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伟铭之子包庭政 撞伤人判赔38万多元定谳
艺人包伟铭的儿子包庭政,2016年驾驶宾士轿车,行经路口抢快不慎撞上骑车穿越马路的朱妇,又波及对向5辆机车,造成7人受伤,朱女提告求偿1500万元,一审判包须赔偿100万多元,二审改判38万元,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二审台湾高等法院认定,包庭政在2016年10月17日中午开车,由北市承德路3段由南往北方向直行到与民族西路口时,因违规占用左转专用车道且超速闯越红灯,自后撞及同向亦违规未以二段式而直接左转的朱女。
合议庭认为,朱女人车倒地,受有右腿、右肩锁骨、胸骨骨折、颈椎受伤等之伤害,因而医疗费用19万5710元、看护费用9万元、劳动能力减损19万598元,精神慰抚金50万元,共97万6308元损害,但她须一半责任。
朱女提告求偿1500万元部分,高院考量朱女已受领汽车强制责任保险金10万3979元,赔偿金应为38万4175元,朱女不服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