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家旅行社公告停业 观光署:跟团出游留意3事项
▲观光署公告全台108家旅行社公告停业、废照解散等名单。(示意图/资料照)
记者蔡亚桦/台北报导
岁末正值旅游旺季,不少人规划寒假、春节出游,观光署今公告今年7月1日至12月30日期间旅行业营运状况,54家旅行社停业或曾经公告停业,废止或撤销执照则有12家、申请解散36家,以及保证金扣押有6家,共108家列入公告名单示警,观光署提醒,务必留意旅行社的经营状况。
观光署依据「发展观光条例」第43条公告2024年7月1日至12月30日期间的旅行业营运状况,相关废止旅行业执照、经票据交换所公告为拒绝往来户,或自行申请停业旅行业相关名单,旅客可于观光署官网查询。
根据观光署官网公布的业者名单,包含台商之友国际旅行社、艾米乐旅行社、光阳旅行社、遇见国际运通旅行社等54家业者,公告停业或曾经公告停业。【点我看54家名单】
废止或撤销执照的旅行社,包括美加国际、有钱真好、哈乐、威翔、和撒那、丽群、顺丽国际、洄澜国际、东和、凯翔、壮游、金汉妮等12家旅行社。被勒令停业的则有全球国际、翔展旅行社。
保证金经扣押或执行的旅行社,则为再兴国际、疯狂卖客、双海国际、旅见、松爱国际、忘忧草国际等6家旅行社。申请解散,包括宇晴旅行社、三友旅行社、易票通旅游网旅行社、中信旅行社、东海岸旅行社等36家旅行社。【点我看36家名单】
观光署提醒跟团出游留意3大事项,包括参团旅游应选择领有旅行业执照的合法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契约较有保障,合法旅行社、旅行社从业人员、合格领队及导游人员名单,可至观光署行政资讯网消保事项专区查询。
观光署表示,如选购低于参考售价产品,多比较内容,确认团费包含或不包含项目及是否有「自费行程」、解约的退费标准。购买团体或个别旅游商品时,务必与旅行社签订相关旅游定型化契约,缴费时应索取代收转付收据并妥善保存,签约后建议参加旅行社行前说明会并阅读行前须知。
观光署指出,旅游咨询可利用观光署免付费电话0800-011-765,旅游纠纷可以书面向品保协会申诉。如于国外发生急难事故,可向外交部旅外国人急难救助联系中心(全球免付费专线800-0885-0885),如于陆港澳遇有急难情形,可与陆委会联系(02-23975589)得到即时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