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车碰撞车主、驾驶「同名同姓」!警做笔录惊呆 括号注记:不同人
▲高雄2车发生车祸,而车主竟与驾驶同名同姓,警察制作笔录时惊呆。(示意图/取自pixabay)
高雄市某路段2019年10月初发生一起车祸,巧的是其中一方驾驶的车辆所有人名叫陈X廷,而对方驾驶竟也叫陈X廷,让法官觉得相当不可思议,在制作笔录时还特别注记,以免造成混淆。
根据判决书,陈姓原告2019年10月8日上午开着哥哥陈X廷(诉外人)的车外出,行经该路段时,后方驾驶陈X廷(被告)因要超车而不慎与其发生擦撞,导致车辆受损,因此向被告求偿3万元。
法院开庭时,被告并未到场,但具状表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显示2车均为执行,原告应该提出证据来说明他是如何撞到原告的车,且原告提出的估价单日期是2019年11月20日,距离车祸发生已超过一个月,估价单内的项目有灌水的嫌疑。
法官事后调查,发现原告在陈述事发当时的内容先后不一,且车损状况也与车祸鉴定报告有所不同,法官认为原告的陈述有许多可疑之处,但他又不能提出更多有利证据,因此判原告败诉。
不过,巧合的是,由于被告即诉外人同名同姓,也让法官觉得不可思议,在制作笔录时还得要加以注记,才能避免混淆。
此外,同名同姓的车祸过去也曾发生,2017年7月中也有两名同名同姓的男子发生车祸,事后有网友将调解委员会单子放上网路,而仔细一看「声请人」和「相对人」都是「陈伯嘉」,同名同姓还同个字也让网友都昏头了,纷纷直喊,「这到底谁撞谁?」、「这机率比中乐透还难」。
►我没有迟到,是时间迟到了!
【更多新闻】
80岁蛋糕伯「一身破衣」逢人就问:要买吗 网曝包租公身分…女儿说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