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刀狠殺女友…抄16本心經送法官遭退貨 二審仍判無期徒刑

男子陈昭坤拿菜刀杀死提议分手的刘姓女友,基隆地院一审国民法官庭认为他毫无悔悟之心,依杀人罪判他无期徒刑。陈上诉,他抄16本心经当庭呈给法官,但被退回,台湾高等法院今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可上诉。

陈昭坤与刘姓女子分手,劉女2023年7月12日下午1点多,在颜姓、杨姓女性友人的陪同下,回到同居处拿衣物,颜女、杨女在1楼等候。陈求刘女复合遭拒,用左手掐刘女脖子说「要死大家一起死」,并从厨房流理台下方取出菜刀,砍杀刘女左后颈砍杀多刀,刘女当场死亡。

一审国民法官庭审理时,陈自述不爱读书,23岁退伍后陆续做了许多临时工工作,其中以柏油工作时间最久,至少做了将近20年。陈2006、2017年都曾提供金融机构帐户,成为帮助诈欺取财犯。

国民法官考量陈已知道刘女死亡,警方到场后喝令开门,陈未理睬,期间以换衣服为由推拖拒不开门,并清洗血迹、将凶器放在厨房水槽灭证,还打电话给儿子,将起因归究于被害人和朋友,甚至谎称死者曾当场对他骂三字经,难认有悔悟之心。

另认为陈昭坤一再称当场想自杀,但他拒绝警察入门长达10分钟,若真要求死,没人能阻止,且他被捕时身上无任何伤势,根本没有自杀。陈未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说遭羁押后有在看守所内抄佛经,被害人家属认为这是脱罪的借口和假象,判他无期徒刑。

陈仅针对量刑上诉,并认为自己符合自首减刑要件;高院审理时,陈昭坤呈上16本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给法官,诉求减刑,审判长质问「写这么多本在写什么?不是抄一抄就收到你的功德」,并将心经退回。

告诉代理人向合议庭表示,家属从一审就不接受陈抄写的心经,这根本不是家属要的道歉方式,陈抄写佛经是为了博取同情,不是真诚悔悟,合议庭无审酌必要。

高院认为,员警到场时,陈拖延数分钟才开门,且期间只有陈传出声音,员警当时认为情况急迫,屋内的被害人可能已无生命迹象,陈之后虽开门向员警表示杀死刘女要自首,但不是在有侦查犯罪职权公务员知悉犯罪事实及犯人之前坦承犯行,不构成自首。

高院指出,一审审酌陈昭坤因刘女多次欲分手,挽留不成,而犯下本案,量刑并无重大错误,或违反比例原则或平等原则,驳回陈的上诉。

男子陈昭坤与刘姓女子分手后,见刘女返回同居处拿衣物,要求复合未成,阻止刘女离去而起争执,他拿菜刀砍杀刘女致死。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男子陈昭坤与刘姓女子分手后,见刘女返回同居处拿衣物,要求复合未成,阻止刘女离去而起争执,他拿菜刀砍杀刘女致死。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