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刀狠殺女友再抄16本心經送法官 審判長退貨:知道在抄什麼嗎?
男子陈昭坤拿菜刀杀死提议分手的刘姓女友,基隆地院国民法官庭认为他毫无悔悟之心,依杀人罪判他无期徒刑。陈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言词辩论时,呈上16本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给法官,诉求减刑,审判长质问「写这么多本在写什么?不是抄一抄就收到你的功德」,并将心经退回。
告诉代理人向合议庭表示,家属从一审就不接受陈抄写的心经,这根本不是家属要的道歉方式,合议庭无审酌必要。
陈昭坤与刘姓女子分手,劉女2023年7月12日下午1点多,在颜姓、杨姓女性友人的陪同下,回到同居处拿衣物,颜女、杨女在1楼等候。陈求刘女复合遭拒,用左掐进刘女脖子说「要死大家一起死」,并从厨房流理台下方取出菜刀,砍杀刘女左后颈砍杀多刀。
刘女当场死亡,基院国民法官庭审理时,要求陈在法庭上模拟杀害经过。公诉检察官指陈只因无法忍受刘女要求分手,竟像屠夫一般猛砍刘女7刀致死,犯后未向死者家人道歉,并未真心悔悟,建请国民法官从重判处无期徒刑。
陈昭坤的律师辩护,陈是因自认被最爱的人抛弃才犯案,比起其他更凶残的无差别杀人行为,判陈无期徒刑过重,建请国民法官采中度量刑。
陈自述不爱读书,23岁退伍后陆续做了许多临时工工作,其中以柏油工作时间最久,至少做了将近20年。陈2006、2017年都曾提供金融机构帐户,成为帮助诈欺取财犯。国民法官考量陈已知道刘女死亡,警方到场后喝令开门,陈未理睬,此期间以换衣服为由推拖拒不开门,并清洗血迹、将凶器放在厨房水槽灭证,还打电话给儿子,将起因归究于被害人和朋友,甚至谎称死者曾当场对他骂三字经,难认有悔悟之心。
国民法官认为陈昭坤一再称当场想自杀,但他拒绝警察入门长达10分钟,若真要求死,没人能阻止,且他被捕时身上无任何伤势,根本没有有自杀。陈未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说遭羁押后有在看守所内抄佛经,被害人家属认为这是脱罪的借口和假象,判他无期徒刑。
高院今开庭时,陈的律师提出三点上诉,第一点是原审鉴定陈是边缘性人格,难以期待矫正效果,没有证据;第二是提供帐户帮助诈欺也没证据;第三则是主张有自首,并希望高院将案件发回一审。
但审判长表示,若将案件发回一审,高院也不用审了,因此先讨论程序事项。审判长说,一审鉴定人经过交互诘问,而陈的前科资料有卷证可佐,陈是否有自首原本就是国民法官可以斟酌的事项,律师的论点逐一被攻破。
看着陈昭坤拿出16本心经,审判长质疑抄写心经教了你什么?还是只跟着抄?「杀人、抄佛经、不能学坏」有关联吗?陈解释他和刘女以前就常去庙里打坐。
告诉代理人表示,陈抄写佛经是为了博取同情,并非真诚悔悟;陈则说自己不是会说谎的人,希望法官「向青天一样」。审判长谕知11月19日宣判。
男子陈昭坤与刘姓女子分手后,见刘女返回同居处拿衣物,要求复合未成,阻止刘女离去而起争执,他拿菜刀砍杀刘女致死。陈犯后在看守所抄写16本心经,想向高院请求减刑,但审判长退回。记者王宏舜/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