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犬未絕育 新北市動保處開罰22名飼主

农业部公告111年3月1日起禁止饲养比特犬,为逐步减少比特犬数量,除已完成登记备查的特定宠物繁殖业者外,饲主均应为犬只绝育避免繁殖,仍有部分饲主为配合,新北市动保处过去1年来累计已开罚22名饲主。图/新北市动保处提供

农业部公告111年3月1日起禁止饲养比特犬,为逐步减少比特犬数量,除已完成登记备查的特定宠物繁殖业者外,饲主均应为犬只绝育避免繁殖。今年7月新北市政府动保处针对未依规定绝育及施打狂犬病预防注射疫苗的比特犬饲主,依据动保法及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处以8万元罚锾,累计已有22名饲主受罚。

比特犬伤人事故频传,农业部公告111年3月1日起比特犬为禁止饲养或输入的动物, 为清查辖内比特犬饲养及绝育状况,动保处在111年7月对比特犬饲主进行电访,10月推出比特犬绝育补助,同年11月再次发函确认绝育及狂犬病预防注射状况,并要求饲主陈述意见,续依动保法及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分别开罚比特犬未绝育5万元及未施行狂犬病预防注射疫苗3万元罚锾,共计裁罚8万元,至今年7月为止,动保处已针对违法的22名饲主开罚。

新北市动保处官员表示,后续将持续追踪并函文要求饲主改善比特犬绝育状态,若饲主仍不改善,动保处将依法连续开罚。

为有效落实源头管制,所有比特犬均应完成绝育,如有健康因素经兽医师诊断不适合麻醉手术,也必须申报免绝育,违者依动物保护法第27条第8款规定,处5万至25万元罚锾。

另,依据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13条第2项规定,饲主应每年为宠物完成狂犬病预防注射,违者可处3万至15万元罚锾。新北市动保处提醒比特犬饲主,若比特犬饲养地点变更或死亡时,也应向动保处登记;未来比特犬买卖、转让也仅限于已登记在案饲主,如未依限登记备查、违法饲养、买卖、转让比特犬,可依动物保护法第26条第1项第2款及第36条第3项处新台币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锾,比特犬出入公共场所也要佩戴透气口罩、系上1.5公尺牵绳且由成年人伴同。

农业部公告111年3月1日起禁止饲养比特犬,为逐步减少比特犬数量,除已完成登记备查的特定宠物繁殖业者外,饲主均应为犬只绝育避免繁殖,仍有部分饲主为配合,新北市动保处过去1年来累计已开罚22名饲主。图/新北市动保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