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1年申訴82件 學者:性騷黑數多

性别平等工作法修法后,北市去年性骚申诉案件较前年暴增4倍。但台湾妇女团体全国联合会理事长彭渰雯认为,以北市一年82件申诉案来看,即便性平意识擡头,但申诉量不算高,还存有许多黑数。

彭渰雯直言,职场性骚案,被害人通常会顾虑较多,忧心申诉后会不会丢工作,雇主须建立被信任的处理机制、公开程序;若是涉及权势性骚扰,更应邀请外部委员协助调查。否则劳工会担心「官官相护」,也怕被其他员工排挤,配套俱足,员工遭性骚才敢站出来。

去年儿福联盟曾爆发有主管疑似包庇员工性骚,北市劳动局接获一名女社工申诉,指公司男前辈纠缠骚扰,如言语称正妹、好上镜,让她感受不舒服,还会突然出现在女方家附近。主管认为是资深同事「贴心」,内部调查性骚不成立,女社工转向劳动局申诉,才认定性扰案成立。

新北某公司一名男处长偕女同仁出国洽公时,提出要与女同事交换房间,房内放着他的贴身衣物,让女同事感觉不舒服,控告该主管权势性骚,对公司仅处分一大过不满,向新北劳工局申诉。劳工局查出该公司未依规定聘外部专业人士参与调查,申诉处理有瑕疵,开罚公司4万元。

律师纪冠伶认为,性平三法通过后,带动性平意识擡头,申诉案件逐年增加,但实务上常发现,有些案件不成立原因是提出的证据不足。

纪冠伶曾接到一起申诉案,申诉人与被申诉人办公室座位相邻,申诉人认为只要她站起来,对方就会擡头看他,去茶水间时对方也跟着,让她不舒服,后来性骚未成立,但性工法修正后,雇主有责任要采取立即有效的纠正补救,如调整座位等,否则就会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