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一美艳人妻与情人偷欢,被儿子抓现行,冲动行为酿悲剧
《昆弟诰》中出现过这样一句话:“纳诲于严父慈母。”在绝大多数孩子的心中,母亲如水一般涓涓涌进心底,给予无限关怀与温暖。慈母手中线也恰好证明了母爱的温柔与细腻,在母亲心中,孩子就是千金难换的绝世珍宝。
在2014年安徽发生的一起家庭悲剧却跌破人们视野,令无数人三观尽毁:一美艳人妻与情人客厅偷欢,被儿子抓现行之后,冲动行为的她酿成悲剧:将孩子打成半瞎。身为母亲何至于对孩子下这般狠手?
2014年6月中旬这天,住在安徽宿州的小武因为学校临时有事而提前放学,想到母亲昨天答应要带自己去吃大餐的小武一蹦一跳,带着喜悦的心情快步跑回家。
小武父亲武某因为工作原因时常需要出差,有时还长达数日。但每次父亲外出回来都会给小武带各种新奇礼物,再加上小孩子对父亲都会有一种莫名的崇拜感,在小武心中父亲就是自己最为敬爱的人。
为了给母亲沙某一个惊喜,小武特地没有打电话告诉母亲自己提前放学,也正是因为这一次突如其来的惊喜,却让他撞见了不可思议的一幕:母亲竟然同一名陌生男子亲密暧昧。纵然小武年纪不大,但他也知道这种行为只有爸爸妈妈才可以如此亲昵。
沙某见儿子突然回来,呆住了一会之后连忙与情人到房间整理衣物,随后让情人迅速离开。做完了这一切之后,沙某便威胁儿子,不许让他将这件事说出去,否则自己以后就不会要她了。
其实沙某心里也没谱,但她知道这件事一旦被周围人,甚至是丈夫知道了,自己不仅颜面尽失,还会受尽周围人的白眼,想到以后自己悲惨的遭遇,再加上做错事的亏心,有些着急的沙某语气便重了些。
可这在小武看来母亲就是在维护其他男人,对自己温柔细语的母亲如今仅仅因为一个男人,就说出不要自己的话,小武心中怒火更甚。随即想到父亲在外奔波,而母亲却背叛家庭与其他人苟合,越想越气的小武直接向沙某大吼道:“你根本就不配做我的妈妈,我一定会把所有事都告诉爸爸的!”
这句话让本就慌张的沙某愈加手足无措,为了能让儿子听话,被激怒的沙某直接拿起身边的苍蝇拍向小武的嘴巴扇去,期间还碰到了小武的眼睛,处在盛怒与慌张的沙某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的过分,而是一边抽打小武嘴巴,一边重复:“还敢不敢说了?”
小武毕竟还是个孩子,当他的眼睛受到巨击导致疼痛不已的时候,刚开始的盛气在母亲一下一下地抽打下渐渐消失,只好向母亲恳求:“妈妈,我不敢了,再也不敢了!”听到孩子的保证之后,沙某这才停止了毒打,看到孩子血流不止的面孔,恢复理智的沙某立即将孩子送往了医院治疗。
虽然小武身体并无大碍,可由于脆弱的眼部受到撞击无法恢复,导致左眼半瞎,此后都看不清东西了。也正是从这一天开始,小武对母亲充满了恐惧,每次放学都会拖到最后一个,在老师的催促下这才回去。
2014年7月,出差回来的武某晚上辅导小武作业,发现孩子眼睛异常之后立即询问缘由,一开始小武还支支吾吾,社会阅历丰富的武某立马就看出了小武眼底的惧意,为了给足孩子安全感,武某特意将房门锁上。
小武这才将积压所有的委屈向父亲诉说,沙某听到房内动静也猜出了里面的情况,疯狂在外敲打房门。许久之后,武某满脸阴郁地走出房门对沙某提出了离婚,而小武也瑟瑟发抖的跟在父亲身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此时小武身为一个未成年人,沙某不仅仅是对孩子有着抚养、教育的义务,还需要依法履行对孩子的保护义务。
可沙某因为仅仅只是因为担心孩子会将自己婚外情的事到处乱说,为了避免给自己名誉带来影响,一气之下用伤害小武身体这种方法,企图让他乖乖听话,达到顺从自己的目的。由于最终结果造成了孩子左眼半瞎,沙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沙某一怒之下将小武打成半瞎,已经达到了轻伤的立案标准,如果武某想要借此来起诉沙某的话,沙某必将会获得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必将要为自己一时激动的行为付出代价。
事已如此,武某或许也不会与沙某继续维持了两人之间的婚姻存续关系,倘若向法院申请离婚,出于沙某出轨存在重大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法院不仅会准予两人离婚,并且根据无过错方原则,武某还能有权向沙某提出赔偿的要求。
忍受不了外界诱惑的沙某,因为一时的诱惑而让众人对她指责,更是使用极端的方法让孩子也对她生了惧意,不说孩子亲眼撞见母亲出轨是否会对小武的成长产生什么影响,沙某为了让孩子为自己保守秘密,而对他毒打的这一行为,也定然会在小武心中留下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