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党员的职业行为规范

党员的职业行为规范

本章集中谈谈党员职业行为规范的一些问题。

党员职业行为规范,就是同党员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党员在职业活动中行为的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共产党员的职业道德和言行举止体现着自身的修养水平,关系到党的形象和声誉。由于社会主义的各行各业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在职业内部的从业人员之间、不同职业之间以及职业集团与社会之间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因此,不同职业的人们可以形成共同的要求和道德理想,树立热爱本职工作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中国各行各业制定的职业公约,如商业和其他服务行业的“服务公约”、人民解放军的“军人誓词”、科技工作者的“科学道德规范”以及工厂企业的“职工条例”中的有些规定,都属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内容,它们在职业生活中已经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工作和生活在各行各业的共产党员,必须按照党员职业行为规范的要求,在遵守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职业道德方面成为表率。

一、党员职业行为规范的涵义

(一)概念

在分类规范中单列工作类或职业类行为规范,主要是为了适应在我们党内占大多数的普通党员情况,从职业的角度上规范共产党员行为。因为这些普通党员同担任社会公职的干部,例如党政机关中的领导干部或在企业事业担任负责工作的管理人员有所不同,他们的工作表现主要是同自己所处的社会位置、同社会职业的要求密切相联系的。除了共同政治立场、政治态度之外,做商业服务性工作的党员有对顾客的诚恳服务问题,做生产技术性工作的党员有对技术的精益求精问题,如此等等。因此,单列职业行为规范,就是在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个宗旨的大前提下,还要强调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在各行各业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党章作为基本规范,当然只对党员提出原则要求,即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以及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等等。《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从整个社会角度提出职业道德建设要求,明确规定:“当前要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大力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这无疑也适用于共产党员的职业行为,应该视作党员在本职工作方面的重要规范。除此之外,各行各业乃至一个单位、一个部门通常都有具体职业规范,包括岗位责任、职业守则等等,共产党员理所当然也应把这些内容作为自己职业行为的规范要求,做到言行一致,身体力行。

应该指出,在党员本职工作方面行为规范,除了成文规范之外,不应忽略非成文的通过宣传先进人物、优秀党员这种榜样示范形式。近几年来,党中央及各部门、各地方推出许多先进人物,如吴天祥、李素丽、宋鱼水、许振超、徐虎等,也都具有很重要的行为规范意义。

(二)遵守党员职业行为规范的重要性

始终保持我们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是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领导核心地位的一个基本条件。我们党的先进性,主要体现在党的纲领、宗旨、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也体现在共产党员的职业活动的行为中。共产党员保持和发展先进性与纯洁性,发挥职业行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应当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把为实现党的最终目标而奋斗同坚决执行党在现阶段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统一起来,自觉地站在时代的前列,从思想上到行动上体现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充分发挥党章要求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一,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自己的行动。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所有共产党员都要立足本职、联系实际,把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出来。必须做到学与用、知与行、说与做的统一,力戒学用脱节。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还要学习经济、法律、科技、文化和做好工作所必需的一切知识,不断拓宽知识领域,真正成为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的先进分子。

第二,要积极投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努力创造无愧于“共产党员”称号的业绩。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要求。我们的党员,大都在一定的岗位上承担一定的任务,这些看来平凡的工作任务,都是同党在现阶段的奋斗目标和整个党的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共产党员要站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前列,就要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努力掌握做好本职工作的知识和本领,努力创造一流工作成绩,为周围的群众做好表率。要带头执行好党和国家现阶段的各项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不怕困难,勇于实践,团结引导群众推动改革深入发展。

第三,要认真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人民群众为实现自身利益而奋斗,需要先进分子的引导,然而,先进分子必须时时处处关心群众利益,甘愿为群众的利益作奉献,才能取得群众的信任,发挥引导群众前进的作用。否则,就会使自己失去活动的根基,就谈不上先进性,就不是合格的先锋战士。共产党员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始终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摆正自己在人民群众中的位置,时刻警惕不要犯脱离人民群众的错误。要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共产党员在危急的时刻要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坚决同危害人民、危害国家的行为作斗争。

第四,要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带头弘扬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共产党员要严于律己,防微杜渐,坚持身体力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带头发扬爱国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大力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之风,坚决抵制损人利己、惟利是图、“一切向钱看”等腐朽思想,反对铺张浪费、奢侈挥霍等消极颓废现象,理直气壮地弘扬正气,反对邪气。在反腐败这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中,一切坚定的共产党员都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成为拒腐防变的先锋,反腐倡廉的模范。

总之,共产党员要始终站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建设的前列,要经得起执政、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三个考验”,才能做到永葆共产党人的青春。

(三)党员职业行为规范的要求

党员的职业行为规范,概括地讲,就是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四个方面的行为准则,明确划定党员在职业行为上的禁区。在考核党员的职业行为时,要重点考评党员的素质。主要是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德”、“能”、“识”。“德”、“能”、“识”指的是一个人的综合素质,而综合素质很难有一个统一、明确的标准,像“哥们义气”、“搞关系”、“趋炎附势”、“厚此薄彼”、“压制人才”、“挟嫌徇私”、“打击报复”等等,指的是人品,这就需要综合来自各方的评议,就像体操比赛要由各方面人士组成的评委来打分一样。大体说来,可以综合直接上级、间接上级的考评,自我评估,下级的评分,同级和协作部门的考评,外聘权威评价部门的考评等,总之,没有任何一种考评形式是十全十美的,只能通过它们之间的一定比例的互相牵制才能使总的评价尽可能地做到客观、公正和准确。

对于党员的职业行为考评的量化指标,我们党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党规党法已从“对己、对人、对内、对外”四个方面,为党员职业行为划定了明确的方位坐标,而且已经十分翔实。但是,有一些同志认为缺乏具体的量化指标,执行起来难免无从下手。他们认为没有量化指标就意味着无法操作;而无法操作又容易导致有损于形象,也容易降低威信、折损了诚信。因为,在“硬杠杠”下面却找不到具体的执行“刻度”。但是,如果有了限定僵死的“硬杠杠”,也就没有了回旋余地。对此错误观点,我们应该抓住公道正派这一关键点。正派党员是通过其具体言行来评判的,当这些言行成为党员职业行为的标准,公道正派就变得具体可循并有所保障了。将党员职业行为的标准具体化、规范化,从源头上保障考评党员职业行为的公道正派,是遵守党员职业行为规范的意义所在。遵守党员职业行为规范,直接影响到党的形象和作风。这应该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源头,只有严格遵守党员职业行为规范,才能保证各级党员干部的清正廉明,从根本上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

我们党和国家对于党员干部职业行为的规范标准和配套的制度建设,一直在积极地进行探索。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规范领导干部的规章制度,像《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等法规,一些地方也在探索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的办法。这些努力显示了我们党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和有所作为的决心。首先,细化标准要注重程序和群众监督。操作标准一定要细之又细,能量化的一定要量化,能明确的一定要明确。比如,规定党员干部不能出现在不宜的场所,就一定要具体规定是哪些场所;规定领导干部不能“跑风漏气”,就一定要有具体的手段来证明是谁在“跑风漏气”。总之,不能总是措辞上严厉,标准上粗放。其次,程序上一定要统一、规范,决不能搞“印象推定”。无论是经群众举报后开展的调查,还是事后“倒推”责任,都应该遵循必要的程序来进行,而不能时简时繁,时松时紧,让人难以服气。最后,要借助群众的智慧和力量。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绝不仅仅是群众的眼睛,认真对待群众的来访,给群众一个负责任的交待,则既密切了干群关系,又帮助领导考查了干部。

总之,党员职业行为规范是内在修养与外在形象的统一,是一个人内化于心、外见于行的品质。党员干部是以自己的自觉性、自己的道德标准和自己对工作的理解为出发点进行工作的。一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做到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坚持党的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二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学习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行为学等知识,提高识人能力。三要公道正派,任人唯贤,全面地、历史地、客观公正地看待同志。四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敢讲真话,敢于坚持正确意见,不准弄虚作假,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五要按章办事,严守法纪。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职业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维护职业工作的严肃性,不违反工作程序。六要牢记宗旨,端正作风。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知行统一。知过必改,有错必纠,不准文过饰非,或者争功诿过。七要深入实际,务求实效。关心群众疾苦,自觉接受监督,做党员和干部群众的贴心人,不脱离群众,对群众的要求和意见不能漠然置之,更不能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不准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八要与时俱进,开拓

创新。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勤奋敬业,严谨细致,团结协作,不准懈怠懒散,得过且过,敷衍塞责,粗枝大叶。九要清正廉明,保持情操。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自重、自省、自醒、自励,严格要求自己,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讲排场、比阔气、贪图享乐、奢侈浪费。十要谦虚谨慎,平等待人。不忘乎所以,不准盛气凌人,高人一等,简单生硬,骄傲自大;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准口是心非,阳奉阴违;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不准嫉贤妒能,压制人才;不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十一要淡泊名利,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不攀比职位高低,不计较名利得失。

二、正确处理本职工作与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关系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广大共产党员应该认识到,我们现在的努力是朝着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最高纲领前进的,忘记了远大目标,动摇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不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纲领努力奋斗,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不自觉献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样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因此,共产党员要正确处理做好本职工作与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关系,必须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争创一流成绩。

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就要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立足岗位,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共产党员”称号的业绩。共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要求。共产党员要立足本职,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在群众中成为榜样。比如,企业中的党员,要积极推进企业各项改革,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作出贡献;农村的党员,要认真执行党的农村政策,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广开致富门路,发展商品生产,实现共同富裕奔小康;其他各行各业的共产党员,也要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争创第一流的成绩。

总之,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是和本职工作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个共产党员只有首先在本职岗位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做好本职工作,在本职工作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才能正确处理做好本职工作与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关系,也才能真正发挥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遵守职业行为规范,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

共产党员应该把遵守职业行为规范融入保持和发展党员先进性与纯洁性上。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结合几个不同职业、不同岗位的党员特点,分别来谈:

(一)在深化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的关键时期,企业中的每个共产党员都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要求自己。当前,在市场经济的搏击中,还有一些企业处在暂时的挫折和困境中,这就要求,企业中的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真正显示出共产党人的本色来。

一要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国有企业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关键阶段的支柱。随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推进企业的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以及企业内部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制度等项改革的普遍深入,涉及到人们思想观念和利益关系的调整,在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上、心理上不可避免地会引起这样或那样的一些问题。这就要求企业广大党员要站在改革的第一线,关心、理解、支持改革,为发展生产、搞好经营献计献策。同时,积极引导、启发和调动广大职工参与改革,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帮助职工群众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企业改革、发展的关键时刻,党组织要善于发挥党支部和广大共产党员的作用。企业的重大改革措施,要让党员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

二要在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当前,有的国有企业遇到一些暂时的困难和问题,在这些困难企业中,共产党员要带头振奋精神,克服困难,向职工讲清道理,通过努力奋斗,使企业走出困境,实现扭亏增盈。共产党员要维护党和国家的大局,及时化解和消除影响稳定的因素。特别要做好企业中的老干部、老工人、女职工和生活困难职工的工作。

三要在加强企业科学管理,推进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科学管理,是企业固本治标的大计。从党的工作角度讲,要在企业中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责任区、党员目标管理的制度。首先做到党员身边无事故、无次品,并通过党员带动周围职工群众做好各项工作,使企业的产品质量、工作质量、服务质量得到切实保证。一些地方的企业党委,围绕企业生产技术的难点和重点,组织党员在企业的技术进步、降低成本等工作中大显身手,造就了一大批党员技术标兵、攻关能手、理财行家,在关键岗位上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这些都是成功经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促进企业科学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是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主战场,做好这项工作,行政领导支持,职工群众满意,党员队伍本身也会有一个根本的提高。

四要在建设和谐企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当前,各行各业都在为建设和谐社会努力奋斗。共产党员是工人阶级的先进分子,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理应有更高的要求。企业中的共产党员要带头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带头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带头发扬工人阶级的主人翁精神,爱厂敬业,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反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反对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的欺诈行为;带头弘扬健康向上的企业精神,艰苦奋斗,励精图治,努力创造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程度局面。

(二)企业下岗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随着改革的深化、企业转轨建制步伐的加快,职工下岗、失业问题更加突出起来。企业下岗、失业党员要紧紧团结在企业党组织周围,充分发挥一个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支持改革的顺利推进。

一要在正确对待改革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通过对企业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通过对国有企业的资源重新优化配置,实行战略性重组,使企业摆脱困境,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经营主体。企业改革深化,不仅有利于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而且最终为社会创造出更多的物质财富。应当说,企业的改革和搞活,最终是有利于社会,有利于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的。因此,要教育、引导、帮助广大下岗职工从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上,深刻理解改革,坚决支持改革。

二要带头转变就业观念。切实解决好职工的下岗、失业问题,也需要广大下岗、失业职工转变就业观念。下岗、失业党员要带头转变就业观念,提高自身素质,努力适应改革和发展的新要求。要着力克服职业等级观念的认识误区,不能认为只有找长期固定单位,捧“铁饭碗”才是就业;不能认为就业就是由国家包下来,自己只能被动等待安排,不肯去市场主动求职;在今天,根据市场需要择业就业,应该是下岗职工就业观念的基本出发点。在市场需求、竞争条件下的择业就业,无疑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为发挥自身的特长、施展才能提供了更多的余地,为实现劳动者的自身价值,提供了更大的舞台。

三要尽力帮助下岗、失业职工群众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解决再就业问题,首先要依靠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效的宏观调控政策,但仅有政府行为是不够的。只有政府、社会、企业和下岗职工都发挥主观能动性,从不同角度努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下岗、失业党员要帮助广大下岗职工破除“等、靠、要”的思想,树立在市场竞争大潮中求生存和发展的观念。帮助下岗职工树立自强、自尊、自信、自立的精神,积极为下岗职工群众学知识、找门路创造条件,关心、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为下岗职工重新就业创造条件,做出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贡献。

(三)各类新经济组织中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中央强调,要根据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因此,在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工作的党员应按照党章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各类新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一要加强政策和法律学习,做依法办事的模范。办好各类新经济组织,必须严格依照法律处理好企业内部事务,形成与私营企业主和外商合作共事的良好关系,必须认真执行党章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要学会通过合法途径发挥党组织及党员的作用,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既尊重业主或外方,又不无原则地迁就,维护好国家的合法利益;通过党员董事的合法地位,体现党组织对企业重大问题的意图;运用法律规定,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要开展党员模范岗等活动,做生产经营的模范。各类新经济组织中的党员要自觉地增强党的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比如,可以通过在企业中开展党员模范岗、党员示范责任区等活动,提高企业中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三要坚持廉政教育,做遵纪守法和遵守外事纪律的模范。在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工作的党员,要努力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比如,三资企业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要求在三资企业中工作的党员不仅要做到清正廉洁,而且要严格遵守外事纪律。

我国各类新经济组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有效的补充。随着改革的发展,有一些工人、农民、干部党员成为私营企业主。根据现实情况及已有经验,对于这些党员应当严格要求。一方面,作为私营企业主,按政策规定,对他们的正当经营和合法权益应予保护;另一方面,作为党员,按照党章应时时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主要的是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令,依法经营,严格地照章纳税;坚持党的理想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履行共产党员的义务,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在企业的收入分配方面,领取作为经营管理者应得的收入,而把缴纳企业税后利润的大部分主要用作生产发展基金,增加社会财富,发展公共事业;要平等地对待工人,尊重工人的合法权益。总之,在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工作的共产党员要正确处理党章规定的对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般要求和与个体、私营和三资企业特殊性的关系,努力体现和贯彻党的意图,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按照党章对党员的要求,结合农村情况,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要应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三农”问题,中共十六大以来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要求,明确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

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因此,积极投身农村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农村“奔小康”的带头人,应是农村党员用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必然结论,是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

农村党员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必须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全面准确的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综合反映,其内容不仅包括农民物质生活要有明显的改善,还包括农村社会、保障、环境、卫生等体系要进一步完善;不仅经济总量要达到一定的规模,而且要有效地治理环境的“脏、乱、差”现象。因此,农村党员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单是体现在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和农民物质生活的改善上,而且体现在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计划生育等各个方面。

二要努力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带领群众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做出实绩。农村党员要带领群众在农村深化改革、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中做出实绩,必须坚持和发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开拓进取的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精髓,是把党的事业和各项工作不断推向前进的法宝,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率先改革并取得巨大变化的根本动因。只有坚持和发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不断开拓进取的精神,共产党员才能冲破落后的传统观念和主观偏见的束缚,在深化改革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大胆干、大胆闯并及时总结经验,走出一条前人没有走过的路,才能克服因循守旧、小富即安等保守、狭隘意识的羁绊,闯大市场,创大效益,办大事业,永不满足,不断有所作为,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农村党员要带领群众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做出实绩,必须坚持和发扬不怕困难、艰苦奋斗的精神。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包括改革中的困惑、疑虑,经济发展门路的开拓、新技术的推广、贫困户的帮带等等。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是垂头丧气,止步不前,还是迎难而上,想方设法解决问题,将直接决定着农村党员是否能够带领群众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做出实绩。农村党员还必须努力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学习这些知识,是农村党员做出实绩的坚定基础。没有或缺乏这些知识,党员就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心有余而力不足,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三要坚持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遵纪守法的模范。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发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模范,是我们党对党员的一贯要求。在社会生活中,时时处处都有道德风气问题。尤其表现在对人处事、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以及维护社会生活秩序和科学、健康生活方式等等。农村党员在所有这些方面,都要起带头作用,做群众的表率。比如,党的现行政策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这“一部分人”当然也包括党员。但一个农村党员如果只做到了带头致富,还不能算是发扬了共产主义道德,只有在带头致富的同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才符合共产主义道德的要求。另一方面,农村党员还应该用执法守法的模范行为来防止和抵制改革和发展市场经济中的消极东西,来保证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在农村的建立和发展。

(五)学校、科研单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学校、科研单位尤其是高等院校,必须特别重视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践证明,高校党组织的战斗力如何,高校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在高校的贯彻执行,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关系到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发展,关系到广大教职员工和青年学生的政治思想觉悟与精神面貌,关系到培育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新型学生。

一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行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一个党要站在时代前列,推动历史进步,不能没有科学理论的指导;一个共产党员尤其是学校、科研单位的共产党员要在复杂的斗争中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不能没有科学理论的武装。中共十七大重申必须把党的思想理论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学校、科研单位的党员要按照中共十六大以来的战略部署,自觉地投身于学习和实践党的科学理论之中。

二要在实施科教兴国、建设创新型国家中争当排头兵。科教兴国、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们党的重大战略,学校、科研单位是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地方,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支重要力量,学校、科研单位中的党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鼓励和支持知识分子加强学习,发奋努力,成为先进思想的传播者、科学技术的开拓者、“四有”公民的培育者和优秀精神产品的生产者,为科教兴国、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华民族的振兴建功立业。

三要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必须努力做尊师重教、为人师表的模范。高校中的共产党员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做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投身教育改革,坚持教育创新,精心组织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六)在街道社区工作中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中央强调:要高度重视社区党的建设,以服务群众为重点,构建城市社区党建工作新格局。目前,在街道中离退休工人党员、干部成为街道党员的主体。加强对这些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他们的先锋作用,是搞好城市管理和社区服务等项工作的基础。作为街道社区中的党员,应该不断激发革命意志,努力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力所能及地在发展街道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群众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要在建设和谐的街道社区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街道社区党组织作为党在街道的基本组织,理所当然是建设和谐的街道社区的领导核心。街道社区工作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哪个街道社区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得好,哪个街道社区的建设和谐的街道社区就搞得好。反之,如果街道党组织发挥不了作用,街道管理就混乱,作为街道广大党员应该自觉支持维护街道党组织的正确领导,时时处处对自己应严格要求,发挥在建设和谐的街道社区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要在密切联系党与居民群众中起桥梁和纽带的作用。街道社区工作不同于其他基层组织工作。它具有社会联系广、工作头绪多、管理对象杂、协调任务重等特点,这就要求街道社区党员要广泛加强和居民群众的联系,了解居民群众的情绪,听取居民群众的意见。一方面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向居民群众作宣传、贯彻,同时,也把从居民群众中了解到的各方面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和居民群众的要求。

三要在街道社区各项工作中起表率作用。街道社区党组织处于街道社区工作的第一线,党的决策、意图只有通过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的活动才能在街道社区实现。这就要求街道社区党员在街道各项工作中,通过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服务区、党员联系户等形式,在发展街道经济、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把党的主张变为街道群众的自觉行动,推动街道社区和谐建设的健康发展。

(七)领导干部党员的表率作用

具体来说,担任领导干部职务的党员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应努力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学好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从总体上领会理论的基本观点和基本精神,又从各自的工作领域对理论的有关内容进行系统钻研和理解。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提高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水平,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党员干部只有掌握了党的基本理论,并运用它来指导工作,才能在错综复杂的矛盾和斗争中驾驭全局,掌握主动权;才能更好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避免犯“左”的或右的错误;才能不断总结群众创造的新鲜经验,作出新的理论概括,把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胜利推向前进,也才能真正起到共产党员应有的表率作用。

第二,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社会主义是人类历史上全新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这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总趋势。但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力量对比还处于劣势,社会主义在发展过程中出现曲折、反复甚至局部失败是难以避免的。所以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首先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共产主义伟大目标的指引下,带领干部群众忠诚地、热情地、积极地为实现现阶段的任务而献身。

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江泽民同志指出: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从成立之日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和行动准则。在执政党条件下,党员领导干部不但要正确地制定和执行政策,把党中央的路线、政策同自己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加以贯彻执行;而且要始终坚持执政为民,对人民事业高度负责,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不能用来为个人或小团体捞取好处。

第四,勇于负责,创造性地做好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掌握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在改革和建设的实践中,勇于探索,大胆实践,积极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特别是要深入到群众实践活动中去,善于运用群众创造的经验来引导群众前进。通过不断增加新知识,不断积累新经验,创造性地把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本地区本部门落到实处。

第五,在涉外活动中要遵循的职业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必须遵守以下准则:一是忠于祖国,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决维护民族尊严,不做任何不利于祖国的事,不说任何不利于祖国的话。二是在一切对外活动中要严格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办事。三是站稳立场,坚持原则,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四是分清内外,提高警惕,严守国家机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五是不许背着组织同外国机构和外国人私自交往;不许利用职权和工作关系营私牟利;不许同外国人私相授受礼品,反对各种不良倾向及不正之风。六是谦虚谨慎,不卑不亢,讲究文明、礼貌,注意服饰、仪容。七是坚持勤俭办外事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抵制资产阶级的思想侵蚀。八是加强组织观念,自觉遵守纪律,如实反映情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顾全大局,协同对外。外事纪律是党的纪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尤其是在实行对外开放的情况下,同外国进行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等各种交往日益增多,内容更加广泛,因此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严守外事纪律也显得更加重要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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