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议会莱猪案释宪 宪法法庭2月22日言词辩论

4个地方议会针对莱猪衍生的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案,宪法法庭公告将在2月22日上午开庭辩论。(本报资料照片)

为了让莱猪进口来台,2020年12月31日行政院宣布,地方自治条例订有「乙型受体素不能检出」的规定属于无效,台北市、台中市等4个市议会认为,行政院及主管机关卫福部侵害地方自治权,声请大法官释宪,宪法法庭受理,将在2月22日进行言词辩论。

本月4日宪法诉讼新制实施后,宪法法庭公告开庭审理的首案,是有关《原住民身分法》的声请案,地方议会针对莱猪衍生的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案是第2案,宪法法庭开庭审理后,将作成不受理或违宪与否等各种裁判结果。

台北市、台中市、嘉义市、台南市议会,针对市政府自订的「辖内贩售的猪肉及其制品不得检出乙型受体素」,遭卫福部宣告无效,认为侵害地方自治权,声请解释宪法及统一解释法令案,这也是旧制大法官会议唯一待审的机关声请案。

宪法法庭昨日公告将在2月22日上午开庭辩论,辩论重点是《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授权中央主管机关订定食品的残留农药或动物用药安全容许量标准,是否为专属中央的事项,宪法依据为何?或是为地方自治事项。

各地方自治团体为保障辖区内的人民健康权及当地产业等,是否可以自行订定不同标准?宪法依据为何?县市或直辖市自治权限的宪法依据是否相同。

此外,宪法规定,国际贸易政策应由中央立法并执行,如果中央开放进口莱猪,但地方另行订定自治条例,禁止县市或直辖市辖区内运输、贩售或使用莱猪,是否违背宪法规定,对外是否会构成违反国际法的贸易障碍。宪法法庭也要求关系机关卫福部等派代表出庭,进行说明并参与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