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万元以下税额 可至超商缴纳
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若民众滞欠税款经税捐稽征机关移送法务部行政执行署所辖分署强制执行后,执行分署将寄送传缴通知请纳税义务人限期缴纳,税额在3万元以下可至超商缴税。
为提升民众超商缴款便利性,台北国税局指出,自109年9月16日起,民众收到传缴通知后,只要欠缴税款金额在3万元以下者,都可以持执行分署寄发印有条码之传缴通知,在缴款期限内,就近至统一、全家、莱尔富及OK四大便利商店缴款,且免收手续费,也可依四大便利商店开放之非现金支付工具,如信用卡、icashPay、FamiPay等方式缴纳欠款,省时又省力。
举例来说,民众A欠缴107年度综合所得税款,经移送强制执行,A收到行政执行分署传缴通知后,致电向该分署查证通知无误后表示,现因工作关系已搬迁至南部,无法前往分署处理缴款事宜,经确认该通知之缴款期限尚未逾期且欠缴金额为3万元以下,执行分署即请A持传缴通知就近至四大便利商店缴纳,A顺利地缴清了欠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