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斌就在塔希科,那边发生这么大的事,他没理由不知道。
说起来,他也算是江湖老鸟了,在听到不利于华夏公民的消息后,马上就躲在酒店内不外出了,只等合同一签署,就用最快的速度返回国内。
得知他这样小心后,陆宁这才算是放了点心。
本来,如果没这事的话,陆宁还想跟韩斌简单聊聊让他从宋楚词那儿辞职的事来着,可眼下不是说那些的时机,毕竟他现在还是神通的副总,手下带着十几号人呢,不能说回国就回国的。
等他回国后,再说也不晚的。
又嘱咐韩斌一定要小心后,陆宁才扣掉了电话。
接着又想到了一件事:宋楚词曾经告诉他,后天就去塔希科的。
现在去那地方,可不是明智的选择。
陆宁觉得有义务,也算是有责任跟她说一句(他能猜到那妞儿当前的状态,绝对没心情看电视新闻的),毕竟大家还勉强算是朋友不是?
犹豫了下,他才拨通了宋楚词的手机。
“有事?”
电话那边传来宋楚词很冷淡的声音,早就在陆宁的意料之中,更能从冷淡中听出隐藏的惊喜,她还以为陆先生主动给她打电话,是回心转意了呢。
不过等她听明白,陆宁给她打电话只是出于关心,劝她取消初六的塔希科之行后,宋楚词的态度就真冷淡了:“谢谢陆先生的关心。”
不等陆先生说什么,她就扣掉了电话。
看着慢慢黑下去的屏幕,陆宁忽然觉得自己做了件蠢事:他不好心提醒小宋的话,她或许会在获悉那边局势紧张后,不再去了。
可陆宁的提醒,反而有可能让她赌气:你不让我去,我偏去,最好是死在那儿!
女孩子的赌气行为,从来都是很可笑的,跟智商没关系。
但却是最让男人头疼的事实,因为她们在赌气时,才不会管天塌地陷,哪怕是付出生命的代价,只要让那个良心被狗吃了的男人后悔,就足够了。
“唉,爱咋地就咋地吧,哥们只要尽力就行了。”
陆宁心情不咋地的叹了口气,正要把手机随手放在沙发上时,却又想到了林二。
他没打算给林二打电话,最起码在近一个月内没这个打算。
因为就算用脚丫子也能猜出,林二现在很伤心,很生气,就算接了他电话,也会給他钉子碰。
没有谁喜欢碰钉子的。
喜欢去碰的人,都是贱人。
陆先生觉得他就是个贱人,因为他忍不住的拨了林二的手机:无所谓了,反正刚才已经碰过一次了,那就索性碰个痛快吧!
手机嘟啊嘟的声音,一直在响,却没人接。
“她也在摸鸟?”
想到韩斌说的那句话,陆宁笑了。
看来林二很忙(其实陆先生也知道,人家是不愿意接他的电话,没有把他手机号拉进黑名单内,就已经是看在毛驴的面子上了),接连拨了三四遍,都没有人接。
“算了,先不招惹她了,哥们又不是真的犯贱。”
陆宁吸了下鼻子,把手机扔在了沙发上后,忽然才想起刚才只顾吃饭了,竟然没喝酒。
过年啃排骨,怎么能没有酒助兴?
尤其是一个人的时候。
酒不是好酒,十几块钱的本地大曲,是头年从超市采购年货时买的。
买这么廉价的酒,是林二的主意:
她就像所有反对老公抽烟喝酒的妻子那样,从来不舍的拿出‘专项资金’买高档品,纯粹是浪费啊,有这钱还不如给她多买件漂亮衣服,多吃点好吃的呢。
大曲再怎么廉价,也是酒,男人的最爱。
美美的抿了口小酒,陆宁拿起酒瓶子时,手机响了。
来电显示是林二。
陆宁都没意识到,他拿起手机的速度相当快,不等第一声铃声落下,就已经接通了,故作豪爽的嚯嚯笑道:“嗨,兄弟,刚才去干啥了?”
“陆先生,我是马经天。”
一个儒雅的男人声音,从手机那边传来,就像一盆冷水,一下子把陆宁心中的欢喜火苗,浇了个透心凉。
你咋拿着她的手机?
陆宁这句话到了嘴边,又被他硬生生的咽了下去,干巴巴的笑了声:“哦,原来是马处,过年好啊。”
马经天说:“过年好--年初二那天,我们已经拜过年了。”
“嗯,我这人记性不好,忘了。”
陆宁再次笑了下,闭上了嘴。
他真的很想问问马经天,林二去哪儿了,为啥让你给我打电话等等。
问不出口。
他是男人,觉得有时候就必须保持男人该有的尊严。
马经天是个好人(很难理解,他这样的正人君子,怎么可能去当官),更能猜出陆宁想知道什么,沉默片刻后才说:“我,还有舞儿,都在医院。”
“哦,她父亲的病情咋样了?”
陆宁问道。
“还是那样,没什么起色,看来--舞儿的心情很不好,回来后没说几句话,始终陪在林叔叔的病床前。”
马经天顿了顿,才说:“我给你打电话,是她的意思。她还说,如果你想知道这是为什么的话,就让我跟你说一件事。”
陆宁眼角一跳:“啥事?”
“她答应嫁给我了,等林叔叔病情稳定住后,我们就会结婚,到时候,还请你来喝喜酒。你--她说,你是她永远的兄弟,她会对你像对待毛驴那样。”
马经天在说出这番话时,语气很平静,听不出丝毫的喜怒。
陆宁愣了很久,都没有说话,甚至没有呼吸声。
马经天关心的问道:“陆先生,你还在吧?”
“在。”
陆宁长长吐出一口气,笑了笑说道:“好啊,等你们结婚时,我肯定会到场祝福你们的。”
“谢谢。”
马经天的道谢声,很真诚。
“不客气,再见。”
陆宁用他自己都惊讶的声音,跟马经天互道再见后,才掐断了电话。
没事人那样,继续喝酒。
56度的高度白酒,很甘冽,更爽口。
喝酒时,必须全身心的去感受,才能感受到美酒的味道,心无旁骛。
整整一瓶白酒喝下去后,陆宁才站起身走出了屋子。
白天时的天气还是那么好,春风吹的宁哥醉,晚上却忽然变天了,刮起了东北风,下起了小雪粒,打在脸上生疼。
仰头看着漆黑的天空,陆宁只觉得从没有过的孤独。
嗯,就是孤独,不可怜。
笑话,谁要是以为宁哥在得知林二要嫁给马经天,从宋脑残那儿碰了钉子后,就会觉得自己可怜,那绝对是笑话。
他只是觉得孤独:这个世界上那么多人,竟然没有谁来陪他。
就连毛驴也不知道打个电话来问候一声。
山羊那个老东西,现在肯定像个老太婆那样,怀中抱着个小孩子,在哄他睡觉--陆宁不用站在他面前,也能看出他那张猥琐的老脸上,布满和蔼仁慈时的样子,有多么的丑陋。
或者说,感人。
昆仑呢?
当这个名字,很突兀的从陆宁脑海中浮出后,他被吓了一跳。
他以为,四年多的时间,早就忘记昆仑了,就像当年不顾昆仑跪在地上,转身离开那样。
就在这个从没有过的孤独夜晚,他却忽然想到了早该被忘记的昆仑。
原来,有些人,有些事,不是你能想忘记,就能忘记的。
哪怕你有多么的不愿意想起,那个人的样子,却在你眼前越加清晰。
陆宁的情绪,终于有了波动,仰望着黑夜的眼里浮上了痛苦之色。
他痛苦,那是因为当年他跟昆仑在一起时,无论遇到多么不快的事,只要能看到影子般跟随的昆仑,就会觉得心里暖暖的。
他看向西方,那边是昆仑山所在的方向。
山上很冷,雪下的也比内地更大,夜也仿佛更黑。
一个全身上下,都被褐色麻布所包裹的人,站在山崖上面,就像一段木桩那样遥望着东方。
一把狭长的陌刀,就插在旁边的雪地上,系着黑色的布片,被冷风吹的笔直。
陌刀,隋唐时代特有的兵器种类,主要为步军所用,刀刃采用特级弹簧钢,保证耐砍不变型,装俱为中碳钢,表面发蓝,外缠麻绳上漆。
鉴于古时候炼钢技术的局限,陌刀很重,但却让游牧民族吃够了苦头。
想当年,将军一声令下,大隋帝国的精锐府兵,身穿黑色棉甲,手持陌刀随着鼓点,整齐的就像一座山在移动的步伐,缓缓逼近策马奔来的突厥骑兵--北风吹,战鼓擂,远处狼烟起,万千虎贲踏步向前,陌刀挥舞,头落地!
那是何等壮观,催人热血沸腾?
不过来到大宋朝后,因宋人身体偏弱等因素,沉重的陌刀被淘汰出了军队。
反倒是东洋,在陌刀的基础上,锻就了举世闻名的武士刀。
这把陌刀,就是那样一把刀,名字叫昆仑。
风很急,雪越来越大,很远很远的地方,仿佛传来当年大隋虎贲手持陌刀,奋勇杀敌的嘶吼声。
褐衣人始终一动不动,就像旁边的昆仑,始终等待主人的召唤,唯有刀把上的黑布,发出猎猎的嘶声。
风,有时候就跟女孩子的情绪那样,无论多大的风,也不会持续太久。
大年初四这晚的东北风,最多也就是刮了四个小时,就慢慢变小了。
雪也停了下来,陆宁只需轻轻一抖肩膀,就把它们都震了下来,转身走进了屋里:在外面冻了这么久,喝酒产生的那点热气,早就被冻没了。
幸好还有被窝。
其实被窝才是最忠诚的,它不管谁来睡它,又是啥心情,都能给予那个人尽可能的保护,让人感受到母亲怀抱般的温暖。
孤独的人,总能从母亲的温暖怀抱中,香甜的睡去。
就像陆宁。
老四可不是陆宁:大过年的,晚上要不出去搓几圈麻将,而是裹在被窝里睡大觉,那未免也太对不起这个假期了。
不过今晚老四的手气不咋样,还不到凌晨一点呢,那点私房钱就输光了,走路都无精打采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