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港镇长萧永义涉收贿遭起诉 法院裁定羁押
云林县北港镇长萧永义涉收贿遭起诉,法院裁定羁押。(本报资料照片)
云林县北港镇镇长萧永义涉嫌收贿,让6人进入清洁队任职,今年10月底遭云林地检署向法院声押获准,28日检方侦查终结依贪污罪嫌起诉移审云林地方法院,法官认为萧有湮灭证据、勾串共犯与证人之虞,裁定羁押。
北港镇镇长萧永义等公务员涉嫌贪渎,想要进入清洁队担任正职,交付120万至150万元,面试时即保证录取,有6人以此方法成为清洁队员,云林地检署上个月28日向云林地方法院声押萧永义等4人获准。
云林地检署指出,萧永义等公务员及白手套蔡姓商人等人,为使镇长得以偿还竞选期间所支出的债务及日常红白帖费用,涉嫌以120万元、150万元不等代价,买卖清洁队队员的正式职缺,而收受蔡姓商人等人合计750万元贿赂。
本案经云林地检署侦查终结提起公诉,在押人犯移审云林地方法院,经法官讯问后,认为萧永义涉及对于职务上之行为,收受金钱贿赂等犯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湮灭证据、勾串共犯、证人之虞,裁定羁押;蔡姓商人则以30万元交保。
另外,云林地检署侦办云林县政府地政处公务员,办理云林县古坑乡、土库镇等乡镇的农路、排水路改善工程采购案件,涉嫌收受厂商贿赂、喝花酒,涉及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的收受贿赂等罪嫌,业已侦查终结提起公诉。
本案在押被告移审云林地方法院,经法官讯问后,认为被告陈某犯罪嫌疑重大,惟无羁押必要,裁准20万元交保候传,另1名被告张某则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