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免日如何计薪 劳动部:比照国定假日加倍发给
高雄市议员黄捷罢免案将在2月6日登场,对此,劳动部表示,罢免日计薪方式与国定假日相同,但不可挪移,意谓如当天有罢免权的民众,被雇主要求出勤时至少应发给加倍薪资、且不可挪移,但如果当天原本就为休息日,则依休息日的加班费给予。
劳动部劳动条件及就业平等司司长黄维琛表示,选举、罢免日为指定放假日,如有权投票的人雇应当天给予假期,并在该日的0时至24时皆为放假日,雇主应发给加倍工资,而且不可挪假。
意谓如当天凌晨12点工作至上午8点的工读生,如果有罢免权的民众,雇主应发给加倍工资;黄维琛说,若当天原本就为劳工的休息日,若雇主要求劳工出勤,则应按休息日方式给薪。
黄维琛也说,如果罢免日遇到休息日或例假日则毋需再给予补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