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南丢包案分离审判 共犯单独国民参审
27岁徐姓男子2023年4月被枪击后丢包在台南安南医院急诊室门口,医护人员紧急将他送医抢救。(本报资料照片)
刑事案件同案被告除非少年犯或未到案,通常很少分离审判。不过去年发生的台南安南医院枪击丢包案,台南地院竟于去年底及今年2月间,2度裁定认罪主嫌林泽峰因短期内无法审理不行国民参审,仅否认犯行的林昱恺单独国民参审,成为罕见的同案被告分离审判案例。
此枪杀丢包案移审后,因符合《国民法官法》规定,成为台南地院第2件参审案件,但2被告的律师都声请不行国民参审。由于林泽峰坦承犯行,林昱恺否认,台南地院认为,林昱恺有无罪判决的可能性,因2人均已关押多时,加上林泽峰的律师也声请量刑鉴定,依他案经验此等调查恐需耗时数月,因此林昱恺部分显然不宜等待调查完成再审理,应先审理。
法官还强调,虽然检察官认为,此案目击证人超过20人,但因林昱恺需待国民法官判断部分仅有「是否为林泽峰的共犯或帮助犯」,尚属单纯,因此去年12月13日裁定他仍应进行国民参审,林泽峰改采普通审理程序。
今年1月3日羁押中的林昱恺20万元交保,检方认为,林泽峰被裁定不行国民参审,系因声请量刑鉴定无法尽速由同一合议庭行国民参审,恐使同案被告林昱恺遭受过度羁押;如今林昱恺已裁定具保停押,加上林泽峰对起诉事实中,是否事前谋画、有无共犯及行凶过程均多有争执,且待调查的证据大致与林昱恺相同,即使由国民参审,也不致使国民法官造成过度负担。
不过,地院评估国民法官及备位国民法官的负担能力后,仍认为如果加入林泽峰将使国民法官的负担过度,达到法定「案件情节繁杂」程度,驳回检方声请,但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