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安徽一女护士见男网友引发的悲剧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融入了千家万户,成为了交友,聊天日常所需,人们在网络上畅所欲言,结交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但是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充斥着虚假信息;安徽一女护士与19岁男网友初次见面,直奔宾馆,事后崩溃报警。

李丽莲,时年32岁,在安徽某医院工作,是一名女护士。

李丽莲是护士,丈夫经商,两人收入虽然稳定,但是聚少离多,不是李丽莲工作忙,就是丈夫出差;此时又正值网络发展时期,每一个年轻人都在追逐潮流;李丽莲有时无聊也注册了一个社交号。

都说社会是一个大染缸,网络世界更是相当复杂,但网络又有着自己的魅力,李丽莲接触了几次便爱上了上网聊天;这一爱好也给她带来了一生伤痛;通过网络,32岁的李丽莲认识了19岁的林风。

林风风趣幽默,总能找到各种各样的话题逗她开心,两人在网络上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认识林风不久,他就开始打探李丽莲的年龄、职业、还有照片,多次提出开视频的要求;李丽莲人长得艳丽漂亮,虽然生过一个孩子,但身体保持的较好,她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年轻一点。

她谎称自己只有27岁,并上传了一张照片,林风并不在意她的年龄,只是觉得她非常漂亮,两人也交换了照片,李丽莲定睛一看,林风是一个帅小伙;互换照片后,两人的联络相对频繁了起来。

丈夫有时看她总是盯着电脑傻笑,以为她沉迷网络,还叮嘱她多照顾孩子,少玩网络游戏;李丽莲的冷漠态度让他起了疑心,他偷偷查看了聊天记录,虽说没有大尺度露骨聊天,但也暧昧不清。

在丈夫的质问下,她坚称自己没有外遇,只是跟几个朋友聊聊天;因为这件事两个人也没少吵架。

2005年1月20日李丽莲因为晚接孩子又遭到了丈夫的指责,心情非常郁闷,她将这件事告诉了林风,寻求安慰,林风邀请她来南京游玩散散心。处在气头上的李丽莲连夜买了一张火车票。

1月21日李丽莲见到了男网友林风,他确实是一个帅气小伙,说话也很沉稳,初次见面,李丽莲对他的第一印象还不错;与林风一块来的还有两名男孩,他们的年龄看上去比较小。

或许是年龄上的差距,李丽莲对三个男孩放松了警惕,跟着他们在城里面游玩了一会儿;林风见李丽莲累了,提出去宾馆休息一下,顺便吃个饭,李丽莲确实有些累了,也同意这个提议。

林风与另外两名男孩对视一笑,说了几句方言,几人脸上满是掩饰不住的笑意,李丽莲还以为他们聊了什么开心的事,特意问了一句,林风敷衍了几句,还夸她很漂亮,穿着打扮都很潮流。

三人将李丽莲带到宾馆,又买来了午饭和啤酒。

四个人喝了几杯,天南海北的闲聊了一番,李丽莲一边给他们倒酒,一边劝他们年龄小少喝一点;一杯接着一杯,李丽莲有些喝醉了,林风见状,当即提出想跟李丽莲发生X关系。

李丽莲还以为他们在开玩笑,然而当三人拿出小刀,她才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李丽莲怕三人伤害她,也不敢反抗,林风实施完犯罪后,另外一名男孩又强行和李丽莲发生了关系,第三名男孩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

三人一直“折腾”到晚上这才放她离开,受到惊吓的李丽莲没有立即报警,她找到了一位朋友,哭了整整一夜;她怕丢人,也怕丈夫知道,但是不报警,肯定还会有更多无辜的女孩受害。

李丽莲考虑的整整一晚上,第二天才给父母打了电话,在父母的陪同下三人前往警局报案。林风和另外两个人被抓获归案,根据警方核查的信息,三名犯罪嫌疑人,除林风外,另外两人均为未成年人。

根据《刑法》规定:违背被害人意愿,采取暴力、胁迫或伤害等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关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经查,林风约到李丽莲后,便跟另外两人预谋作案,提前准备了犯罪过程中用的刀具,并在李丽莲拒绝发生关系后,采取威逼、胁迫等方式强行实施犯罪,另外两人先后实施犯罪,其中一人未遂,三人的行为构成LJ行为。

在QJ罪的相关规定中,二人以上LJ的为情节严重行为。

在本案中,林风为成年人,承担完全刑事责任,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

根据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QJ罪,构成犯罪,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由于本案年代较远,又涉及未成年人,此案结果并没有公开,但三人肯定都得到了严厉的惩罚。

李丽莲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然而不甘于空虚,将自己的情感寄托于网络;甚至在不了解林风的情况下赴约,最终酿成了这桩悲剧。

网络便利了生活,但也让不法分子看到了其中的“利益”,他们利用网络的虚假性实施着犯罪,网络诈骗案例层出不穷;日常生活中,我们总是会提醒每个人防人之心不可无,网络更是森罗万象,应该更需要谨慎而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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