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慕云莘之所以会选择去哈佛读书,学校和家里的安排的确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但最主要的原因是她想改变自己。
她的男儿形象从小维持到大,而她也是带着一身骄傲长大,一直以来,都没有人给她说要她改变她假小子的形象,做个温婉的淑女。
如果在没有任何征兆的前提下,让她在熟悉她的人眼皮子底下改变形象,然后每日接受他们‘你越来越像个女生’的打趣,那比让她变性还难受。所以,她才决定离开这里,一个人在异国他乡慢慢改变。
但是,没有人知道,她愿意改变形象的最大原因是因为龙星宇,她很想让那个嘴损人贱的男人眼前一亮,最好亮瞎他的眼。
只是,回来后的她怎么也没想到,会撞上孟步凡那双阳光明媚还带着痞笑的桃花眼。
他和他有着相似的笑,却比他更真实些,到现在,她都搞不清楚,她刚回国时之所以会喜欢孟步凡是不是因为那个一直被她深埋于心底甚至快遗忘的男人。
她似乎是……真的喜欢他吧?
慕云莘想到这些,突然暴躁起来,揪着龙星宇的衣领,半威胁半撒娇道:“龙星宇,你不准嘲笑我,不准嘲笑我!否则我一定把你打得半身不遂。”
话落,眼睛一闭,身子前倾朝他倒了下去。
龙星宇顺势接住她,懵逼了好一瞬才喃喃道:“我什么时候嘲笑你了?”
可惜,给他制造疑惑的人已经睡死过去了。
龙星宇无奈地叹了口气,抱着她出了酒吧。
翌日。
慕云莘醒来时差不多已经有十一点钟,明媚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屋内,照亮了她眼,也照亮了床上正在抱着她呼呼大睡的男人。
眼睛陡然睁大,慕云莘睡意瞬间全消,抬脚,用尽全力狠狠地踹向了身旁的男人。
“啊……”杀猪般的惨叫声从屋内传出,顷刻间就飞遍整个别墅。
楼下的佣人闻言,皆是一震,然后不约而同地转过脑袋,朝圣一般朝楼上看去,但是,却没有一个人刚上去查看情况。
龙星宇坐在地上,捂着自己的腰,愤愤地朝床上活像被人毁了清白的贞烈女子般的慕云莘控诉:“你丫的太忘恩负义了吧!老子辛辛苦苦照顾了你大半夜,天亮才闭上眼睛,你丫的不说谢谢就算了,还踹我,踹我就算了,你还踹我腰上。你不知道对男人来说腰比命重要吗?你是准备让我老婆守活寡吗?”
慕云莘在他炮弹般的控诉中渐渐冷静下来,但脸上的怒气丝毫不减:“照顾我你能照顾到床上来?占我便宜你还有理了是吧?”
“拜托,你搞搞清楚,明明是你死命拉着我不让我离开的,用你那猪脑子好好想想,你可别告诉我你和阿雪一样,醉酒断片!”龙星宇扶着腰从地上起来,一屁股又给坐床上去了。
慕云莘有些懵逼:“你说我拉着你不让你走?”
“用你5.2的大眼睛好好看看我的手,这红彤彤的,都是被你抓的。”龙星宇将自己的手伸到慕云莘面前,委屈地活像被人辱了清白的良家妇女。
慕云莘看着他手掌手面手腕上的红印,瞬间黑了脸,尴尬地别过脑袋不看他。
额……这伤痕貌似真的是出自她的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