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Chapter 9

九月,又是开学季。

自上次相遇后,沈灵犀借口好几次路过林修远家,怎么都没碰到顾易,倒是老迎面撞上林修远,弄得小姑娘郁卒不已,心里给顾易贴了个“宅男”的标签。

俗话说得好,最了解你的往往是你的敌人。

在沈灵犀又一次拎着小金毛路易遛弯回来后,被叶盈盈堵在了门口。

“沈灵犀,你最近很奇怪。”叶盈盈这两年就跟雨后小春笋似的抽条得亭亭玉立,才十四岁就已有接近一米七的身高,令沈灵犀无数次腹诽这货是不是偷偷喝激素。

沈灵犀仰头,撇嘴道:“你又偷偷关注我?”

“你老去找修远哥哥干嘛?”叶盈盈扬了扬下巴,目露敌意。

哟西……好像发现了点什么不得了的……

“你哪只眼看到我去找林修远了?”还修远哥哥……

叶盈盈怒:“我两只眼都看到了!”当我是瞎的?!

“是么?你看错了吧。”沈灵犀漫不经心地蹲下身,解开挂在小金毛项圈上的绳子,拍了拍它的小屁股,笑眯眯道,“乖,去玩儿吧。”

“我建议你掂掂自己的斤两,”叶盈盈皱眉,用一种优雅又鄙夷的语气说道,“你这样的出身,以后还是找个普通人嫁了的好。”

林家虽是个暴发户,但林修远的妈妈却是京里根基颇稳的一脉。若严格论来,沈灵犀的身世倒也配得上林修远,不过前提是林修远没有更好的选择,譬如叶盈盈。

当初那个不适应宴会,不掩饰自己爱憎的叶盈盈,已经消失不见了。

她逐渐与前世那个优雅、永远目标明确,不做不利于自己的决定的人人夸赞的叶大小姐渐渐重合。虽然青涩,但已初露头角。

沈灵犀神色不明地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道:“放心吧,我没你那么恨嫁。”果然是一山还有一山高,自个儿这想早恋的跟叶姑娘这十四岁就开始考虑终身大事的相比,简直是弱爆了啊!

***

风清月秀,夏季难得的一个凉爽夜晚。

“小路易,我瞧来瞧去,这个家里还是你最快乐!”沈灵犀蹲在路边,轻轻挠着金毛犬的下巴,令这货舒服地眯起了眼,“明天姐姐带你回家,哎,最近你都瘦了。”

“嗷呜……”小金毛哼哼。

“什么?你要减肥?”沈灵犀自说自话地道,“你年纪还小,不用跟叶盈盈一样恨嫁吧。早恋是不对的。”她揉揉金毛的头,忽然扯住金毛的后肢,好奇地问,“话说……小金毛你是公的还是母的?”

“嗷呜~~~”晚风中响起小金毛委屈的呜咽声,遇上一个这么不矜持的要翻它肚皮的主人,好可怜嘤嘤嘤……

“它是个小绅士。”顾易从沈灵犀身后走来,蹲下来说道。

“呃……竟然不是姑娘?!”沈灵犀嫌弃又遗憾地道,“金发姑娘什么的最撩人了。”

顾易好笑地伸出手,摸摸小金毛的头:“你嫌弃它,它会难过的。”

面上还一副“好遗憾哦竟然不是小美人狗”的表情。沈灵犀心里早乐开了花,悄悄地摆了个“yeah!”的手势,终于让老娘守株逮到兔了。

“哎,小路易,姐姐以后给你找个漂亮老婆。”沈灵犀揉了揉小路易的头。

路易小金毛懒洋洋地趴在地上,抬头瞅瞅左边的小主人,又瞧瞧右边的小帅哥,原来自个儿这么受欢迎啊,趴着睡觉都有人观赏。

“那个,顾易对吧?”沈灵犀笑眯眯地问,“你来A市是旅游?”小丫头明知故问。

顾易修长的手轻轻拍了拍圆溜溜地睁着大眼的路易小金毛,微笑道:“读高三。”

“你是京城人吗?”沈灵犀绞尽脑汁准备搭讪,结果技能不熟练,早知道应该不要拒绝孟晓舟同学友情赞助的《社交三十六计》《让人一眼喜欢上你》这种奇奇怪怪的书了。

“是啊,”顾易依旧八风不动的样子,也不主动提供话题,礼貌又疏离的问一句答一句。好像刚刚多管闲事摸小金毛的人不是他似的。

好累啊……感觉不会爱了……

沈灵犀垮下脸:“嗯,那你好好加油,考个好成绩,我走了。”她低头扯扯随时随地都能打盹的小路易,“走啦,小胖猪。”

“一起吧,”顾易跟着站起来,笑着征询,“我们应该是顺路的,没错吧?”

凉风习习,吹动头顶的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

顾易双手插兜,站在路灯下,眼里仿佛融进了万家灯火,笑语晏晏地道:“改天见,灵犀。”

“再见。”

沈灵犀目送顾易的背影,路灯映在他身上,融融的浮起一层暖光。在黑漆漆的夜里,仿佛一颗闪闪发亮的星。

回头望了眼夜色里的别墅,好吧,虽然守株待兔成功,但是无奈退出情场好多年,进展约等于零啊。

而且也没有勇气说“嘿,我就是三年前预定了你做男朋友的那个小姑娘”,万一当作命中注定的相遇被遗忘成了路人甲一名,勇往直前的沈灵犀小姑娘也终于会不自信了……

***

澜水高中的住宿条件十分不错,两人一间敞亮又清净。

不过上学的都是些小少爷小公主,除了高三强制住宿外,其余年级的小孩们除去额外申请的外,都一律校车接送上下学。

沈灵犀微微思考了下住校接近顾易的可行性,便毅然而然的将路易小金毛托付给了沈爸沈妈,申请了校舍美其名曰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实则盘算着近水楼台先得月的小心思。

“灵犀,你申请住校啦?”孟晓舟一路与沈灵犀同班同到了高中。

“是啊,提早体验下独立生活嘛。”沈灵犀面不改色地答道,“而且我家离学校好远,天天坐车太浪费时间了。”

单纯的孟晓舟同学十分赞同地点点头:“说的也是,不如我也申请住宿吧,这样我们就可以一起了。”她觉得自己这个提议十分不错,“而且学校也不强制一定要天天住宿舍,住腻了咱们也可以一起回家。”

“嗯,好的啊。”只要别打扰我接近顾易就可以了,沈灵犀笑眯眯的把一直保存得好好的铃铛挂在书包上。

孟晓舟戳了戳那个银色的小铃铛:“灵犀你什么时候也喜欢这种小女生的东西了?”

什么叫也喜欢这种小女生的东西了?!老娘哪里不像小女生了?!

沈灵犀瞟了眼孟晓舟,眼也不眨地忽悠道:“这是护身符,保佑我万事如意,心想事成的神奇小铃铛。”

“这么神奇?!”孟晓舟好奇地眨眨眼,“还有没有,送我一个?”

“没了,”沈灵犀遗憾地道,“这是别人专门送我的。”

“啊,”孟同学被她的无良同桌忽悠得够呛,一直到好几年后才发现,什么护身符专门的神奇小铃铛,人家就普云寺月老树下卖的六十六块钱一条的红色姻缘绸带上系着的小铃铛而已。

沈爸沈妈虽然不要求自家小孩时时学习刻苦次次争第一,但也不能拦着家里小朋友积极向上的学习热情不是。

于是,告别了沈爸沈妈,沈灵犀拖着两个超大行李箱住进了宿舍里。晚上打电话的时候还洋洋得意的向沈爸沈妈炫耀自己会铺床单套被套挂蚊帐这种一般人都会做的“家务活”。

在沈爸笑盈盈的“哎呀,我家小姑娘以后是个贤妻良母”的赞扬声和沈妈殷殷切切叮嘱“周末一定要回家给你做好吃的”嘱咐中乐呵呵地挂掉了电话。

***

孟晓舟和沈灵犀整理好寝室,相携着往食堂走去。

“说真的,一住进寝室就有种自己长大了的感觉。”孟晓舟一脸兴奋地感叹道。

沈灵犀一点也不买账:“姐姐,你才刚住进来耶!”

“切,谁昨天还一副求表扬的表情给爸爸妈妈打电话说自己会铺床单来着?”孟晓舟戳了戳沈灵犀腰间的软肉。

“嘿!嘿!嘿!君子动口不动手!”沈灵犀向来怕痒,当场就被戳得一蹦三尺高,“嗖”的退开两步道。

“我又不是君子,我是小女子!”孟晓舟乐呵呵地跑来追她。

“啊啊啊!孟晓舟!下次我不帮你套被子了!”沈灵犀瞧见扑过来的孟晓舟,连忙拔腿就跑。

如果,沈灵犀现在身在某偶像剧里的话,作为女主角的她此时应该会一蹦一跳然后一不小心的一头撞进男主角的怀里,然后就天雷勾地火,两眼十万伏特电酥了彼此。

然而,可惜的是,咱们不是偶像剧——

所以,你猜中了前头,却没猜中结局。

沈灵犀的确撞进了男主角的怀里,在这浩浩荡荡随时潜伏着危险的大食堂里,一头撞进了男主角怀里,撞翻了人家今晚的伙食,洒了两人满身菜汤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