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队士兵正将我们带往下一个市镇——特罗夫汗姆。那是人类建立的王国领域中,较为偏僻的一个镇。但这个镇却集中了全国三分之二的铁匠铺,所以,这里成为一个军事装备供应的要地也不为奇怪了。那些士兵的模样实在让人觉得可怜,他们一面盘算着如何讨好我和我的伙伴,以备邀功讨赏,另一面又时刻担心我们中途开溜,让他们人头不保。这样一来,平时就喜欢作弄人的菲度,自然是免不了抓着这根尾巴来好好戏弄他们一番了。这一路上的笑话就暂且不提。
路走多了才发现,原来阿牛到现在还对菲度心存忌惮。走路时无论如何,阿牛总是和菲度保持五米以上的距离。如果菲度突然停下来系鞋带,阿牛也必定会跟着停下来,用那柄巨斧护着胸口,神情紧张。我向来不曾怀疑阿牛是位勇猛的战士,面对战争它是绝对不会退缩的。同时,我也很能理解阿牛的举动。设想一下你身边有一个人,他对跟你长着类似的脸的动物的肌肉组织,表现出异常的食欲和兴趣。那么不管你有多勇敢,下意识里你也会离那个人远远的。
那段菲度自认为乐趣无穷,而对那些士兵和阿牛来说有如地狱般的路,终于走到了尽头。我们站在特罗夫汗姆的城门前,那个士官一面向我们点头哈腰,一面又摆出官架子命令守城的士兵开门。城门渐渐地开启,露出了里面繁荣的景色。
两旁延伸着看不见尽头的小摊和铺子,铺子的主人兜卖着各式的货物,从零食玩具到古玩珠器应有尽有。这并不是一个安静的镇子,贩子的叫卖声,顾客们讨价还价的声音,还有不知从何处传来,而又好像无处不在的铁匠铺里的“叮叮当当”声。
由于是人类王国的边境,这里还汇集了来自其他各种族的商人和旅行者,所有人接踵磨肩,加上那些琳琅的摊子,让本来应该很宽敞的马路显得异常的拥挤。
我们的打扮本来就有些显眼,正午的阳光又把我身上的新铠甲照得尤其光彩照人。我的身后还跟着阿牛,虽然这里的人对外地人,已经司空见惯了,但是像牛头人这种很少和外界往来的种族,恐怕他们还是第一次见。更何况我们身后那群士兵像对待皇帝一样地讨好我们,这些自然是逃不过生意人一向犀利的眼光,于是大家一窝蜂地拥上来向我们兜售东西。那些士兵自然是显出一副全凑热闹的人,把整个街市堵了个水泄不通。
我急忙让迪卡坐上阿牛的肩膀,担心人流会把我们冲散。幸好我们这里有专门应对紧急状况兼制造紧急状况的大师——菲度。事实上,这种混乱正好又给了菲度表现的机会。同时,也是那群兵士该倒霉的时候了。菲度首先随手抓起一支花瓶,装模作样看了又看。然后大声惊叹,开始对其大加赞赏,说得天花乱坠,简直那是什么稀世珍宝一样。事情就是这样,什么东西都怕夸,菲度这么一来,弄得围观的人都觉得那花瓶是千金难得的宝物。于是人群中不断地有人嚷着要收购那个花瓶。然后菲度便在其中哄抬,并且制造竞争气氛,弄得好多人争得眼红脑热,居然忘了自己原来是为了什么站在那里的。当大家争得忘乎所以的时候,我们趁着这个机会轻松地离开了那里。
但是,以菲度的性格是自然不会免费替人解围的,尤其是对于那些经常欺压良善的恶人。刚刚带所有人脱出重围的菲度,随即开始疯狂地购买他所能见到的所有东西。显然,他是不可能随身带那么多的钱的,事实上,以他的个性就是带了那么多钱,也断然不可能那么爽快地去胡乱挥霍。
自然,这些帐是要算在那些士兵的头上的。虽然他们平时少不了欺行霸市,但是在我的面前,他们还是得装装好人,乖乖地付账。起初,带头的士官还强迫自己的手下付钱,但是时间长了,那些人的手上的钱就显得是不够花了。无奈,他只能一边掩饰难色,一边故作慷慨地掏腰包。解腰包时,他双手抖得几乎让包里的钱“哗哗”响。直到连菲度灵敏的听力,都完全听不见每个人走路时腰包里的“哗哗”声时,他才开始停手。一路上,菲度唯一自己掏钱买的,是买给我们三人的果酒和送给迪卡的糖果玩具。
接着,菲度领着他们背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绕着城乱兜圈子。最后,他才在靠近市政大厅前的地方,把所有的东西分给了乞丐。
前面就是大厅的门了,那些人看见大门的样子,就好像困在沙漠好久的人突然发现绿洲一样。我想对他们来说,这段路从来没有走得像今天这样艰辛。
* * *
在被接见之前,我们按照惯例被安排在候客厅等待。虽然我也同意,作为一个镇的权力象征,市政大厅不应该太过简陋,但是装饰得这么奢华的地方我还是头一次见过。宽敞地足以能够作为处理朝政的大殿的房间里,布满了精雕细刻的装饰品,而且几乎所有的都有镏金。连墙壁都是大理石制的,上面还有做工精美的浮雕,刻画着的内容大多是风景和典故,有几幅还是在讲我的故事。所有的器具也都经过精雕细刻,同时被十分考究地上了漆。这里所用的木料说不出名目,但是无论纹理还是质地都是作为奢侈品的上选。光看一眼,就知道这屋里的任何一样东西,都价格不菲。
此时,门突然打开,从里面走出一个人来。他想必就是那个城主了,一身上等丝绸制的华服。见到我,他三步并作两步地迎上来,十分恭敬地鞠了一个很深的躬。
“能亲眼见到您,是我终生的荣幸!”他说着,眼睛里闪出激动的神情,但是这眼神总让人觉得很不自在。他的身后站着那个领我们来的士官,正用同样的笑容上下打量着我。那感觉,却显得我更像是一座金山,而不是一个活人。
“你认识我?”我问道。
“那是当然!当初我有幸晋见皇上时,在他的皇宫中就曾见过您的雕像,跟您是一模一样,”城主说到那雕像好像很沉醉:“那可是由一整块紫水晶雕制成的……”
我看要花很久,他才能回过神来,只能失礼主动打断他的憧憬了:“不知道城主怎么称呼?城主?城主?!”
叫到第三遍的时候,他才回过神来,还是由他身后的士官用手肘“提醒”了一下以后。
“哦,下官叫做冯.阿尔方斯。恭迎第一勇士格兰殿下。咦~您的铠甲怎么和雕像上的有点不一样了?”不及我解释他就自己回答道:“不过这件更合适您,看上去更加威武了,让下官不由得景仰万分啊!”
阿尔方斯越说越起劲:“您是不知道,国王陛下天天念着您。就连小臣也受其影响,天天盼着能见您一面。没想到今天真的让我得偿所愿,一定是上天感应到了小臣虔诚的祈祷,承蒙皇帝陛下的庇佑……”
这话听得我越发觉得鸡皮疙瘩掉一地。事实上,我根本就不认识这国的国王,就是真的跟这国的某一代国王有过一面之缘,他也断然不可能活到现在。所以也更谈不上天天念叨我的地步。但是出于礼貌,我还是不宜显露这个想法的好。
阿尔方斯还是在不停地说,其内容也就无非是盛赞三百年前我的事迹。只不过他将内容添油加醋,就好像他当时在场一样,那个样子不去说书都有点可惜:“……对了,皇帝陛下前不久还提起,说要给您修祠供奉呢,小臣自然也是很支持的,还提议要在特罗夫汗姆这里建呢……”
“对了,您这次来是有什么贵干啊。”阿尔方斯总算是说畅快了,这时他用一种热切的眼神盯着我,那样子分明是在期待着我说自己是来献宝的。
但是,我的回答一定让他大失所望:“哦,我来这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通知你们。前几天我在这附近遇到了一个很强的恶魔,当时我尽全力才勉强把他击退,但是我也受了重伤。我预感他可能还有更大的阴谋,也许会对人类不利,所以我想让你去通知你们国王,好让他加强戒备,同时最好和其他的种族结成联盟,共同抵抗强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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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方斯脸上表情的变化几乎和我猜想的一样,那样子就像是听见什么噩耗似的。他的眼睛左右地打转,而后转过身去和身边的士官对了一眼。随即他故意扯开话题,含糊地回答:“这个么,我要是能够见到皇上,就一定会跟他说的。”
“对了,您这次来这里就没有别的什么事情了么?”他又看了看我的脸色:“哦~没什么,只是随便问问,怕您有遗漏。对了,您远道光临,我还没有给您洗尘呢!来人啊,分赴下面,摆宴!”
* * *
我们被安置到了宴会厅,那里的陈设比之前的会客厅更加奢华。餐具不是讲究的瓷具就是描金的银餐具,四周被各处装饰所散发出珠光宝气所充斥,夺人二目。
过了很久,阿尔方斯才重新走了进来,很快,我们的面前就摆放了琳琅满目的食物,其中有很多我见都没见过。我们的身旁都站着一个厨师模样的人,专门负责解释每道菜的用料和吃法。尽是些繁琐的高级料理,吃起来比消化起来还要慢。席间阿尔方斯对防御外敌的事只字未提,仍只是一味讲些谄媚的话。而且言语间,他好像有意避开这个话题,几次我涉及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就马上用其他的话题扯开。
“三百年过去了,您还是那么风采依旧啊……”阿尔方斯还是不停的说着。
“我想,现在应该是谈大事的时候了吧。”终于我忍不住了,眼睛直盯着阿尔方斯,不给他回避的机会。
“对啊,我就是在说大事啊!格兰大人您三百年来依旧是风采不减,”阿尔方斯眼珠一转:“想必您定然有能够青春永驻的方法,只要您能够把它进献给皇帝陛下,陛下向来待人宽厚,一定会给以重赏。以您的身份地位,不要说金银珠宝,就是权贵一方都是肯定的。说不定小人日后,还要仰仗您的提拔呢。您说这算不算大事?”
“那么关于魔王的事呢?”我忍了忍一时的怒气,问道:“对于那件事你怎么办呢。”
“哦,那个么。”阿尔方斯的语气有些勉为其难的样子:“实际上,要准备军费的话一定会劳民伤财的。尤其是我们这里,有那么多的铁匠铺,一定会被委派检造军备和提供粮草的。到时候只怕会民不聊生啊,您也知道,我们这里不比京都大城,实在是吃不消啊。”
阿尔方斯笑了笑:“何况您不是也说了么,那只是您的猜测。万一他们不来,那我们岂不是白忙一场?还是考虑考虑我刚才的提议吧,那可是肯定会……”
“万一,万一!万一要是真的来了,那这里的老百姓要由谁来保?要是被人攻下来,他们要往哪里逃?!”我实在是听不下去了,拍案而起喝道。
见我动怒了,阿尔方斯连忙起身,向我敬酒道:“大人您先消消气,喝口酒。我不就是说说而已么,您要是不愿意听,那就当我胡说。”
心想自己还有事要托那人,还是不宜马上翻脸的好。所以我正了正衣冠,重新坐了下来,喝了口酒。
“不过么……”阿尔方斯的眼睛透出狐狸一样的狡猾:“从这里去京都路途遥远,这里又是穷,买不起好马。只怕要很久才能到啊,要是……”
听到这里我实在是忍无可忍,看来那人横竖是没有要去汇报的意思了。我只有把话挑明:“不管你怎么样,我警告你,那个魔头的计划一定不会那么简单。就算你不通知,我一样会想办法通知国王的,到时候你就好自为之吧!哼!!”
说完我甩袖起身便要走。
“哼!满口胡言乱语,好好的太平盛世哪里来的魔头?我看你根本不是格兰殿下,只是想借着这个来充英雄。来人啊,给我把这些冒牌货拿下!”阿尔方斯见事已至此,也撕破脸了。一下子我们就被全副武装的士兵包围了,看来这幕早就准备多时了。
“叛徒,你居然像混淆视听!”我大骂道。
“哼哼!”阿尔方斯冷笑说:“你身上的铠甲跟雕像上的不一样,而且满口疯话,说什么魔王啊,阴谋啊,真正的格兰殿下又怎么可能被人打成重伤?再说,三百年了,一直没有格兰殿下出现的消息,现在平白冒出这么一个来。我为什么要相信你!少废话,谁替我拿下他,我赏一百金币!”
我笑了笑说:“虽然我受了重伤,但就你们这么几个人也想拦住我,未免也太小看我了吧?”
说完我按住手中的剑,阿尔方斯的脸色顿时一白,后退了多步。突然,我的头开始晕眩,眼睛突然无法看清东西。
耳朵里传来阿尔方斯的奸笑声:“哼哼,现在你又是重伤,又中了我酒里的毒。怕是三头六臂也逃不出去了吧,还是乖乖把长生不老的秘方交出来,不然……”
这时候一直没有说话的菲度突然冲了出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将他的刀架在了阿尔方斯的脖子上。
“为……为什么你没有中毒?”
“哼,这里的酒菜不合我的胃口。”菲度冷笑说。
“放弃吧,这里那么多人,你……你们逃不出去的。”阿尔方斯战战兢兢地说。
“我是个小贼,烂命一条。要是能拉个城主和我一块死,那也不错啊。”阿尔方斯立马哀求菲度放他一条生路,而菲度反倒把刀架得更近了一些:“叫你的手下把我的朋友全部安全地送出城。别耍花样,我可不是老好人!”
“是的,是的。”虽然阿尔方斯一定不情愿,但是现在已经没有他讨价还价的余地了。所有的士兵都只能原地待命,只有几个负责把我们抬出城。
直到菲度确信追兵已经不可能追上,而我们队伍中渐渐开始有人从中毒中恢复时,他才开始分别遣散负责运送我们的士兵,并威胁如果看见追兵就先杀城主。最后,跟着我们的就只剩阿尔方斯了。
“这种狗官就让我一刀杀了吧。”菲度对我说。
“算了,”我因为本来就有内伤,所以恢复的比较慢,到现在还是有点晕:“这样的人早晚会有报应的,杀了他反而显得你不讲信用。”
“你过来,”我指了指阿尔方斯,他连忙爬到我脚边,我吩咐说:“不管你信不信我,这座城的确会有危险。今天我暂且放你回去,只希望有朝一日我不会后悔。”
阿尔方斯终于抓到了救命稻草,但是他还不敢妄动,他微微抬头瞟了眼菲度。
“还不快滚!”菲度吼了一声。
这句话就好像起跑的发令枪一样,阿尔方斯连滚带爬地冲了出去,不一会就消失在视野里。
“只怕你以后很难不后悔了。”菲度对我说。
“也许吧。”我叹了一口气,感觉很是压抑。
第二天,特罗斯汗姆出现了假格兰的事,就传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