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夜市,又不得不提一下水家,因为大新的发展正是由于水家的存在。
最早的时候,大新只是一个很小的镇子,住的基本都是农民。过去,商贸活动并不像现在这么发达,楠国几乎是一个封闭的国家。水家的祖先是楠国的大官,告老回乡之后路过大新,便选中了这块地方来建造自己的别院,因为大新虽然又穷又小,却有着优越的地理环境。水家的祖先非常有眼光,一下子就看中了这块地方的发展前景。再后来,经过一代一代的经营,加上在政治上的关系网,水家逐渐发展成为楠国最大的商贾。有钱并没有错,就像秦家那样,财倾天下,却行事低调。可是水家不是这样,他们不仅仅追求金钱,而且追求权欲地位。
他们利用各种手段敛财,并且利用钱财收买朝中的大元,再利用这些大元去干预国家的政策。他们建设大新,几乎将大新变成水家的城池,还养了很多门客谋士,少说有几千名,至于用来做什么,就不得而知了。
楠国需要这样的商人,因为他们每年要上交国库的钱都非常多,但是没有任何一个君主喜欢有野心的人存在。所以说,人不能太张扬,你差不多一点,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太过了就别抱怨别人的无情。
碧家的那件事情是一个引子,碧宁所谓的利用外交手段,不过是借着这个引子,楠国与碧家相互利用而已。我估计,这其中冉家一定起着重大的作用,否则水家死灰复燃又何需冉家出马?
反正,水家倒了之后,水家人死的死,散的散,各奔东西,水家直系能侥幸活下人的也被勒令永远不能踏足楠国。
可是,大新毕竟已经发展起来,成为一个以经商围住的城镇。过去,凤朝和祈国的外来物品还不能光明正大的和楠国的物品摆在一起出售,所以很多商贩就会选择晚上来卖。后来慢慢就形成了大新独特的习惯,白天是楠国的物品,而夜市就是别国的东西。虽然现在的商品已经没有那样的严格区分,但是夜市还是被保留了下来,并且成为了大新的特征之一。
大新的夜市很热闹,并且什么形式的商品都能够看得见,吃的用的,应有尽有。
“前面就是大新的特产之一,叫做麻团。”冉方说道。
“麻团?不会是那个外面芝麻里面糖的那个吧?”
冉方笑着道:“当然不是,你以为吃早饭呢!麻团是我起的名字,他们这里叫烧团。”
“烧团,那为什么叫它麻团?”
“你看了就知道了。”
到了卖麻团的摊位前站定,很有意思。
两个很大的木桶,木桶上面一个把手,而木桶的下方是两个孔,每个木桶的最下方都有一个槽,槽里有很多配料一样的东西,很香,一下子就能勾起食欲,而旁边还有一个烧的滚烫的铁板,铁板上有一个个小圆勺,估计就和那个做章鱼丸子的差不多。做的时候,就是按下那个把手,里面的白色糊糊状东西就会从下方的孔中流出,然后老板迅速用一根竹签将流出来的浆在配料槽中滚动成差不多的原型,然后用勺子捞起,放到铁板上。这样,表层沾上配料的麻团就会慢慢结出硬硬的一层。外脆里酥,美味啊!
“那两个槽里面装的不同口味?”我问道,我只吃了一个甜的,甜的外面大概裹着香料,所以有种特别的香味。
“恩,另一个是咸的,还是咸的比较好吃。”
“老板,再来四份咸的。”
“好嘞!”
这老板的生意真是好的不得了,一份接一份,还真是来不及做。
咸的果然比较好吃,肉不像肉,鱼不像鱼,但是非常鲜美。
“这是用什么做的?”我问,我以前还没有吃过这种味道。
冉方看我一眼,笑道:“老鼠肉。”
“呃……”我的手立刻条件反射地顿住了。
“哈哈,你可别小看楠国的老鼠,那可是美味,成年的老鼠就和狗差不多大。”
“你一定又在诳我。”我才不上当。
“不相信你问碧流。”
我看向碧流,可是碧流嚼完口中的麻团,点点头。
“呕……”一瞬间我能够感觉到口水在加剧分泌,老鼠……而且还是和狗一样大的老鼠……
“落,他说的老鼠应该是节鼠。节鼠肉以前你也吃过的,记得当时你还说非常好吃。”
“是节鼠。”还好还好。当时因为对那个鼠字实在没爱,也没有多问。
“哈哈哈哈。”冉方大笑。
这死家伙,又骗我。这节鼠虽然名字里面有个鼠字,但是并不是鼠类,而是一种动物。因为它长了一个尖尖的嘴巴,而且身体的毛是横向条纹状的,所以才被称为节鼠。长大的节鼠真的有狗那么大,在楠国,很多农家会把它们当成家畜来饲养。节鼠肉非常美味,但是一年只繁殖两次,每次只会生育一胎,所以节鼠相比其他的家畜又更珍贵。再加上节鼠只能在楠国的部分区域生存,所以在楠国以外的地方,想吃到节鼠肉,那么一定要一掷千金。
吃完了麻团,一转身,发现前面不远处挤了很多人。
“那里在做什么?”我问道。
“哦,那里是竞价台。”
“竞价台?拍卖那种?”
冉方点点头,说道:“差不多。假如有两个人或者更多人看中了一件东西,而那又是独一无二的话,就会上竞价台,出价最高的那个人就能拿走。当然,不是什么都可以上竞价台的,必须是那些珍贵有价值的商品。”
“这好办啊!找几个托,那老板不是赚死?”我说道。
“就你那思想,做生意的话,绝对是奸商,你不知道诚信为本吗?”冉方鄙视的看着我。
“你诚信,你不奸商,你能保证没有这么干的人?”我才不信。
“有。”
“那不就结了。”
这时候碧流扯了扯我的袖子。
“怎么了?”我问道。
“落,我们去看看。”碧流指了指竞价台,说道。
咦,碧流想去凑热闹?这还是第一次呢!
“好啊!冉方,我们去凑热闹。”我拉着冉方的衣服就往前面走。
“哎。”冉方叹气,但是我没有听见,因为大街上太吵了嘛!太吵了我怎么听得见呢!
竞价台上站着四个人,一个老头,明显是老板,他的身边摆放着一张琴,白色的琴身,晶莹剔透,一看就是好东西。
“落,你看那琴!”碧流伸手指了指。
“那琴怎么了?我又不弹琴。”我是绝对门外汉,不识货的。
冉方说道:“那琴难道是‘暮云’?”
“暮云?这名字不错。”
碧流扯扯我的袖子,说道:“落,‘燃烟’和‘暮云’是一对的。”
“一对?”燃烟是八爹爹的琴,一把上古的好琴,那么这张‘暮云’一定也是价格不菲。
原来,燃烟和暮雪的琴台来自同一根古木。燃烟通身乌黑,取乌檀之意,暮云素白,则取白雪之意,燃烟的琴身温润松透,暮云则是松脆响亮。燃烟背面刻:超迹苍萧,燃桐迎秋,一缕烟。而暮云背面则书:万籁悠悠,暮山湖月,一寒云。
但这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
“暮云怎么会在此处出现?”冉方皱着眉,若有所思。
“怎么了?”我问道,他干嘛摆出一副这样的神情?
“夜零。”冉方右手一抬。
“是。”夜零一个闪身,消失在了人群中。
发生了什么事情,连夜零都要出动了?
“冉方,这到底……”
冉方转身,握住我的肩,笑道:“我们继续看。”
我推开他的手。
“你看我这么好骗?”
“是啊!”冉方堆着一张笑脸,说道。
“你……”
“嘘,等着。”他说完就转身走向台上,那里正因为如火如荼地竞着价。
“喂,你……”我们跟着走上台,我想跟过去看看,却被碧流一把拉住。
碧流深深看我一眼,说道:“等着。”
好吧!那我就等着。两人站在台上的一角,看着冉方到底要干什么。
只见冉方走到老板面前低低地说了一句话,就见老板一下子愣住了,随即笑咧了嘴,宣布暮云属于冉方了。
当然了,其他在竞价的买家当然是不同意啦,但是却没有人愿意再出更高的价钱买下一张没有多少实用价值的古琴。
“五千两黄金。”这是冉方的出价,比出价最高的两千两黄金足足多出了三千两。
冉方抱着琴,站在台上,但是眼神却是穿过人群望向一个方向。
我顺着他的视线看去,这一看把我彻底惊呆了,就在人群以外的巷子口,立着一个人。
那个人……
那个人……
怎么会?怎么会是他……
一身白衣,黑发如缎,温润如玉,优雅如斯,那摇曳的火光下的人儿,怎么看都是那个人啊!
怎么会?他不是死了吗?
“流,快快快,带我过去,那个人,那个人,穿白衣服的那个人。”我一把扯住碧流的衣服,急急地叫道。
“好。”碧流猛的搂住我的腰,一跃而起,在台下观众的惊叹声中越过他们,直奔白衣人所在的地方。
别走,别走啊!
白衣人早就觉察了我这边的动静,对着我的方向微微一笑,随即往后一退,消失在了黑暗之中。
“别走。”但是那小巷子里哪里还有人影!
“别走。”我的身子一下子瘫软下来,靠在碧流的身上,觉得分外的疲惫。
那个人,是他吗?是八爹爹吗?可是他不是已经不在了吗?
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那么相似的人吗?
可是,为什么他最后的那抹笑容那么熟悉,他似乎认识我,这可能吗?
这可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