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
哲别一看到胡忧,就眼睛红红的飞扑进胡忧的怀里。这丫头,早从其他先一步赶回来的士兵那里,知道了胡忧的消息。她想跑去见胡忧,可是军规在那里摆着,她又不能去,可把她给急坏了。
胡忧没有想到哲别会这样,还好反应快,把她给接住,不然让哲别这么突然一撞,弄不好俩人都得倒在地上。
你还别说,这小一个多月没见,这丫头还真有点料了,看来那蜂蜜是多少有点用的,这看着不觉得,抱在怀里,胸膛可以感觉到一些软棉棉的,不像以前全是骨头。
说实话,胡忧也挺有些担心哲别的。你别看这丫头箭法极准,但是她的身体挺弱,没有多少防身能力,一但被敌人近身,她就会很危险。
胡忧在离开的时候,为这事,特意交待过候三,一定注意保护这丫头。看来候三做得还不错,至少现在看来,小丫头能跑能跳,挺健康的。
胡忧这人,心情好就喜欢开玩笑。他连元帅西门玉凤都敢戏弄,又怎么会放过哲别呢。他以前可是最喜欢逗哲别的。
胡忧看了周围一眼,在哲别的的耳边小声的说道:“你可是女孩子耶,怎么可以这么乱扑进男人怀里的。”
哲别自从与胡忧分开之后,就每天都在想胡忧。她从小就没有得到多少家人的爱护,遇上胡忧之后,胡忧一直都很照顾她,拿她当***一样,经过会跟她开玩笑斗嘴,甚至还会给她讲很多她从来没有听过的故事。
哲别自小生活圈比较小,人也相对的单纯,胡忧这种老江湖,知道的东西多,对她很有吸引力。跟在胡忧身边不到一年,哲别就已经习惯了身边有胡忧的日子。这算不算爱,哲别还不是很明白,不过她早在心里,把胡忧当成了一个很重要的人。
哲别趴在胡忧的怀里,刚想诉说些离愁,被胡忧这一逗,她又像回到了之前和胡忧斗嘴的日子里,连离愁都忘记了。
“人家哪有乱扑进男人的怀里。”哲别小脸红红的说道:“再说人家现在是男人呢。”
胡忧嘿嘿笑道:“去你的男人。你知道我从来不抱男人的。好了,抱一下就得了,小心让人发现你是女孩子。”
哲别噘噘嘴道:“发现就发现嘛,有什么了不起的。”
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哲别在说话的同时,还是松开了紧抱着胡忧的手。她到不怕什么让人发现她是女孩子,帝国本来就是有女兵的,让人发现,最多也就是调队而已,并不会被杀头。她这是为胡忧着想,怕会给胡忧添麻烦。
一个小小的哲别,以胡忧现在的身份,还不是很难搞定,就算是被发现女孩子的身份,也添不了多少的麻烦。要是在别的地方,多抱一下,也没什么。可是这里这么多士兵看着,那就不太合适的。
士兵们也是胡忧过来的目的,不可能把他们丢到一边,在这里抱哲别玩。再说了,他知道哲别是女的,可是别人都不知道呀,这俩大男人在这里抱着不松手,在士兵眼里,那叫什么事。再要传出些什么来,那可不好听。
胡忧看哲别退开,笑了笑,小声道:“这才乖嘛,改天我看到好蜂蜜,再给你弄点。”
胡忧说着,那眼睛有意无意的在哲别的胸部扫了一眼,嘿嘿笑着。
蜂蜜是胡忧和哲别之间的一个小秘密,一般人听起来,不会有太多的感觉。可哲别听了,小脸都红得要滴水。要知道她那蜂蜜可不是用来吃的,她是用来丰胸的。
被胡忧弄得有些不好意思,哲别微微低下了头。这一低头,哲别就看到了胡忧的裤子上有血,这可把她吓了一跳,赶紧问道:“大人,你受伤了?”
胡忧摇摇头笑道:“没有,这是别人的血,,穿的时候就有了。”
胡忧说完,就走上前几步,去跟里克尔梅这些老部下打招呼。当然了,那些新调入战团的新人,胡忧也要和他们交流交流的。
哲别自动的恢复了她的亲卫工作,跟在胡忧的身后,看着胡忧和老战友们交流感情。直到这时,她这才注意到胡忧身上穿的是身安融人的军服,之前光看人了,她跟本就没有注意这个。
“大人,你能不能先跟我来一下。”哲别看准了一个机会,在身后拉了胡忧一把道。
“嗯,怎么了?”胡忧有些奇怪的问道。周围的士兵,无论新兵老兵都对他很热情,他正准备给士兵能说些好玩好笑的东西,大伙一起乐乐呢。
“大人,你身上的衣服脏了,我那里还有一套你的衣服,你先跟我去换上,回头再和弟兄们聊天好吗?”
胡忧想了想,穿着安融人的军服在帝国的军营里走,也不是那么合适,于是点点头,同意了哲别的提议。
跟候三他们打了声招呼,胡忧和哲别来到哲别的军帐。帝国的行军帐,一般都是十人共一个帐篷的。哲别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弄了个双人小帐,而且看样子,还是她一个人睡。
哲别跟胡忧的时候,胡忧是偏将,到了奴营之后,苏门达尔为了稳定胡忧,升了胡忧为督将。所以哲别这里,并没有胡忧的军服,她拿出来的是一套便服。
“这衣服是我的吗,我好像没有见过。”胡忧看哲别拿出来的衣服,有些疑惑的说道。
哲别拿出来的这套衣服,一看就很新,叠得好好的,显然平时保存得很小心。胡忧自从入伍以来,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穿军服。之前到是有过便服,不过都已经破掉了。跟本没有那么新的衣服。而胡忧的身材要比哲别高大,这衣服肯定不是哲别的。
哲别听胡忧这么说,有些不好意思的嘴硬道:“都说是你的了。”
这衣服其实是哲别买的。她很久之前就买了,一直都没有机会给胡忧。
哲别把衣服放在小桌上,走到胡忧的面前,像以前一样,帮胡忧把衣服解开。给胡忧换衣服,这是哲别以前的工作,她对此已经很熟练了。
胡忧嘿嘿的笑了几声,也不答话。以他的聪明,再加上哲别的表情,他基本也能猜个**不离十。看来这丫头,还挺有心的。
“好了。还挺合适的。”哲别给胡忧换好衣服之后,暗暗的松了口气。这是她估摸着胡忧的身形买的,一直很担心,胡忧会穿不合身。
胡忧动了几下腿脚,这衣服确实很合适,穿着也很舒服:“我的衣服,当然合身了,嗯.?”
哲别有些着急:“怎么了?有什么不对劲的?哪里穿不舒服,你告诉我,我想办法帮你改。”
哪会有什么问题,胡忧这不过是逗哲别而已。看她一脸紧张的样子,摇摇头道:“不是了,我只是感觉这衣服上,怎么有股子脂粉气?”
“呃”
哲别又一次被胡忧弄了个大红脸,这身衣服,她买回来之后,都是与自己贴身的衣物一起放的。那天买衣服的时候,她还一时好奇,买了一套胭脂水粉。不过她从来没有用过,因为没有人教她要怎么弄,又怕让人家看到,所有也和贴身衣服放在一块。胡忧这么一提,她马上就想起那些水粉来。一时之间,不知道应该怎么跟胡忧说。
“呵呵,小丫头不乖哟。”胡忧嘿嘿的笑了起来。同样都是十八岁,哲别和黄金凤,欧阳寒冰她们完全不一样,她更青涩,更可爱,更招人疼,逗起来也更有意思。
哲别知道瞒不了胡忧,双手很小女孩的搓着衣角道:“人家哪有不乖了是买了一些胭脂水粉而已。我听那个卖水粉的大娘说,女孩子都应该有一套的。”
胡忧仔细的看哲别的脸,小丫头这几个月来,营养好了一些,小脸也没有之前那么尖,微微圆了一些,显然更可爱。
胡忧问题:“你说的不错,女孩子是都应该有一套的。化妆品是女人第二张脸嘛。不过,你有用过吗,我怎么没看出来。”
哲别摇摇头,咬着嘴唇道:“我不知道怎么用,所以一直收着。”
“哈哈哈”
哲别这话一出,胡忧几乎笑得打滚,女人可是天生就会用化妆品的,这丫头居然买了都不会用。真是太好笑了。
“笑什么笑了。”哲别有些气恼的叫道。她本来就有些不好意思,被胡忧这么笑,脸上更是有些挂不住。
“好好,不笑,不笑。”胡忧几经努力,才忍住了笑。好家伙,这肚子都快要笑抽筋了。
哲别看胡忧那样子,气得直跺脚道:“哼,就知道欺负人家,你算什么将军嘛。”
胡忧连连摇手道:“不笑,这次我保证不笑。去把你的胭脂水粉拿来,我帮你看看怎么个用法。”
胡忧本想换了衣服就出去的。不过他看哲别买了化妆品都不会用,于是改变了主意,决定教教她。
唉,说起来哲别过得很挺不容易的,从小被当男孩子养,现在又扮男人来当兵。还好她比较想得开,不然弄不好,会有什么心里阴影都说不定。
胡忧一直以来,都想让哲别能重新认识到自己是一个女孩子,而不是男人。这次难得她对化妆品产生兴趣,自然得帮帮她才行。
哲别听了胡忧的话,愣了愣道:“你会用?”
在她看来,她一个女孩子都不会用,而胡忧一个大男人,居然还会用化妆品,真是太不可思意了。
在胡忧那个时代,化妆品是非常普通的东西,几乎每一个女人都有。女人不化妆,跟本就不敢出门。有一个笑话,非常能说明这个问题。说有八对新人,一起到影楼去拍婚纱照,等婚纱照出来的时候,谁都分不出,哪张是哪个的。因为八个新娘,化妆出来,全都一个样。最后还是依靠边上的新郎,才确认自己没有拿错。
胡忧在来这里之前,也经历过几个女人。对于化妆品的东西,他又怎么会陌生。帮女孩子化妆,可是哄女孩子的一个非常好的办法。胡忧这种滑头,当然曾经干过这样的事了。而且据江湖传闻,他的手艺还不错。
胡忧当然不会告诉哲别这些东西,他高深莫测的笑了笑道:“你不是说我是神吗。这世界上,有什么东西,是神不会的。快去拿来吧,不然我可不教你了哟。”
哲别犹豫了一下,过去把胭脂水粉给拿过来。胡忧说得不错,在有些时候,哲别真觉得胡忧是神。因为他知道的东西,真是太多太多了,而且还都是她从来没有听过见过的。
被胡忧按在椅子上,哲别又有些不放心:“你行不行呀?”
胡忧把胭脂水粉一一打开,边观察着边说道:“男人没有不行事的。你坐好了别动,马上你就知道我的功夫了。”
别点点头,老实的坐着,心口扑通扑通的乱跳,有如小鹿乱撞。
胡忧一一看过那些胭脂水粉,心里也有底了。万事万物,都是相通的。这里的胭脂水粉虽然看上去,和他之前见过的那些,有一些分别,不过道理都是差不多的。
女孩子化妆不过就是几个要点。脸要白点,隐隐泛点红。眼要画大点,最好把睫毛弄长。眉毛讲究柳月,嘴唇要红润,最好是有种看起来湿湿点的感觉,那样比较性感。
胡忧大体把各样物品都弄明白了之后,就开始动手了。勾眉,眼线,上粉样上完接着一样上,什么乱七八糟的,用过没用过的,全按着想像来。边画他还边给哲别解释。哲别也不知道他说得对不对,死命的记着。
“好了。”大约二十分钟之后,胡忧完成了最后一道工序,退开几步,脸有得色的欣赏着自己的作品。
胡忧化妆的时候,一直不让哲别看镜子,哲别自己还不知道,现在自己是什么样呢。一听胡忧说得了,她马上跳起来,跑去拿镜子。
我吗?”哲别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有些发愣。只见镜子里的她,眉儿弯弯,朱唇颗颗,小脸如雪,眼含春水,一个娇俏小佳人。漂亮得她自己都有些不敢认了。
胡忧感叹道:“可惜你穿的不是裙子,不然肯定会更漂亮。”
哲别的眼中,一丝忧郁一闪而过。她从小到大,都没有穿过裙子,也不曾拥有过。
不知道怎么的,看到哲别眼中的忧郁,胡忧的心突然像被针扎了一下。心里猛的升起帮哲别找条裙子的念头。而且这念头一升起,就怎么都压不住了。
“你等我一会,我马上就回来。”
胡忧扔下一句话,就跑出了帐篷。他决定就算是用抢的,也一定给哲别拿条裙子回来。
不死鸟特战团没有女兵编制,之前胡忧组建的时候,就没有。齐拉维接手之后,也没有补充女兵编制,他只是按着胡忧之前的模式,多加些士兵,把战队扩大而已。所以这事,不死鸟特战团帮不上什么忙。
西门玉凤身上穿的还是胡忧的衣服,她就更没有了。
那找谁要呢?
胡忧想着,突然想到一个人。
谁?
齐拉维
齐拉维是男人,他也不会有裙子,不过这小子打仗还带着几个情人在身边,他没有,他的那些个情人肯定有。
胡忧和齐拉维不那么对付,他就算是想借,齐拉维也肯定不会给。明知道结果,胡忧当然不会再去做那种蠢事。说不得,这次只能来一招妙手空空了。
久不操此计,手眼有些生疏,也不知道手脚还灵不灵活。
西门玉凤和齐拉维、计从长走入主帐,各自坐了下来。主帐很大,却有些空。除了西门玉凤三人之外,再无其他人。
三人刚落坐,齐拉维一拍手,门外进来几个女子,女子的手里,都拿着托盘,盘里酒肉飘香,不用看就知道,全是好酒好菜。这显然是他们还没有进来之前,就已经有人做好准备了的。
帝国今年是历经天灾,**,战火,普通的百姓穿无衣,吃无食,但是上层人士的酒肉供应,还是不会有什么太大影响的。有谁听说过有贵族饿死的吗?他们不但不会饿死,还能借此机会,大大的赚一笔。
西门玉凤看到这些,皱了皱眉,却没有说什么。帝国的风气,不是她一个人可以改变的,更不是现在紧要做的事。齐拉维虽然只是一个郎将,可是他的老爹是暴风雪军团的军团长,现在大军在安融作战,后勤方面,全都要经过青州供应。青州是暴风雪军团的地盘,此时为这些相对的小事,弄得大家不愉快,是得不偿失的。
齐拉维跟本没有把计从长当第五路军的统领,酒菜上好之后,他都没有看计从长一眼,就以主人的身份,举杯道:
“军中条件甚苦,略微薄酒,还请元帅大人不要计较才是。这一杯,我敬元帅大人。”
西门玉凤举杯遥视,摇摇头,淡然的说道:“相比起百姓,这已经算是很好的了。”
齐拉维无所谓道:“那些草民,死也就死了,别为他们败了兴致。元帅大人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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