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机构涉多起性猥亵案 监院列三缺失弹劾台东县社会处长

台东县私人儿少安置机构2020年起爆发多起猥亵收容少年案,监察院2022年曾纠正台东县政府轻纵及包庇该安置机构,但监委持续调查发现,县府未加强对该机构的监督和改善力道,弹劾台东县社会处长陈淑兰。(蔡雯如摄)

台东县私人儿少安置机构2020年起爆发多起猥亵收容少年案,监察院2022年曾纠正台东县政府轻纵及包庇该安置机构,但监委持续调查发现,县府未加强对该机构的监督和改善力道,后续又发生严重强制猥亵案,因此弹劾台东县社会处长陈淑兰,另监委也认为,花莲县对转介个案置之不理、卫福部未善尽督导,因此纠正台东县府、花莲县政府及卫福部。

监委叶大华、纪惠容、林国明调查指出,监察院2022年8月曾因,该机构主任涉嫌猥亵安置少年案,提出纠正,但台东县政府社会处仍未加强力道监督机构改善、究责机构不当管教人员,导致后续发生更严重的机构强制猥亵案,但社会处事后检讨却将责任归咎于基层人员及中阶主管,打击基层人员士气。

监委认为,陈淑兰有三点缺失,分别是「未依规定完整审认该机构工作人员不适任期间,导致有更严重的强制猥亵案件」、「未强力监督机构改善,改善措施虚应故事」、「涉嫌违反保密、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的规定」,该弹劾案5日全票通过。

叶大华指出,台东县府2020年接获士林地检署函报,该机构涉犯强制猥亵案后,未依规组成危机评估处遇小组,也没有邀请相关地方政府加入处理,导致其余县市持续转介13名个案到该机构,且社会处召开审认会后,仅裁罚机构12万元,对于涉案工作人员,也仅裁处机构主任等3人,其余4人未有惩处,甚至还在机构升官任职。导致去年3月仍有猥亵儿少事件发生。

该机构长期收容少年在监委访询中,更吐露「被打是应该的」、「他们要教导我,我很感谢」、「爱的教育在台湾不适用」、「再忍三年就好了」等语,显见机构背叛情节再度上演,

叶大华表示,台东政府召开审认会时,要求该机构限期改善6个月,但仅凭机构提报的改善计划,在3个月内就备查完成,改善措施仅虚应故事;在第一起猥亵案通报后,陈淑兰更涉嫌泄密,第一时间通知机构所属的基金会。

叶大华说,台东县长饶庆铃父亲长年担任该机构所属的基金会董事,但该基金会却与台东县府签订行政契约书,由县府转介机构申办卫福部团体家庭实验计划,涉嫌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规定,后续将移监察院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处处理,且过往饶的胞妹饶庆宜也曾得标台东县标案,被监院裁罚。

对于饶庆铃或饶父是否施压陈淑兰纵容该机构,叶大华表示,立案调查确实有接获相关情资,但查证交叉比对后,无法直接证实,而陈淑兰也说,自己2020年到任不熟悉业务,不过台东县内仅有7家基金会,举证人认为,陈不太可能不了解,但全案未有实质证据推认。

另外,监委2022年提出该案调查报告后,提醒卫福部应督同台东县社会处研议如何强化机构评鉴制度,提升机构照顾人员对性暴力议题的认知及专业自律能力,但台东县府未积极审认机构违失,也未见卫福部善尽督导。

监委也指,花莲县府总计转介14名个案至该机构,为该机构个案来源之大宗,该机构爆发猥亵案后,虽处理工作人员2度表达希望将个案转安置,县府却置之不理,严重损及儿少个案权益,因此认定有违失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