崩潰!台中婦不分晝夜電鑽、榔頭猛敲 噪音擾鄰6年判賠18萬
图为房屋示意图。图/ingimage
台中杨姓妇人住北区某社区7楼,长年故意猛敲地板、使用电钻,还会在屋内烧棉被酿浓烟密布,是社区头痛人物,楼下6楼高姓男子一家四口受尽折磨对杨求偿120万元;法院发现管委会早寄存证信函给杨却仍不改善,判杨应给付高等4人18万元,可上诉。
高男等4人主张,他们2017年底搬进北区某社区6楼,杨女为7楼住户,她却不分昼夜故意用铁器敲墙壁、地板制造噪音,还多次在住家内焚烧棉被、家具,酿整个社区浓烟密布,杨甚至破坏厕所管线酿液体流入他们家。
高等人表示,杨女行为害他们长期无法安心睡眠,受尽精神折磨,甚至罹患焦虑症,对杨女一共求偿120万元;对此,杨女未到庭辩论,也没提出任何书状声明或陈述。
台中地院查,该社区2022年9月间就曾由住户连署,就7楼的杨女频繁制造噪音,包括连续敲墙壁、使用电钻、拖行物体、用力关门、用力踱步、大声谩骂,以及朝楼下冲水等行为,一共有22分连署书表示严重影响社区安宁,也寄存证信函给杨要求改善。
法院发现,该社区2023年3月管委会会议纪录中,载有杨女「长期恶意扰乱、制造恐慌,经警方多次依社秩法警告,未见改善」,也有警方通知书可佐,都足认定杨女长期制造噪音扰乱邻里,严重侵害社区安宁。
法院再勘验高等人提出的录音光碟,发现其在6楼家中曾测得长达30分钟的敲击声,还有多次电钻、榔头敲击声响,有多次超过70分贝。
法院审酌,杨女侵害邻居居住安明,长达6年不分平假日,经劝导未改善,考量高一家在家中时间长短等,判杨女一共应给付高等4人18万元。
台中司法大厦。记者曾健祐/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