课程,就只能一一告诉了她想要的问题。
“…欸?你父亲的名字叫做布鲁诺?好熟悉的名字啊,总觉得在哪里听到过。”谭呦呦一边嘟囔着,一边在本子上写写画画。
可是,她并不知道,雅尔的眸底深处涌动了一下什么情绪。
原来,这个雅尔,也没有表现出来的那般无辜单纯。
就这样,谭呦呦就傻乎乎地和雅尔成了朋友。
晚上放学的时候,苏锦来的稍晚了一些。
谭呦呦在门口等待着。
“…小朋友,你在等妈妈吗?”
谭呦呦侧过头,便望见了一双忧郁的眼,同样是蓝色,可是这抹蓝,却蓝的深沉。
她虽然感觉这个突然出现,穿风衣的帅大叔有些危险,可是却丝毫感觉不到任何对她的不怀好意。
不过,老师和父母都告诉她,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话,还是警惕些比较好。
那大叔也不气,而是依旧自顾自地对谭呦呦说话,“这双眼睛,还是随你妈妈比较多些。我一直都记得,她的眼睛是多么的明亮。”
认识她麻麻?
谭呦呦眼睛一亮,她似乎闻到了八卦的味道。
“我经常听闻,在华夏的戏文里,有一句话:就算是娶不到那个女人,能娶到她的女儿也很不错。”大叔本来忧郁的眼更加沉寂,似乎还有些悲伤。
可是谭呦呦依旧被这句话吓到了,有些惊恐地看着这个怪蜀黍。
大叔恍惚了一下,这才对谭呦呦一笑,“放心吧,我不是这样的人。就算是你母亲,我曾经也是有机会拥有的。”
谭呦呦心里警铃大作,脑袋里努力回想,粑粑曾经对她说过的他的情敌。
“我就把雅尔交给你了,让他在你身边保护你。如果你喜欢他,你们就可以在一起。如果你不喜欢他,就让他一辈子给你当个侍卫吧。”大叔笑得很复杂,或许谭呦呦读不懂他眼底执念,但是,他能做的,就只有这么多了。
谭呦呦有些懵,“你是雅尔的粑粑?”
这个怪蜀黍是雅尔的粑粑?
还有,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雅尔,过来。”大叔招招手。不远处的雅尔乖巧地跑过来。
大叔面对雅尔的时候,却没有面对谭呦呦这般温和,严厉的眼瞧着雅尔,“你来之前,我就给过你反悔的机会,你没有拒绝,那么,从今以后,你就没有反悔的机会了。雅尔,希望你不要让我后悔送出你这个礼物。”
“不会的,父亲。”雅尔眼底非常清明坚毅,小脸紧绷,却一场坚韧。
是您从战场上把身为孤儿的我捡回来,让我免以遭受可怕的事情。更是您把我培养这么大,我也应该回报您。
况且……
雅尔隐晦地扫了一眼谭呦呦…
而且我的妻,就在这里啊。
雅尔有个秘密,就连他的父亲也不知道……
大叔拍了拍雅尔的头,转身离开了。
看着父亲的背影,雅尔心头情绪难以自持。
这是他今生今世,最后一次见到他的父亲。
而谭呦呦才发现,怪蜀黍走路的姿势有些奇怪,还伴有丝丝微微的机械声音。
等等……机械声音、布鲁诺…
难道这个人就是那个妈妈的神秘追求者?
“…呦呦?!对不起,妈妈来晚了!”苏锦步履带风地走了过来,蹲下身子对谭呦呦道歉。
谭呦呦抱住苏锦,向大叔的方向指了指,“麻麻,布鲁诺叔叔……”
苏锦一惊,侧头看过去。可空荡荡的马路上空无一人。
“咦?不见了……”谭呦呦揉了揉眼睛,“麻麻,那个叔叔说是把雅尔交给我了。”
苏锦这才注意到旁边那个安静的过分的金发男孩。
“伯母,这是我所有的证件。”雅尔一点不认生地走过来,把书包拉开,里面满满的都是类似于户口本身份证的证件。“我的父亲是布鲁诺先生,但我是他捡来的。父亲是把我当成呦呦可以完全信任的伙伴培养的。您可以放心。”
苏锦看着雅尔,眸光倏的一下锐利起来。
她总觉得这个雅尔身上有些违和感。
而且,他说布鲁诺…
“这是父亲让我交给您的信。”雅尔抽出一个信封,交给苏锦。
苏锦接过来,打开一看。
上面只是寥寥几语法语:
这个孩子是我亲自培养的,你可以放心他对你和呦呦的忠诚。
如果你们不喜,杀了他也无妨。
雅尔瞪着天真的看向苏锦,似乎丝毫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在信里面对他的性命看待如同蝼蚁。
而苏锦,也万万没想到,自己和布鲁诺已经十多年没有联系,而他给了她这样的一份‘惊喜’。
罢了,不过是一个孩子,就算是有问题,又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干什么呢?她沈家大宅也不是吃素的。
所以,当苏锦把雅尔带回去后,谭斯年听了前因后果,顿时醋味大发。
任谁知道自己的情敌对自己妻子贼心不死,还准备了这么一个活人‘礼物’,谁心里能好受?
连带着,他看雅尔也都不顺眼起来。
可是,雅尔毕竟是一个孩子,他也不能有失身份。
但,他也没把雅尔安排在他们的宅院里,而是安排在了后面沈玉烬和萧凝秋夫妇的宅院,顺带也能让舅舅好好监督这个身份模糊的小男孩。
谭呦呦似乎特别喜欢雅尔,拉着雅尔在整个沈家的庄园里游玩。
而雅尔也安安静静地任由谭呦呦拉着,甚至,他的眼底也充满了满足和宠溺。
当然,如果这情绪放在大人身上很正常,可是放在一个八岁大的孩子身上,就着实有些可疑了。
谭呦呦把雅尔介绍给了自己的小伙伴们,有的表示欢迎雅尔,有的却一点也不隐藏地表示出了排斥。
当然,表现出排斥的,大多都是男孩子,他们对呦呦可充满了喜欢呢。
萧松和周北宁二人都比谭呦呦大一岁,和谭呦呦是青梅竹马。
两个人犹为看不惯雅尔,也非常气愤他们每次为难雅尔,雅尔都能四两拨千斤的化解。
或许是两个男孩子皮,就暗戳戳地密谋把雅尔锁在体育室里,吓唬吓唬他。
或许就是天时地利人和,他们二人正巧看到雅尔窝在椅子上睡着了,衣服蒙在脑袋上,也看不到他们。
他们二人静悄悄地离开教室,反手,就把门狠狠地关上,落了锁。
哼!让这小子和他们抢呦呦妹妹。
他们两个人直接跑开,找谭呦呦玩去了。
体育室里,被关门声吓醒了的人,猛地从椅子上坐起来,衣服滑落,露出了黑色的小脑袋!
睡着的人竟然不是雅尔,而是谭呦呦!
呦呦一看教室里没有人,便起身往外走。
她昨晚有些着凉感冒了,所以在体育室睡着了,对了,雅尔呢?
呦呦推门,却怎么都打不开门,只能用力地拍着,“有人吗?我打不开门了!”
可惜,无论怎么拍,都没有人回应,门也打不开。
谭呦呦有些慌了,本来就头昏脑胀,还自己一个人在黑漆漆的体育室里,她一边叫喊,一边哭着。
“…呦呦?!”雅尔的声音从门外传过来。
雅尔一听到呦呦的哭声,顿时急得掉了手中特意从医务室取来的药。
“呦呦你别害怕!”雅尔极力安慰谭呦呦,可是谭呦呦真的吓坏了。
雅尔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眼睛里迸发出了骇人的怒气。用小小的拳头直接打碎了玻璃,并快手快脚地直接爬了上去,不顾那尖锐的玻璃碎片。
当雅尔来到谭呦呦身边的时候,谭呦呦就像找到了主心骨一样,顿时驱散了不少恐惧。
可是看到雅尔鲜血淋漓的手时,顿时眼睛一翻,晕了过去。
该死的,他竟然忘了,自己的妻子晕血。
后来,老师们找到了他们两个人,并及时地把谭呦呦和失血过多的雅尔送到了医院。
据说,当晚萧松和周北宁两个人屁股被打开了花,整个小区都是他俩的嚎叫。
雅尔躺在自己的小床上,手上虽然有些疼痛,但是他甘之如饴。
倏的一下,他的房门被推开,他忙的闭上眼睛,装作睡着了。
来人轻手轻脚地走到了他的床前,却直接上了他的床,紧紧地抱住他。
谭呦呦泪流满面。
谁也想不到,她一睁开眼睛,竟然回到了自己童年时候。也没想到,前世因为保护她而离世的丈夫就这样不期然地还活生生的。
“雅尔…”
他还在,他真的还在,他还活着,“我亲爱的雅尔啊……”
床上的雅尔猛然睁开眼睛,揽住谭呦呦的腰,“小鹿?!”
谭呦呦也惊愕了,因为她大名叫做沈鹿,却是成年后才改过来。
而喜欢叫她小鹿的,只有前世的丈夫,她的雅尔!
难道……
黑暗中两个人四目相对。
“你来了?”
“你也来了?”
就大概就是神的眷顾,让他们重新来过,细水长流。
谭呦呦一边涌动着泪水,一边看着雅尔受伤的手。
“你是不是傻?就不会去脸老师吗?还傻乎乎的打玻璃…”知道是自己前世的丈夫后,谭呦呦就更心疼了。
雅尔吻了吻谭呦呦的额头,声音在黑暗里格外清晰:
“因为屋子里面有你,我怕你害怕,一刻也不敢离开你。所以,我宁愿选择陪着你……”
“你真傻!”
雅尔笑着。
傻就傻吧,谁让他前世今生,只有这么一个妻子。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