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逾百政党财务未申报 最高可罚500万
政党2017年度财务申报作业,最后申报日为今年1月15日,尚有127个政党仍未完成申报。内政部再次呼吁尚未完成2017年度财务申报或补正的政党尽速完成申报事宜。同时呼吁尚未办理法人登记的政党,应尽速于今年12月7日前完成法人登记。
内政部表示,依政党法第21条规定,政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内政部提出上一年度财产及财务状况决算书表,如不申报或不依法定方式申报,经通知限期申报仍未申报者,依该法第40条规定,将可处新台币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经通知限期补正而未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规定者,将可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
内政部进一步表示,考量政党法刚实施,为使各政党能有充分的时间适应,内政部政党审议会于去年7月决议,政党办理2017年度财务补申报的期限到今年1月15日。但依内政部统计,应办理2017年度财务申报的政党计有301个,目前仅有174个政党完成申报(合格者127个,不合格需补正者47个),尚有127个政党仍未完成申报。
因此,内政部再次呼吁,尚未办理财务申报或补正的政党,应尽速办理申报、补正事宜,以免面临高额罚锾之处罚。
另依政党法第43条规定,过去依人民团体法成立的政党应于2年内(即今年12月7日前)依政党法规定,补正组织、章程及相关事项,并向主事务所所在地地方法院办理法人登记,届期未完成或仍不符规定者,将依法废止备案。但依内政部统计,目前仅有8个政党完成法人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