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眉角報你知/「豪宅線」下修 牽動交易所得稅

豪宅示意图。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报税季来临,去年卖房怎么税?专家提醒,财政部今年2月公告,针对去年出售、适用旧制课税的房屋,下修设算所得采用的「豪宅线」,若无法提出交易成本等证明,应缴纳税负可能会变重。

不少民众误以为房地合一税上路后,课税方式一律都采用新制。事实上,房屋取得时间是关键,将决定是以房地合一税制来课征,或是用旧制课征财产交易所得税。

若出售房屋是在2014年前取得,适用旧制课税,也就是土地交易部分免纳所得税,仅房屋交易部分课征财交所得,在隔年5月报税时申报;若房地是在2016年后取得并出售,则应适用房地合一税制,在过户次日起30日内申报。

值得留意的是,对于适用旧制课税的豪宅而言,财政部去年下修旧制课税豪宅线,等于扩大适用范围,更多房屋落入豪宅定义。

去年交易旧制房屋相关规定

财政部表示,针对房地总交易金额达一定门槛的豪宅,在设算旧制所得时,会计算房屋部分的成交价后,再按17%计算所得,由于市价往往比房屋现值高出许多,比起非豪宅案件是以房屋现值乘以一定比率来计算所得,豪宅课税相对较重。

资诚税务法律服务副总经理欧阳泓表示,去年有出售适用旧制的房产,房屋部分的所得要如何课税,建议要先看出售总价是否在财政部所订的豪宅门槛,也就是台北6,000万元以上;新北4,000万元以上;桃园、新竹县市、台中、台南及高雄为3,000万元以上;其他地区则为2,000万元以上。

以台北市为例,若出售房地总价不到6,000万元,则针对房屋出售部分,所得原则上为出售价格扣掉原始取得成本及相关费用,但实务上因旧制房屋可能取得成本已无资料,不易举证,依法可用出售时房屋评定标准价格,以45%计算所得额。

若出售的台北市房地总价在6,000万元以上,也就是所谓豪宅,欧阳泓提醒,若成本资讯取得不易,纳税人须先就总价按照房屋评定标准价格及土地公告现值比率,区分「房屋售价」及「土地售价」,针对房屋出售部分,依财政部颁布标准,去年出售是以房屋部分成交价乘以17%计算。

举例来说,以前述6,000万元总价房地来看,达到豪宅门槛,假设房屋售价占总价为20%,即1,200万元。则房屋出售所得为1,200万乘以17%后为204万,应纳入个人综合所得,按边际税率课个人综所税。

至于针对适用旧制的非豪宅部分,是以现值乘以一定比率。财政部今年2月公布的旧制房屋财产交易所得计算规定中,也有全台368行政区中有196个调整,幅度约1至5个百分点,其中台南新市、善化区皆调高5个百分点;高雄前镇则调高4个百分点,落在这些地区的旧制交易案件要特别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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