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女「当人质」勇救男友 惨遭载摩铁性侵还被○○

▲一名女子为了男友自愿当人质,竟惨遭性侵。(示意图/本报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苗栗一名女子因林姓男友遭一名蔡姓男子催讨赌债,自愿充当人质替心上人争取筹钱时间不料却遭蔡男载往摩铁性侵,甚至遭射精体内。事后,被告男子辩称,被害人主动勾引,企图用其肉体偿还男友的债务双方是你情我愿。不过,最高法院不采信辩词,认为他犯后态度恶劣,日前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10月定谳。

审判决指出,林男于103年7月间与蔡男赌博输了30万,便遭对方强硬催讨,还逼其搭乘他的轿车,四处找人借钱,但却不断碰壁;林男的21岁女友得知后,担心他遭遇不测,于是赶来陪伴,甚至自愿担任人质,要求被告先让男友回家休息,再继续想办法筹钱。

不料,蔡男见有机可趁,竟将女方载往苗栗头份汽车旅馆,不顾对方口头表示拒绝并以手抗拒,仍以手和口部抚摸、亲吻被害人之胸部下体,再以生殖器性侵,甚至还射精在她体内,强制性交得逞。事后,女子担心遭到不利,所以选择隐忍;直到她得知,林男遭蔡男强逼抢银楼还债,才苦劝男友自首并说出实情

蔡男到案后辩称,是女子主动提议要去摩铁休息,还趁他熟睡时主动爱抚勾引,企图以肉体抵免男友的债务,双方你情我愿发生性关系;但被害人反驳,当时他深爱着林男,担心对方会遭遇不测,才自愿充当人质,且自己也害怕会遭性侵,却怕逃跑会害到男友,而且她身材娇小,仅155公分高、37公斤重,根本无法抵抗

法官认为,被害人无视自身安,自愿做人质让林男得以暂时脱身,显然把男友看得比自己还重要,因此断无可能主动委身蔡男,因此不采信被告辩词,认为他犯后仍想狡辩,态度恶劣;一审依强制性交罪判处3年6月徒刑,二审加重改判3年10月,最高法院维持二审判决定谳。

▲最高法院外观。(图/翻摄自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