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装混入朝天花板开枪!松烟文创枪击案 2嫌一审判决出炉
▲松烟文创第一次发生枪击案的主嫌翁启源,及共犯林韦丞遭判刑。(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台北市松烟文创大楼2017年11月爆发枪击案!疑黑帮想分土方利益,枪手翁启源搭乘友人林韦丞的车北上,并乔装成便当外送员闯入松烟富邦大楼办公室,对天花板鸣枪示警。台北地方法院依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等罪,处翁男3年4月徒刑,并科罚金5万元,罚金得易服劳役50日,另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处翁6月徒刑,可易科罚金18万元;共犯林男则依恐吓罪处3月徒刑,可易科罚金9万元。全案可上诉。
2017年10月间,翁男为了透过富邦建设的工地主任陈姓男子发包取得工程,于是告诉林男要北上富邦泼油漆,翁先交付10万元给林买中古车后,同年11月1日与林自云林开车北上;近午时,翁乔装便当外送员,未经换证即通过大楼管制闸门,然后步行进入电梯直达富邦。
翁向富邦柜台小姐表明要找陈男,但一得知陈男不在,翁即掏出枪枝,朝天花板开1枪,并恫称「叫陈男小心一点!」等语,随后即下楼逃逸。检警透过车牌号码等线索追查,同年11月25日及12月26日分别顺利将翁嫌及协助翁逃亡的共犯林男逮捕归案,并查获1把改造金牛座手枪。
林男辩称,他以为只是要去泼漆,由于自己曾住台北满长一段时间,对台北的路较熟,所以翁男找他开车一起去,然后到达富邦时,要他在楼下等,对于翁男身上有枪一事则完全不知情,也强调,若知道翁要开枪,他应该不会去等语。
法官认为林男的证述内容前后始终一致,因此仅依恐吓危害安全罪处林男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罚金9万元;翁男则犯非法寄藏可发射子弹具有杀伤力之枪枝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4月,并科罚金5万元,罚金得易服劳役50日,又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罚金18万元。
▼北市松烟富邦大楼传枪响,疑黑帮想分土方利益,于是开枪示警,所幸无人受伤。(图/记者林裕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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