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动物当宠物养 堂兄弟吃官司

保七总队第七大队查获大内民众违法饲养保育动物,包括3只画眉鸟。(程炳璋翻摄)

台南市大内区竟有民众专门将保育类动物当宠物养,保安大队第七总队在大内区查获刘姓兄弟非法捕捉并饲养保育类动物,包括1对环颈雉与1只台湾猕猴与3只画眉鸟,两兄弟供称是在自家果园抓到,饲养在庭院中,不知违法,警方依照野生动物保育法将他们移送地检署侦办。

保七总队员日前在巡视林班地时,在大内区一处刘家民宅庭院中发现1只台湾猕猴,属三级保育类动物,是未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认养的野生动物,25日再会同农业局人员前往查访鉴定。

保七队员又在刘宅庭院角落发现1对环颈雉,鉴定为二级保育动物,刘男家隔壁堂弟住屋门外也挂着3个鸟笼,笼内各1只画眉鸟,同属二级保育类动物。于是将刘家两兄弟带回侦办。

刘家堂兄弟专养保育类动物,被警队人员逮到后却推称不知违法,辩称之前在自家果园内总会雏鸟误闯,他们不知鸟种,好奇养在庭院,养大之后就变成环颈雉、画眉鸟,猕猴则是被果园内的网子缠住,因此将猴子带回疗伤兼饲养。

刘家兄弟「刚好」都饲养到保育类动物,保七总队员不信其供词,将两兄弟依照野生动物保育法移送地检署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