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翁恐吓颜清标「捐1亿否则吃庆记」 下场曝光

李姓老翁涉犯伪造文书罪判刑1年10月,二审考量老翁年迈,仍判1年10月但缓刑4年,可上诉。(本报资料照)

台中72岁李姓老翁,2022年间冒名大甲镇澜宫董事长颜清标名义寄恐吓信给建商,要求「捐1亿现金给妈祖,否则送庆记给您」及寄发「不得好死」等字眼的恐吓信给多位名嘴及政治人物,涉犯伪造文书罪判刑1年10月,二审审酌老翁年迈,仍判1年10月但缓刑4年,另精神求偿民事责任判李须付颜48万元,皆可上诉。

检警调查,2022年初建商收到署名颜清标,要求捐1亿给庙方,否则要请吃「庆记」的恐吓信。颜清标获悉后发声明斥责,以恐吓取财、勒索方式寄黑函严重影响镇澜宫信誉并报警。

检警调查,李姓老翁疑有特定政治立场,常看电视政论节目,年初他看到名嘴在节目中大谈镇澜宫是敛财宫庙,认为政商勾结,一时气愤就冒颜清标名义寄恐吓信给建商。当时颜清标儿子颜宽恒在脸书说,李嫌看节目常被名嘴所述内容影响才决定嫁祸颜清标,实行恐吓。

一审判决书指出,李于2022年间以「诸葛星云」之名,寄发内容有「不得好死」等字眼的恐吓信给国民党主席朱立伦、台北市长柯文哲、台中市长卢秀燕、立委叶毓兰等多位政治人物及名嘴,内文恐吓、不雅情绪话、侮辱及谩骂字眼,侵害他人姓名权、名誉权重大。

李姓老翁因冒名寄恐吓信行为,一审依伪造文书、恐吓等20罪判刑1年10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但颜清标主张李翁冒用他名义恐吓,已造成他日常生活困扰,有精神痛苦,向李求偿精神抚慰金80万元。民事庭审酌双方职业收入经历等,判李应给付颜48万元。

至于一审依伪造文书、恐吓等20罪,李翁遭判1年10月徒刑,李翁上诉主张,他为中低收独居老人,年纪也大了,希望二审法官从轻量刑;二审认为,老翁犯后坦承悔意,宣告其缓刑4年,但必须向公益团体提供120小时劳务,并接受法治教育3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