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红衣主教继续说道。“现在要交换戒指,作为结婚的信物。戒指是金的,表示你们要把自己最珍贵的爱,像最珍贵的礼物交给对方。黄金似的,永不生锈、永不退色,代表你们的爱持久到永远。戒指是圆的,代表毫无保留、有始无终。永不破裂。”(圣经中说,在远古时代,男子向女子求婚所用证物就是指环。九世纪时,教皇尼古拉一世颁布法令,规定男方赠送婚戒给女方是不可缺少的程序。)
“小爱德华王子,请你一句一句跟著我说:这是我给你的结婚信物,我要娶你、爱你、保护你。无论贫穷富足、无论环境好坏、无论生病健康,我都是你忠实的丈夫。”小爱德华王子将戒指戴在伊莎贝拉公主手指上后跟着主教说了遍。
“伊莎贝拉公主,请你一句一句跟著我说:这是我给你的结婚信物,我要嫁给你、爱你、保护你。无论贫穷富足、无论环境好坏、无论生病健康,我都是你忠实的妻子。”伊莎贝拉公主将戒指戴在小爱德华王子手指上后也跟着主教说了遍。
“请你们两个人都一同跟著我说:你往那里去,我也往那里去。你在那里住宿,我也在那里住宿。你的国就是我的国,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两人都齐声跟着念。
“根据神圣经给我们权柄,我宣布你们为夫妇。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贝克红衣主教语音刚落,伦敦所有教堂的钟又陆续响起。威斯敏斯特教堂门外等候着的十几万民众欢呼雀跃。。。。
夜晚,威斯敏斯特宫,小爱德华王子的新房内。
伊莎贝拉公主。。。不对,如今已经成为了英格兰王储小爱德华王子的妻子,应该称呼为伊莎贝拉王妃才对。
刚被侍女们侍侯完沐浴的伊莎贝拉王妃正独自坐在婚床边等候着丈夫的到来。
他怎么还没过来?伊莎贝拉王妃在等待中无聊的四处打量着这间婚房,整间卧室的装饰风格尽显奢华与尊贵。婚床是用樱桃木制成,上面铺着柔软的被子,床头板采用了罗马宫廷床的曲线条,装饰上采用了涡形、金边等,从屋顶垂下淡紫色的纱帐。
伊莎贝拉王妃一想到一会自己的丈夫小爱德华王子过来后,将会发生些新婚之夜该发生的事情时,脸就害羞的绯红绯红的。虽然临行前母后有将自己叫入房中,含含糊糊的讲述了一些女人婚后该知道的事情,但是自己一想起母后所说的那些事情心中就非常的紧张和害羞。自己马上就要亲历一次从青涩少女到完美女人的蜕变,伊莎贝拉王妃的内心也说不清楚到底是向往还是害怕。
时间就这样慢慢的过去了,整整一个晚上,小爱德华王子都没有走入房门,伊莎贝拉王妃坐在婚床边坐了整整一晚。。。。
从新婚第一夜开始,小爱德华王子就没有进过一次伊莎贝拉王妃的卧室,每次遇见自己的妻子时,他总是彬彬有礼的行礼致意,但眼光中没有丝毫的爱意。行礼后就匆匆离开,没有一句哪怕是礼貌上的寒暄。伊莎贝拉王妃的心渐渐冷了,每次见到自己的丈夫时,他的侍卫长盖文斯顿总是站在他的身边,总是用冷冷的眼光看着自己。她也逐渐听闻到了丈夫与盖文斯顿之间有暧昧关系的传言,随着时间的流逝,以及丈夫对待自己如此冷淡的态度,她慢慢相信了这个传言。
到另一个陌生地方的不适应以及深夜中的无尽寂寞笼罩着伊莎贝拉王妃,婚前对幸福婚姻生活的向往早已经彻底破灭。
幸亏小修女有时候会过来讲讲故事,特别是那个关于一个名叫威廉的苏格兰英雄的故事,小修女每次讲起这个故事都特别的神彩飞扬。那个威廉的妻子被一名贵族残忍的杀害了,他为了替自己的妻子报仇,冲冠一怒为红颜,带着族人发动突袭血刃了仇人。
每次小修女都会问:“这不就是爱吗?”伊莎贝拉王妃若有所思,这就是爱吗?没有爱过别人也没有被别人爱过的自己并不清楚爱到底是什么。如果那是爱的话,她希望能有那么一天有一名男人那么的爱自己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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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7年1月1日,就是英法联姻的当天,在苏格兰中部低地某部落的教堂内。乞丐老头和风尘仆仆赶到的莫雷,大胡子见面了。
“冕下近来可安好?”莫雷寒暄道。“中部低地部落的起义筹划的如何了?”
“很难啊!低地部落在英格兰人统治下时间太久了,已经被磨灭了血性,我四处奔走也只召集了三百余人。”乞丐老头摇着肥胖的大脑袋说道。“不过,罗伯特·道格拉斯爵士已经同意加入我们的起义。”
“罗伯特·道格拉斯爵士?就是那个五六年前在邓巴会战中单枪匹马杀入英格兰步兵阵,来回冲杀数次,传言有斩杀百人的杀人王?他不是那次大战后就失踪了吗?据说已经战死在邓巴战场上了。”大胡子惊讶的说。当年,瓦伦侯爵率领的英格兰军队在邓巴会战中打垮了苏格兰国王巴里奥尔的四万大军,苏格兰人在邓巴战场上尸横遍野,许多贵族沦为俘虏。邓巴的惨败决定了巴里奥尔的命运,他被迫于向爱德华一世投降,长腿囚禁了包括他在内的两千多名苏格兰显贵。不久以后,他废黜了巴里奥尔,自立为苏格兰的最高宗主,在贝里克建立了自己在苏格兰的统治机构。(邓巴会战发生在1296年,但为了小说叙述方便,我将它往前移动了五年。)
“哈哈哈哈,我很想死,可我到现在都没死。”一个声音从教堂后面的暗处传了出来,随即一个人走了出来。
莫雷朝着从阴影中走出的那人望去。只见那自称是杀人王的骑士,是位年龄在五十岁左右的老者,面色红晕,很祥和的样子。头发和胡须已经花白,看着象是一位年长的族中长老似的。
“你是杀人王?”大胡子大声叫道,满脸疑色。
“不错!我不是杀人王,谁配称杀人王!”那老者眼皮一翻,两眼顿时有了神彩,尽显一副不怒自威的样子。
莫雷和大胡子见了心中一震,都被那老者眼中的杀气震慑到。
乞丐老头笑着说:“杀人王这称号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大家还是讨论下我们接着该怎么做。”
杀人王一听也哈哈大笑,“杀人王确实没什么了不起,杀人的滋味其实并不好受,你每次杀死一个人就等于夺走了那人的一切和他的未来。”说着他浑身的杀气一下尽收,整个人回复为刚才的祥和老者。
“我当初是想率军攻击北部高地外围的欧文城堡,打通通往北部高地的道路,然后和威廉的军队会师。可我现在实力太弱了,根本不可能攻下欧文城堡。”莫雷说出了自己刚开始的打算,想听听乞丐老头和杀人王的意见。
“前几天我收到斥候报告威廉军攻下阿伯丁港的消息,他的实力已经今非昔比。”乞丐老头说道。“我们现在实力太弱,你我的兵力加在一起也不过数百人,去和威廉军会师确实是个不错的想法。但是,我想到了个更好的方法。”
“冕下想到了什么方法?”莫雷问道。
乞丐老头笑而不答,对大胡子说道:“要麻烦你跑一趟阿伯丁港了,几百人的确是无法通过欧文城堡,但你是修道士,一个人通过绝对没问题,我写完信你就马上起程吧。”
杀人王听着乞丐老头的话精神一振,浑身骨节一阵爆响,兴奋的对乞丐老头说道。“要开战了吧?”
乞丐老头默默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