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三读 受雇劳工、家事移工全数纳保

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劳工职业灾害保险保护法」,包括所有受雇劳工、家事移工等,皆是强制纳保对象预估增加50万余名,将有逾1100万劳工纳入保障之中。(报系资料照)

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包括所有受雇劳工、家事移工等,皆是强制纳保对象,预估增加50万余名,将有逾1100万劳工纳入保障之中,如果雇主未帮其加保,并遭遇职灾,最重可要求投保单位缴回保险给付最高436万元,并处以最重10万元罚锾,合计可处446万元。

三读通过的「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扩大加保对象,受雇于登记有案事业单位劳工,不论雇用人数全部强制纳保,推估新增4人以下事业单位33万受雇劳工、23万4476名外籍家庭看护工等都将纳入保障之中。

此外,「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投保薪资上限提高至7万2800元,下限提高至基本工资外,并充实各项给付权益,如伤病给付前2个月发给平均月投保薪资100%,之后发给70%,失能年金改按投保薪资比率发给,不按年资计等。

劳动部指出,劳工万一发生职灾,再也不用担心薪资与投保薪资落差大、兼差打工薪水低,或是刚踏入职场年资短等,都可获得更适足的保障。对雇主而言,每月支付小额保费,就能让劳工获得大的保障外,雇主也可减轻动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元的职灾补偿责任有助企业稳定经营

此外,未来单独立法后,将由保费收入编列经费,成立职业灾害预防及重建中心统筹办理职灾预防及重建工作,借由预防及重建机制的有效连结及强化,于前端落实预防作为,减少职灾发生,并于劳工发生职灾时,透过积极之重建措施,协助职灾劳工重返职场,以建构预防、补偿及重建完整职灾保障体系

劳动部强调,给劳工一个安心、安稳及安全的职场,向来是劳动部努力的目标,借由「劳工职业灾害保险及保护法」的立法,未来在第一线工作的劳工朋友都能享有一个安全、健康的劳动环境,劳动部也将尽速研订相关子法及措施,让法案顺利上路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