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以上受雇者 无职灾保险

劳委会指出,65岁以上受雇者,将无法获得职灾保险保障。(图/记者林信男摄)

记者林信男/台北报导

劳委会日前表示,受雇从事工作者,若年龄是65岁以下,且已领劳保老年给付,才可单独加入职业灾害保险,而65岁以上者,将面临无职灾保险保障的情形

劳委会解释,为鼓励企业雇用中高龄劳工,于民国87年,开放已领取劳保老年给付的劳工,再投入职场时,虽然不能投保劳保,但可单独加入职灾保险;不过为避免出现「假退休、真领钱」的状况,因此决定修改这项制度

劳委会指出,65岁是劳工强制退休年龄,也在劳保强制投保年龄范围内,但65岁以上,便不属于法定劳动年龄,世界各国也多采用相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