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胜者为王1157章藏智若愚
隆隆的战鼓声,灌满了耳朵。两对面的人,说话都很难听清楚,很简单的对话,必须得连蹦带跳的比划半天,才能让对方面明白自己的意思。
不死鸟军团二十万,魔族十万,这可是大场面了。之前藏起来,还不觉得有那么多人,这会全都扑出来,那叫一个排山倒海呀。如果有人从天空看下来,他会发现这哪里是战场,简直就是蚂蚁爬满了方糖。
论人数,胡忧的二十成部队,显然要比魔族多,但是十万魔兵的战力,那绝对是恐怖的。这一战,鹿死谁手还很能说呢。
已经进入战争状态的胡忧,异常的冷静,雪片一样各种情报在他这里变成一条条命令发出去。
空气中满是血腥味,不时不飘来烤肉的香,还有那各种的汗味,青草味,没有亲自上过战场的人,是绝对不能想像得出,战场究竟是一个什么样子。
有人看来,这里是名利场,有人看来,这里是证明自己价值的地方,而在大多数人看来,这是有的只是杀戮,怎么能够多的杀掉死人而保护自己,才是最重要的。
箭矢如泼水一像的射出去,不时还能传来枪炮之声。说起枪炮,胡忧不由很是郁闷,因为大陆板块的合并,之前胡忧想尽办法弄到的那个硫磺岛已经沉入了水底,胡忧最强大的枪炮利器,失去了火药的支持,几乎已经被废掉。现在全军不过只要少量的弹药,而且是用一点少一点,用完也就完了。
胡忧没有办法,只能求助于父母亲胡憾天和柳飘飘,希望这两个大科学家,可以帮忙找到替代品。不过希望似乎并不是很大,因为胡忧的父母都是自然科的,而不是化学科的。虽然有部份的知识相通,但是毕竟不专业,能不能发现火药的替代品,更多的还需要运气。
胡憾天到是对原子弹很有兴趣,只是要在这天风大陆弄出那玩艺,跟本是不可能的事。胡忧听到这事都头晕得不行,更别提研究出来了。那跟本就是不可能的事。
“少帅,有两千魔兵想要从后山绕过来。”
“让第三战队上,绝对不可以让他们切进阵地。”
又一气发布了十七条命令,胡忧按了按额头,这一次遇上的魔兵,比之前的那些都要强大太多。如果不是提早发现他们的存在,怕是要死给他们看呢。
“少帅,你的茶。”
“嗯,谢谢。”胡忧抬头看了欧月月一眼,道:“是不是感觉挺无聊?”
由于胡忧超常的大脑如分析机一样处理着各种情报,并快速的下达正解的指令,欧月月这个在特种团地位非常重要的军师,在胡忧这里几乎成了摆设,完全没有用武之地。
“不会呀。”欧月月的眼睛闪着亮晶晶的神光,敬佩道:“在少帅的身边,我学到了不少东西呢。真没有想到,少帅的实战处理能力,居然可以这么强大。”
欧月月认识胡忧也有十几年了,不过这还是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胡忧指挥,由于胡忧并没有叫她离开,所以从开战在现在,士兵上报的每一条消息,欧月月也是同样听到的。
对于胡忧那种快速分析消息马上下达指令的做法,欧月月一开始很不以为然,要知道从收到消息,到分析,到下达命令,看似简单,确非常的考验一个将领的能力,欧月月自认能力也差,也至少需要十分钟左右,才可以发布一条命令。而胡忧则在很多时候,都是听完消息后就随口下命令,几乎都没有见他考虑过。
在战场上,每一个指挥,往往都决定则成百上千,甚至是上万人的生命,甚至是决定整个战争的胜败。所以每一条消息的发出,都是在经过反复思量的。像欧月月十分钟处理一条消息,都已经是很变态的速度了,而胡忧往往很多时间,得没用一分钟。在欧月月看来,胡忧这简直有些不负责任。
可当欧月月试着自己分析了好几条消息之后,她却发现事情并不是想像中的那样,因为她经过长时期分析出来的处理方法,和胡忧的基本一样,有些甚至还没有胡忧的好。
如果说,以前欧月月尊敬胡忧,只因为胡忧是不死鸟军团之主,是候三大哥一样的人物,那么现在,欧月月是真正打从心底佩服胡忧。
盛名之下无虚士,胡忧能达到今天的高度,自然不是白来的。他靠的是自己真实的实力,坚强的意志,和必胜的信心。没有人可以随随成功,在成功的背后,是人们永远都无法看到的血和泪。
今天的胡忧,是多少次从死人堆里爬出来,多少次亲历虎穴,都成就的。这里边有运气的成分,但更多的就是实力!
胡忧笑笑道:“我只是半路出家而已,从正统来说,你才是真正的将门之后。”
欧月月的祖父是前紫荆花王朝的奥斯马尔,那可是天风大陆顶顶有名的大将。胡忧曾经和里杰卡尔德并合,跟奥斯马尔打过一场,不但没有能赢,反而吃了一点小亏。所以胡忧对奥斯马尔是真正佩服的。只可惜,胡忧没有能跟奥斯马尔生活在同一个时代,不然他们一定是非常好的对手。
想到这里,胡忧不由又想起的秦明。这里虽然没有奥斯马尔,但这里有秦明。江山代有人才出,秦明相比起奥斯马尔并不会差,他们是两种不同风格的将领。奥斯马尔最后的失败,是因为他对紫荆花王朝的忠诚,而秦明却没有这方面的拖累。白雪死后,秦明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任何的牵挂,这绝对是一个比奥斯马尔更加可怕的对手。
欧月月连连摇手道:“少帅,你可千万别那么说,兵之一道,跟本没有什么正统之说。在战场上,唯一的标准就是胜利。胜者为王!”
“胜者为王!”胡忧大有深意的重复了欧月月的话,露出笑脸道:“说得很不错,自古天下成王败寇,事非黑白,自有那后人评说!”
在如此紧张的战场上,胡忧是没有多少空闲的时间和欧月月聊天的,只聊了几句,新的消息又到了,胡忧又开始了忙碌。
“这个胡忧果然很厉害。”金牙喃喃道。
如果胡忧在这里,他一定会一眼就认出来眼前这人的身份。魔族王族里的另一支,香香公主的未婚夫。
胡忧和金牙见过,并还有过十几天的同路交流。但是在当的胡忧并没有发现金牙有则强大的指挥能力。
别说是胡忧,就连大魔神也同样任为金牙是个废材。要知道大魔神之所以会反香香嫁给金牙,为的并不是金牙的才华,恰恰相反的是看中了金牙的无能。大魔神的目的是利用无能的金牙而控制在魔族中摇有过半战力的王族。
林马死于帝都,马斯达在秦明缠斗,魔族两大魔将,王族中两个重有实力的话事人,都无力再理会族中的事物,大魔神抓到机会,利用自己强大的影响力硬把金牙推上了话事人的位子。以利用金牙的身份,控制王族。
大魔神直到现在都不知道,他看走了眼。不但是大魔神,怕是所有认识金牙的人都看走了眼。在他们心目中,完全就是一堆烂泥的金牙,并不是他们看到的那样。
说起来,不怪他们看走眼,而是金牙太会演了。
金牙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在魔族中以他的智慧,就算比不上大魔神,也不会差太多。而能生出这种儿子的人,也绝对不会差。金牙的父亲就同样聪明,可惜他的聪明给自己惹来了杀生之祸。聪明反被聪明误,金牙的父亲之所短命,就是因为聪明。
在临死之时,金牙父把金牙单独叫到了床上,在他的耳边说出了这辈子最后的几句话。没有人知道金牙听到了什么,只是从那天之后,金牙就变傻了。别人说一次就能会的东西,他至少得学五次,甚至是干脆就学不会。
没有人拿金牙当棵菜,因为金牙跟本就不是一盘菜。要不是金牙的血统很纯,在王族中有非常显赫的出生,他怕是早就已经被丢去打杂喂马了。
正因为金牙的愚笨,之前对金牙身份非常忌惮的人,也不再拿正眼看金牙。为了体现对金牙的好,但凡是任何的学习机会,都会有金牙一份,反正金牙也学不会,怕什么的呀。
然而那些人在笑金牙蠢的时候,却不知道金牙也在心里暗笑。他是充分领悟到了父亲临死之前说的那些话,更是把那些说运用到了极致。
利用蠢笨的外衣,金牙不争,却获得了很多别人打破头都争不到的东西。比如香香公主,对于大魔神这个小公主,不知道多少人在暗地动脑筋。谁都知道,大魔神非常疼香香,谁要是能得到她,至少可以少奋斗二十年。然而这朵花却落到了金牙的身上。无论谁获得香香,得可能会被不服的人打破头,到了金牙的手,却没有一个人妒忌,反而一个个都憋着看笑话呢。
就这么着,金牙不争,却得到了一切。可笑的是那些人还不知道金牙获得这些东西之后的可怕,还不断的把那些自己争到手保不住的东西往金牙的身上推。在他们想来,金牙那么蠢,控制了金牙也就控制了一切。
可惜他们从来没有想过,金牙是那么好控制的吗?
金牙淡淡一笑,眼中一丝精光闪过,转过头来又变成了那憨憨的样子。
与胡忧对战的这十万魔族名义上的指挥是金牙,而实际上真正的指挥是罗方。罗方是大魔神坐下一名非常看得的大将,他的名气没有马斯达的大,那是因为罗方很少在外领兵。只有很少数的人才知道,罗方的能力要比马斯达强很多。
罗方同样出生皇族,但是在现在指挥的却是王族的士兵。这十万魔兵,是王族最为精锐的力量,就连大魔神看着都眼热。只是之前这十万精锐一直都被王族死死抓在手里,就连大魔神也没有办法动得了,这次是看准了木马和马斯达一死一忙,王族内部也出现了问题,这才借着金牙的名头,把这支部队给抓在手里,交到罗方的手上。
大魔神的意思很明白,就是要借着罗方的手,帮金牙打出一点成绩,让金牙可以抓死这只军队。至于军队在金牙的手上,会不会出问题,连大魔神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地。有谁会会提防一个蠢蛋,那不是比蠢蛋还要蠢了吗。
“罗方将军,我们打赢了吧。”金牙一脸傻气的请罗方。
罗方这会正头疼呢,他一连的计策不但是没有让胡忧上当,反而损失了十万魔族。虽然那些只是魔族里非常普通的民众,但是那也是十万生命呀。一下全死在这里,回去之后怕是大魔神都会骂他的。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打败胡忧,将功补过。可是这个胡忧实在是太难搞了,软硬不吃不说,指挥能力极强。这仗都快打了一天了,罗方还是狗嘴刺猬,没有地方下嘴。
正着急呢,这笨蛋金牙居然又来给他捣乱。
罗方百忙之中抬起头,很不爽的看了金牙一眼,问道:“你要干什么。”
下面的士兵不知道上面的事,对金牙还是非常尊重的,但是罗方对金牙的事就是再清楚不过了,小时候他还打过金牙呢,所以哪怕在军中,金牙的地位是主帅,罗方也对他没有什么好的态度,这句‘你要干什么’,说得非常的不削,这眼前的人要不是金牙,换个人来只因为这句话,就能把金牙给干掉。
金牙对此到没有任何的反应,很老实的说道:“我想家了,你又打完了,我们回家吧。”
罗方差点没跳起来给金牙一耳光。这打仗的东西能快的吗,他要有这个本事,那不早就打完了,还用得着在这里烦。
算了,和一傻子生气不值当的。罗方压住火道:“我知道了。你要是累了,就先去睡,就不就去吃点东西什么的都行,我正忙着呢,别来烦我!”
“敌方主将是金牙?”胡忧收到这个消息的时候一脸的奇怪表现。
“少帅,你怎么了,难道你认识这个金牙?”欧月月发现了胡忧的异样,忍不住问道。
“嗯。”胡忧回忆着那次和香香一块回魔族领地的经历,道:“说起来,我和金牙算是有一定的交情。只是他会是这支次的主帅,到是很让人奇怪。”
别人也许不知道,胡忧可是清楚得很的。跟魔族交手那么多次,眼前这支部队无论是战力还是纪律都非常的强,要不是不死鸟军团这边经过胡忧的多方整合,又有那么多与魔兵交战的经历,这会怕是已经被魔族给冲垮了。
二十万对十万,胡忧虽然是在人数上有优势,这会却打得非常的辛苦。这打了半天,突然告诉他对手是金牙,这真是让他有些受不了。
欧月月听完了胡忧简单的解释,也觉得奇怪道:“按你的说活,这个金牙跟本就没有领兵的能力,可为什么会是他呢?”
胡忧沉吟道:“有两个可能,一就是金牙之前跟本就是装的,二就是另有其人以金牙的名义指挥部队。”
如果金牙在这里听到胡忧的第一句话,怕是要吓得直接跳起来。这个胡忧也太强了点吧,一句话就点穿了他埋藏了那么多年的秘密。
胡忧是猜到了金牙的秘密,可惜这会他更倾向于第二种可能性。胡忧见过大魔神,更是知道大魔神把香香许给金牙的目的。利用金牙的名义,控制王族的部队,这不正是大魔神一直在打的算盘吗。眼下看来,大魔神是成功了呢。
“要不,我们再派再多的人去查清楚这其中的事?”
胡忧摆摆手道:“那到是不需要,无论是金牙也好,谁也好,这场仗已经开打了,就必须进行下去,对方的指挥是谁,并不是那么重要。”
欧月月想想觉得胡忧说的也有道理。可不是吗,对手就在那里,无论你打还是不打,还还不是就是在那吗。
小小的插曲,胡忧并没有放在心上。他此时还不知道,这个他并不是很重视的问题,在不久的将来,带给了他非常大的麻烦。
敌进的进攻又一次的加强,胡忧不再和欧月月说话,专心的指挥部队。好久没有像今天这样全力以赴了,胡忧心中的热血也被燃烧起来,每一个命令,都下得那样的坚定不移。
敌对的那一边,金牙又在远远的注视着战场,不时底头思考着什么。良远,他的嘴角闪过了一丝笑容,似乎已经做出了某种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