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为建商护航 刘承武决定提告

针对被抹黑为建商护航,刘承武决定提告。(本报资料照)

被爆抢当社区主委,疑似当门神替建商护航瑕疵点交的台北地检署知名检察官刘承武,14日决定不再隐忍,认为被说成是建商的「门神」,是明显是虚构事实真相,他必须勇敢提起诉讼,让此报复行为被处罚、被澄清、被非难来建立应有的普世价值文明标准。

刘承武表示,他亲力亲为帮社区建立制度规范,已经达30项以上管理办法、规则、范例、格式、例稿,就是怕管委会及主委滥权,却被如此恶意丑化抹黑,且管委会目前开了27次会议,所有住户都可以参加,可以提出意见,他并没有阻挡任何人的权益。

同时,他一直努力对抗建商的先前主张积极向建商要求社区谋福利,还快速换了建商先前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由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立即接手,更可以证明毫无与建商挂勾可言,过程都由管委会委员们一起努力公开透明让所有住户们都可以参与谈判的过程,

刘承武强调,他带领管委会委员们负责亲自与建商谈判,反对建商主张抵销的营运花费2700万元,更另外要求为了让全体住户们都能感受到建商的诚意,陆续请建商拿出超过600万元回馈给社区全体住户,让住户们可以长达半年时间都不用缴交管理费。又以管委会的名义发文给建商,针对170多项的缺失「务必改善及修缮工程完成」,何来与建商挂勾。

刘承武说,管委会开会都有全程录音,会阻止住户录影,是因为主持会议时,有其他参与开会的女士反对直播录影,依据个人资料保护法第2条规定如此是侵害此女士的足以辨识其身分的特征,亦即隐私权。刘说,他是会议主席身分为了防止危害,必须立即要求关闭直播画面,加上直播画面的摄影人竟然不关闭直播画面,还在继续拍摄下去,他必须大声疾呼要求,才会出面阻止,要求关闭直播,如果不阻止,才是违反刑法第15条立法消极不作为犯而侵害到反对直播的住户隐私权。

刘承武强调,这都是担任会议主席必须立即停止使用直播画面,而持续侵害他人的个人资料保护法所明定的隐私权关系的国际人权两公约前言保障的天赋人权之人格尊严,都是在现场依据宪法23条立法规定的为所当为的必要言语举动,没有保障如此人格尊严权利才是真正的没有尽到该尽的义务及责任。

刘承武指出,他当场也把条文告诉住户,如果有住户反应他不出面,又变成他怠惰失职废弛职务。至于被控开会过程中声音很大声,刘承武强调,如果有列席的住户一直插话,无法整理争点,无法维持会议继续讨论下去的秩序,每次开会讨论都是跟时间在赛跑,身为主席是必须要出面制止,否则主席职务根本失职,他痛批爆料者根本不是为社区谋福利,而是针对他挟怨报复,简直莫名。

刘承武也感谢法务部长蔡清祥所提醒的,检察官奉献公益活动时也要「谨言慎行」的教诲,他是莫名奇妙地当选管委会第一位后补委员,曾在区分所有权人会议当场立即表达辞职。为了防止将来还有很多人比照如此方式对公益代表人之检察官狭怨报复而刻意丑化虚构事实,他必须勇敢提起诉讼,让如此方式的报复行为被处罚、被澄清、被非难来建立应有的普世价值文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