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男3度告白13岁少女被拒 扮小偷闯她家「戴套性侵」
▲新北市一名13岁少女遭18岁的爱慕者闯入家中性侵。(示意图/翻摄自网路/非本文当事人)
新北市18岁周姓男子前年9月透过友人认识一名13岁少女,疯狂爱上对方,虽3度告白被拒,仍跑到她打工的地方应征,使两人成为同事,更趁她去年4月遗失住家钥匙时捡走钥匙偷藏,3天后戴着口罩、安全帽及麻布手套装成小偷,潜入她家以胶带封贴她双眼、戴保险套性侵得逞,被新北地院判刑8年2月、赔偿80万元。
判决指出,周男屡次求爱被拒,却仍以少女的好朋友自居,经常在打工下班时陪她回家,从而得知少女因为妈妈值大夜班,平常晚上只与5岁弟弟两个人在家,2014年4月他捡到少女住家钥匙后,竟然心生歹念假扮小偷,潜进少女家中强拉她性侵。善良的少女当时害怕「小偷」伤害幼弟,遂尽力配合对方,任由自己遭受强制性交,事后向妈妈哭诉并报警。
警方接获报案后,循监视器画面找上涉嫌重大的周男,让毕竟年纪尚轻的周不敢隐瞒案情,坦承自己因屡次求爱被拒愤而犯案,先被依妨害性自主、窃盗等罪共判刑8年2月,日前再被判处民事赔偿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