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亿高中生之母滞台12年无国籍「成人球」移民署无奈曝原因

5亿高中生之母滞台12年无国籍「成人球」,移民署无奈曝原因。(陈淑芬摄)

台中市赖姓高中生拥5亿赠与房产,却在与夏姓代书助理同婚登记后两小时离奇坠楼身亡,该案更扯出赖母和公公通奸生下赖男,其母因远嫁来台即放弃大陆户籍,发生公媳乱伦后遭法院判决失去入籍台湾的机会,赖男过世后她不但失去依亲资格,也无大陆户籍,等同是「两岸人球」。对此,移民署表示,过去曾多次依两岸机制协助赖母返陆,但因受对岸「冷处理」以及疫情、家庭因素无法实施,未来将持续寻求两岸沟通管道,协助赖母返陆,如有与移民署相关法律面之需求,将依法研处。

赖姓高中生因生父(阿公)拥有大批房产,陆续受赠与获5亿房产,但赖男却在阿公死后入塔当日被发现陈尸在长期协助赖家处理房地产的夏姓代书儿子住处楼下,且坠楼两个小时前赖男才和夏男到户政所完成同婚登记,该案经检警相验、解剖,将遗体发还家属后,赖母于19日在市议员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质疑夏男谋财害命;事后更扯出赖男为其母与名义上阿公所生之子,公媳乱伦案在17年前轰动一时。

原本以为赖男5亿遗产将由其母及登记同婚配偶平分,唯赖母原为陆配,因嫁来台湾需放弃大陆户籍,在争取入籍台湾时却被婆婆发现与公公通奸乱伦,因而失去取得台湾籍的资格,而这期间赖母都是依亲(赖男)待在台湾,赖男过世后她不但失去依亲资格,也无大陆户籍,等同是两岸人球。

受家属委任协助赖男命案刑事诉讼官司的律师许哲维强调,被害人的母亲不管国籍是什么,都有权利在刑事诉讼之中委认律师表达意见,他强调,该案发生在台湾,准据法和管辖法一定是用中华民国法律。

至于遗产继承限额,许哲维坦言,赖母没入籍台湾,现在也没有大陆户籍,因此律师团主张,她并不符于两岸人民关系法第二条第四款大陆人民的定义,因而不适用两案人民关系法第67条限额200万元的问题。

许哲维也强调,关于无国籍人士及外国籍人士在台湾可继承的遗产限额,民事诉颂团队正在研议当中;家属也已另外委托移民事律师在处理户籍这一块,相信移民律师的专业可以让赖母在官司的进行当中以及之后取得台湾身份。

对此,移民署回应,赖母之中华民国户籍及护照于2011年因案遭撤销后,本署依法曾多次透过两岸机制协助赖母返陆,惟因赖母无有效旅行文件,且需在台照顾未成年儿子,再加上疫情影响等因素,因而留台至今,仍持续寻求两岸沟通管道,协助赖母返陆中。

移民署表示,本署未来将配合司法侦审进程,持续透过相关单位,寻求两岸沟通管道,协助赖母返陆,后续其如有本署业管法律面之需求,将依法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