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海外投资大松绑 4月上路在即
保险业海外投资将松绑。金管会宣布,已完成保险业办理国外投资管理办法修正草案的研议,其中,保险业投资海外债券放宽信评规定、大陆债券及不动产投资额度提高、开放投资海外不动产得设特殊目的公司等,预估最快4月即可上路。
金管会表示,为达成提高保险业资金运用效率,及扩大保险业资金运用管道的政策目标,以及保险业相较其他金融产业需要更为广泛的长期资金运用标的,及资产配置弹性需求,已采循序渐进方式检讨保险业办理国外投资的法令,并完成保险业办理国外投资管理办法修正草案的研议,将于近期内依法办理预告。
随着法规预告后,预估保险业海外投资松绑措施最快4月即可上路,保险业者乐观预期,每年投资收益有望因此增加达百亿元之多。
根据法规预告内容,保险业投资国外有价证券上限的计算基础,由原定的「股本与股本溢价」修正为「股东权益」,且符合一定资格条件的保险业者,得投资国外信用评等机构评定为BBB级、BBB-级及BB+级或相当等级的公司债。
在不动产投资方面,保险业符合一定资格条件者,得经由特殊目的事业取得国外及大陆地区不动产,以及得投资大陆地区投资用不动产,并配合订定应符合的内部作业程序及规范、该特殊目的事业经营应符合条件、国外不动产投资鉴价机构与物业管理机构的资格条件、相关应揭露事项等相关规范。
除不动产方面的大陆商品投资上,也放宽保险业得投资大陆地区债券商品的资格及范围,以及保险业得比照其他外币相关的规定从事大陆地区以外的人民币计价商品的投资。
此外,并且明定保险业经主管机关核准销售以外币收付的非投资型人身保险商品,并符合一定条件者,得检具业务发展计划等相关文件,向主管机关专案申请不计入国外投资额度,不受所定公式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