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妥类药物 食药署拟纳第四级管制药品列管

食药署(陈人齐摄)

近期因高雄市传出有医师违规开立苯巴比妥遭查处,引发家长忧心。行政院日前则表示拟将巴比妥类药物纳管,食药署今日指出,已召开专家会议讨论,初步决议将巴比妥及苯二氮平类之复方药品列为第四级管制药品,至于正式实施日期则由行政院核定后公告。

食药署副署长陈惠芳表示,为加强管理巴比妥及苯二氮平类之复方药品,已在6月27日召开管制药品审议委员会,会中专家针对这两类药物建议参考世界先进国家的管理现况,决议将其纳入第四级管制药品管理。

陈惠芳指出,未来公告后使用巴比妥及苯二氮平类复方药品的机构,需依规定申请管制药品登记证,并于业务所处设置簿册,详实登载管制药品每日收支结存情形,并定期申报。

如机构业者欲使用巴比妥及苯二氮平类复方药品进行医药教育研究试验,陈惠芳说,需事前向卫福部提出使用管制药品申请,经核准后始得使用。

食药署补充,截至目前共完成全国7203家次管制药品稽核,其中共有177家次违规,目前仍仅有高雄市出现3件苯巴比妥的医疗不当使用,至于其他违规样态则是以簿册未落实每日结存与记载、未定期申报收支结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